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照耀
时至今日,政府、社会和公众已经逐渐形成了“去行政化”的共识。如何在下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中落到实处,构建一个界限清晰、权责明晰的教育新格局,对于政府、高校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战。
“去行政化”管理须从两个方面入手进行改革,一是改革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二是改革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改变目前政府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教育资源从‘行政权力主导型配置模式向‘教育规律主导型配置模式的转变。”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具体的规章和完善的制度,高校内部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边界往往不够清晰,行政权力经常干涉学术事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必须让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行政不能干涉学术。如何将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问题和挑战。学术委员会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统筹行使好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是能否推进此项改革的基础。《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出台与实施,迈开了推进教授治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扎实的脚步。
《规程》着力规范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是按高教规律办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依法治校、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工业大学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过去三年,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起草和学术委员会的建立方面,通过扎实的工作,进行了富有成果的探索,主要体现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及其实践上,如学术权力的相对独立性、对行政权力的平衡性、对重大学术事项的评定权等等。应该说,北京工业大学过去几年在学术委员会建设方面的基本思想与教育部的《规程》是一致的。这次《规程》出台后,北工大及时抓落实工作,根据《规程》要求,对《北京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提出“学校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需要提出的是,尽管根据《规程》在修订后的学术委员会章程中赋予学术委员会很大的权力,他们可以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等等,但是,要想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根据各个高等学校的具体情况,完善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对于《规程》中“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我校本身就是这样做的,其中不乏四五十岁左右的中青年教师。
我们相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深入贯彻与落实,将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推进教授治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
(选自《中国教育报》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