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评价与区域比较分析
——基于湖北省县域数据的实证研究

2014-06-12 12:15张全红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湖北省指标体系程度

李 博,张全红

(湖北经济学院 经济学系,湖北 武汉 430205)

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评价与区域比较分析
——基于湖北省县域数据的实证研究

李 博,张全红

(湖北经济学院 经济学系,湖北 武汉 430205)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构建了一个包含5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的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县域数据,利用加权求和法对2009~2011年湖北省80个涉农县(市、区)、13个地级市及全省整体的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进行了综合评价,并进行了区域比较分析。结果显示:以2020年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为节点,截至2011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已走完了接近四分之三的进程,进入后期阶段;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的区域差距较大,平原地区的实现程度明显高于山地、丘陵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邻近地区的实现程度相对较高,地级(直管)市之间实现程度的差距最高已达到30%,而且差距仍在扩大,生产发展和“四化”同步两项一级指标实现程度的地区差异最为悬殊。

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湖北省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2006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之后,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一度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不少地方政府也着手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的监测工作。初期的研究成果多为定性分析,主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评价标准、指标选取和评价方法等问题。其中具代表性的是李明贤、[1]周亚莉、[2]张磊[3]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个方面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郭翔宇等[4]则从新型农民、发达农业与和谐农村三个方面建立了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并详述了加权求和法、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3种测评方法。随后,出现了一系列关注地方新农村建设的实证研究。王学军等[5]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2006年我国27个省(区)的农村投入水平、政府效能发挥和新农村建设绩效进行客观综合评价,并运用聚类分析探索各地区在上述3个方面的表现水平和特征差异。汤惠君等[6]对广东省省级新农村建设的实现程度和制约因素进行了测评和分析;周曙东[7]、王富喜[8]等分别对江苏和山东两省地市级行政区划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测评和比较,后者还利用聚类分析法将山东省17个地市分为6种类型,进一步分析了新农村建设的地域差异特征;王晓丽等[9]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吉林省县市级行政区划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与评价,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对3000户农民的抽样调查;同样利用实地调查数据,李树德、[10]李虹[11]等分别以天津市和湖南省的行政村为对象进行了测评。然而,2009年之后就鲜有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学术期刊之上,2010年以来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包括:董立彬等[12]在利用因子分析法对河北省新农村建设进行测评的基础上,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建立新农村建设影响因素计量模型,探讨影响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水平的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以及不同影响因素对其发展水平的驱动与制约作用。张广胜等[13]基于调查数据对辽宁省45个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评价和分析。

通过文献回顾,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目前有关新农村测评指标体系的理论和方法已经较为成熟,但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需要不断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变化来调整和修订建设重点及目标,这客观上要求测评指标体系与时俱进,因此相关研究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第二,仅构建指标体系而未作实际测算的文献中所选取的指标虽然往往更具代表性,但缺少足够的常规统计数据支持,很难应用于实际测算。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大多数实证研究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地选取替代指标,这无疑会大大降低评价结果的可信度,而另一部分实证研究则被迫采用高成本的抽样调查方式获取数据,这又使得监测工作难以实现长效化。第三,现有实证研究中以县级行政区划作为评价对象的很少,而在实际工作中县(市、区)往往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者和实施者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基于县域数据的测评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但是,目前很难在公开统计资料上查找到充足的县域数据,这大大阻碍了相关研究的开展。

本文认为,导致新农村测评研究昙花一现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还比较薄弱,以至于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者们很难从统计部门那里获得他们最想要的数据,或是得到的数据不够准确。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定量评价研究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它能够使我们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实现程度、清晰判断新农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而明确未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因此,不能仅因数据获取方面存在困难就放弃这项工作,反而应该通过对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来发现当前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和完善的方向,实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统计调查工作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本文得到了湖北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数据可信度有较强的保障。我们以县域数据为基础,对湖北省县、市、省三级行政区划的新农村建设均进行了测评,并试图通过与统计调查部门的长期合作和良性互动,建立湖北省新农村建设长效监测机制。

二、湖北省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测评对象及地区分类

本文的基础测评对象是从湖北省103个县级行政区中挑选出来的80个涉农县(市、区),这80个县(市、区)所拥有的农业人口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98%。基于县域数据,对省、市两级地区的各项指标也进行了测算。

由于各县(市、区)的自然禀赋差异较大,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不尽相同,为使评价结果更具可比性,以便能够对各县(市、区)的新农村建设测评结果进行分类比较及排名,本报告依据省内各地区地势地貌特征和土地利用方向上的差异,参考《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将所选的80个县(市、区)分为A、B两类地区(见表2)。②

A类地区:以平原为主,具有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自然禀赋和区位条件,大致包含《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所划分的武汉城市圈都市连绵区、鄂中工农业协调发展区、鄂中南农业发展区和鄂北工农业协调发展区。

B类地区:主要是山地、丘陵、水源地、生态保护区,耕地稀少,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发展非农产业的自然条件不佳,森林覆盖率高,部分地区属于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地区。大致包含《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所划分的武汉城市圈外围生态屏障区、鄂西生态旅游区、鄂西南生态农业区和鄂西北生态屏障区。

(二)指标解释、目标值和权重的确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确立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目标应该是与时俱进的,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不断更新。因此,本研究并没有试图确定湖北新农村建设的长期目标,而是以2020年为节点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值。按照设想,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届时评价指标体系也需要在指标选取和目标设定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

本文构建的湖北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四化同步5个一级指标及25个二级指标(见表1)。与已有文献中的评价指标体系相比,本文在指标选取上有以下几点不同:(1)所选指标数据全部来自湖北省统计局农业统计报表,数据来源统一、稳定、可信度高,适用于长期监测;(2)将“四化同步”指标纳入新农村建设评价体系中作为一级指标;(3)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准确性,本文暂时未将“管理民主”这一发展目标纳入监测体系当中。

1.评价指标

(1)生产发展A类指标,包括7项二级指标,分别是:A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用以综合评价一定区域内的生产发展水平)、A2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用以衡量农业劳动者的生产效率)、A3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指数(用以反映农业组织化程度)、A4万人农业技术人员数(用以衡量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A5常用耕地有效灌溉率(用以反映农田水利建设情况)、A6万亩耕地拥有农机总动力(用以衡量农业机械化水平)、A7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用以反映农业服务化水平)。

(2)生活宽裕B类指标,包括5项二级指标,分别是:B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用以反映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情况)、B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用以反映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善情况)、B3农村社会保障指数(用以反映农村社会保障水平)、B4农村医疗服务指数(用以反映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B5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用以反映农村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情况)。

(3)乡风文明C类指标,包括4项二级指标,分别是:C1农村居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 (用以反映农村居民精神文明程度的高低)、C2农村教育普及指数(用以衡量农村教育水平)、C3农村文体娱乐设施健全指数(用以反映农村文体娱乐设施的建设维护情况)和C4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指数(用以反映农村社会治安状况)。

(4)村容整洁D类指标,包括4项二级指标,分别是:D1自来水受益村所占比重 (用以衡量农民生活卫生状况)、D2垃圾集中处理的村所占比重(用以衡量村庄清洁状况)、D3森林覆盖率(用以反映农村实现绿化程度和居住环境)和D4乡镇公路密度(用以衡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四化”同步E类指标,包括5项二级指标,分别是:E1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E2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E1和E2用以反映农村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及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良性互动程度)、E3人口城镇化率、E4城乡居民收入比 (E3和E4用以反映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及城乡一体化程度)、E5农村居民信息化指数(用以反映农民对信息产品的消费能力及信息获取能力)。

2.目标值的确定

如前所述,本文中所涉及到的目标值指的是“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值”。每项指标的具体目标值都是在查阅大量文件、规划及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推算出来的。②

3.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大量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初步确定了指标权重,进而通过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专家打分的方法,进一步对指标权重进行了修正,最终确定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监测指标权重(见表1)。

4.实现程度的计算

首先,二级指标实现程度的计算

(1)对正向指标

其中:f(Xi)为第i个指标的实现程度;Xi为第i个指标的实际值;Xmax为第i个指标的正向目标值。

(2)对逆向指标

其中:f(Xi)为第i个指标的实现程度;Xi为第i个指标的实际值;Xmin为第i个指标的逆向目标值;Xmax为第i个指标的上限值。

然后,采用加权合成法计算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总体实现程度和各一级指标的实现程度。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总体实现程度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F为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总体实现程度;F(A)、F(B)、F(C)、(D)、F(E)分别为各个一级指标的实现程度;bAi、bBi、bCi、bDi、bEi分别为各个二级指标的权重。

三、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综合测评结果与分析

为了科学地反映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本文对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进行了测度和评价。结果显示,2009、2010和2011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的总体实现程度分别为63.7%、69.3%和74.6%,依次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和5.3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实现及其程度评价指标(2009~2011年)

从生产发展来看,2009~2011年的实现程度分别为58.3%、64.6%和73.5%,3年间提高了15.2个百分点,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提高了4.1个百分点。在反映生产发展的7项指标中,耕地有效灌溉率、万亩耕地拥有农机总动力和万人农业技术人员3个方面的实现程度很高,2011年分别达到了96.7%、96.6%和91.5%,比2009年份分别提高了5.2、12.2和21.5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指数方面实现程度较高,2011年分别达到了 80.6%和 78.9%,比2009年分别增长了6.9个百分点和10.9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实现程度较低,2011年分别为63.7%和58.7%,但增速较快,比2009年分别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和18.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进一步提高湖北省农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还有很大的空间,应作为今后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从生活宽裕来看,2009~2011年的实现程度分别为64.4%、69.6%和77.1%,3年间提高了12.7个百分点,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提高了3.2个百分点。在反映生活宽裕的5项指标中,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和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方面的实现程度很高,2011年达到了98.8%和100%,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社会保障指数和农村医疗服务指数的实现程度较低,2011年分别为69.0%、64.5%和71.8%,但增速较快,比2009年分别提高了18.6、23.5和5.8个百分点。因此,提高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加强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是今后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从乡风文明来看,2009~2011年的实现程度分别为80.6%、80.7%和77.2%,3年间下降了3.5个百分点,促使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下降了0.5个百分点。从反映乡风文明的4个方面看,农村教育普及指数和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指数的实现程度较高,2011年分别为 86.1%和 88.9%,2009年分别为81.2%和95.7%。农村文体娱乐设施健全指数的实现程度较低,2009~2011年分别为 54.2%、53.6%和53.4%。农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下降明显,从2009年的84.8%降低到了2011年的74.5%。

从村容整洁来看,2009~2011年的实现程度分别为55.9%、60.5%和66.9%,3年间提高了11个百分点,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提高了1.7个百分点。从反映村容整洁的4项指标看,森林覆盖率和乡镇公路密度的实现程度很高,2009~2011年均已达到或将达到100%,但在自来水和垃圾处理方面较为滞后,2011年的实现程度仅为61.5%和39.0%,比2009年分别提高了9.9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因此,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大对饮水安全和村庄清洁方面的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

从“四化”同步来看,2009~2011年的实现程度分别为63.1%、74.1%和77.0%,3年间提高了13.9个百分点,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提高了2.5个百分点。从反映“四化”同步的5个指标看,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和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的实现程度较高,2011年分别为91.5%和89.4%,2009年也达到了89.9%和90.4%的较高水平;人口城镇化水平和城乡收入比的实现程度较低,2011年分别为64.7%和66.8%,但增速较快,比2009年分别提高了18.2个百分点和9.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信息化发展迅速,实现程度从2009年的60.0%快速上升到2011年的79.5%。由此可见,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来提高城镇化水平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今后在“四化”同步发展中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2009~2011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总体特点是:乡风文明方面的实现程度最高,但2011年略有下降;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四化”同步方面的建设进程稳步提升,后两方面建设水平比生产发展建设水平略高;村容整洁方面建设滞后,但仍在缓慢提高。从新农村建设的25项指标看,农业技术人员、耕地灌溉、耕地的农机动力、恩格尔系数、住房、社会治安、森林覆盖率、乡镇公路、非农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现程度较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人均收入、社会保障、文体娱乐设施、自来水、垃圾处理和城镇化等指标的实现程度较低。

四、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分地区测评结果与分析

由表2可见,A类地区(武汉城市圈都市连绵区和鄂中南区)的实现程度明显高于B类地区(鄂西北区、鄂西南区和武汉城市圈外围生态屏障区),大中城市郊区和邻近县(市、区)的实现程度明显较高。具体来看,受地理条件、自然条件及发展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湖北省不同县(市、区)的新农村发展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A类地区,大部分县(市、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都超过70%,低于70%的县(市、区)主要集中在鄂中南农业发展区(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天门市)。在B类地区(鄂西北区、鄂西南区和武汉城市圈外围生态屏障区),由于交通不便、特色产业和乡镇工业欠发达,新农村发展实现程度普遍偏低,大约在60%左右。武汉市、宜昌市和襄阳等(特)大城市及周边地区新农村发展的实现程度较高,2011年几乎都达到了80%以上,汉南区、宜都市和当阳市位居前三甲,分别为89.5%、88.1%和87.7%。

表2 湖北省2011年县(市、区)新农村建设总体实现程度及2009~2011年推进速度

由表3可见,地级(直管)市之间新农村建设总体实现程度的最大差距已达到30%,而且这种差距仍在扩大。2011年,在17个地级(直管)市中,武汉、潜江和宜昌新农村建设总体实现程度分别为86.6%、82.5%和82%,位居全省前三甲,而十堰、恩施则位居最后两位,其新农村建设总体实现程度仅为61.8%和56.3%。另外,这种差距仍在扩大,从2009年到2011年的3年间,恩施州和十堰市的新农村发展实现程度分别提高了7.9个百分点和10.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0.9个百分点的平均水平。同期武汉、宜昌和襄阳的新农村发展实现程度则分别提高了14.4、14.3和13.1个百分点。

由表3还可以看出,在5个一级指标中,生产发展和“四化”同步两方面的实现程度地区差异最大,缩小新农村建设进程地区差异的关键在于协调地区间生产发展水平,而缩小地区间“四化”同步的差距则是重要突破口。具体来看,2011年,十堰和恩施州在生产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仅为 48.0%和44.8%,居最后两位,分别比全省的实现程度低了25.5个百分点和28.7个百分点。而新农村发展实现程度较高的宜昌、武汉、潜江和襄阳则在生产发展方面位居前列,分别达到89.8%、83.4%、80.7%和79.2%。十堰和恩施州在“四化”同步方面的实现程度为60.6%和54.7%,也居最后两位,比全省平均水平落后16.4个百分点和22.3个百分点。鄂州、潜江和武汉在“四化”同步方面的实现程度位居全省前三甲,依次为94%、91.2%和88.7%,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14.2和11.7个百分点。

表3 湖北省地级市2011年新农村建设各指标实现程度

五、结语

本文构建了一个包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四化”同步5个一级指标及25个二级指标的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湖北省103个县级行政区中挑选出80个涉农县(市、区),并依据其地势地貌特征和土地利用方向上的差异,将所选的80个县(市、区)分为A、B两类地区进行了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的测评,对省、市两级地区的各项指标也进行了测算和比较。结果表明,若以2020年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为节点,截至2011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已走完了接近四分之三的进程,新农村建设进入后期阶段。若能基本维持2009~2011年间新农村建设的提升速度,则有望在2020年之前提前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与此同时,由于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因此全省今后应该在村容整洁和生产发展方面下大功夫,并努力协调地区间生产发展水平,缩小地区间“四化”同步方面的差距。

注 释:

①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将湖北省分为4个一级区域(鄂东区、鄂中南区、鄂西南区、鄂西北区)和8个二级区域(武汉城市圈都市连绵区、武汉城市圈外围生态屏障区、鄂中工农业协调发展区、鄂中南农业发展区、鄂西生态旅游区、鄂西南生态农业区、鄂北工农业协调发展区、鄂西北生态屏障区)。

② 参考的文件、规划及其他资料包括:党的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年)》、《国家农业节水纲要 (2012-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湖北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蓝图》、《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监测指标体系》及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等。

[1]李明贤,李立清.新农村建设评价理论及其实践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6,(6):89-92.

[2]周亚莉.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评价模型探讨[J].云南社会科学,2006,(4):68-71.

[3]张磊.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经济纵横,2009,(7):67-70.

[4]郭翔宇,余志刚,李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与方法[J].农业经济问题,2008,(3):73-76.

[5]王学军,陈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评价的实证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13-19.

[6]汤惠君,张效军,欧阳孔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理论与方法——以广东省为例[J].经济地理,2009,(5):794-798.

[7]周曙东,朱红根,葛继红,王玉霞,吴晓雯.江苏省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评价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09,(2):212-218.

[8]王富喜.山东省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发展水平评价[J].经济地理,2009,(10):1710-1715.

[9]王晓丽,吴蕾.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分析[J].人口学刊,2009,(3):17-23.

[10]李树德,李瑾.天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6,(6):60-64.

[11]李虹,田亚平、石义霞.村级新农村建设评价实证研究——以湖南省衡南县工联村为例[J].农村经济问题,2007,(4):77-80.

[12]董立彬,王健,金浩.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水平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开发研究,2010,(4):55-58.

[13]张广胜,邹顺桥.新农村建设绩效检验及评价——基于对辽宁45个乡镇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调查[J].财经问题研究,2012,(7):118-123.

(责任编辑:彭晶晶)

Analysis on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Regional Comparison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the County Data of Hubei Province

LI Bo,ZHANG Quan-hong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Wuhan Hubei 430205,China)

On the basis of existing research,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Hubei province,this paper builds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which contains five primary indexes and 25 secondary indexes.Based on the county data and using the weighted summation method,we has carried on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bout the realization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80 agricultural counties,13 cities and the province levels from 2009 to 2011.At the same time,we have carried on a regional comparative analysis.The result shows: in 2020 milestones as the node,as of 2011,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Hubei province has covered nearly three-quarters of the process,in late stage.The regional gap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mplementation degree is larger;the realization of the plains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at of mountainous and hilly region.The realization of the suburbs and adjacent areas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cities are relatively higher,the largest realization gap of cities has reached to 30%,and which is still growing.In five primary indexes,the regional gap of implementation degree on“Production Development”and“Four Modernizations Synchronization”are the largest.

new rural construction;indicator system;Hubei province

F303.3

A

1672-626X(2014)02-0032-08

10.3969/j.issn.1672-626x.2014.02.006

2014-03-14

李博(1982-),男,湖北宜昌人,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发展经济学研究;张全红(1970-),男,湖北京山人,湖北经济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发展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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