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贺海峰
安徽地税20年最大的变化,是税收理念、治税思想的变化。税收理念是如何演变的?演变的动力之源是什么?税收现代化的抓手又有哪些?
旌德县地税干部汤红清压根没想到,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不过让他自豪的是,自己曾见证“税收法制员制度”的诞生,参与了安徽地税系统依法治税的全部历程。
20世纪末,汤红清在农村分局任副局长。当时,征纳双方都很缺乏法律意识。“同税户谈定额,谈成了,立马垫上复写纸,开票收钱;多次谈不下来,分局长手一挥,就可能强制执行。”谈起往事,他仍脊背发冷、感到后怕。
2000年,旌德县发生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尽管税务部门胜诉,但也暴露出税务执法中的不规范之处。犹如一记警钟,旌德开始注重执法程序、按照法治思维办事,并在全国首创了“税收法制员制度”。
此时,汤红清已被调到县局任职。随后,税收执法电子档案、执法文书网上审、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等诸多制度,在安徽地税系统次第推广开来,让汤红清感到愈发振奋。在他看来,“科学、规范、法治、效率”,如今已成为整个地税系统的精神内核和新标签。
而这仅仅是安徽地税20年变迁的一个侧影。
“安徽地税20年最大变化,我认为应当是税收意识和税收理念的变化。过去,社会上对税收有不少误解,甚至发生抗税事件。2000年以来,税收意识深入人心,很少有人拒绝交税。”在接受《决策》采访时,淮南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姜典柱说。
姜典柱是一名“老地税”了。1997年起,他开始到六安地区地税局任职。2012年,通过参加竞争上岗,他被安徽省地税局任命为副处级干部。回顾安徽地税20年历程,姜典柱认为可分为几个阶段。
1994年地税成立之初,全省地税系统一门心思抓收入。有的单位甚至喊出了“没有份额就没有分量”的口号。由此,也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成分,比如数字造假、抗税事件等。
1998年,安徽省地税局提出“带好队、收好税”,对这些现象进行系统性纠偏。地税开始从最初的热情创业,逐步朝向理性调整转变。到了2001年,真正进入调整阶段,税收职能回归,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
2002年至2008年,则是稳定发展阶段,除了强调抓收入、抓队伍,更强调征管改革、信息科技支撑。这一时期,各市县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都建成了局域网、广域网,全省地税的科技含量得到了大幅提升。
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科学发展”成为引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主体税源和重点税源造成了冲击。在此大背景下,安徽地税系统适时提出了“一个确保、两个提高”,也就是“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确保税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这是治税理念上的飞跃,更多强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调征管、服务两个核心业务。”姜典柱说,过去还是就税收抓收入,现在则是放在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税收的三大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
自此,依法科学组织收入、有力有效服务发展“两篇文章”得到扎实推进,依法征税、廉洁从税“两条生命线”得到严格把守,征纳和谐、系统和顺、家庭和美“三和”地税得到致力打造,以“四个现代”为内涵的现代化分局建设得到持续展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此相对应,安徽地税治税理念又有了重大提升,开始由“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转变。
“这不是虚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税收管理,强调税收部门的主导作用。税收治理,强调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并行、平等的关系,这个理念将会引导我们地税今后的发展。比如厘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容缺办理等,都是要回归到纳税部门职能的本位。”姜典柱说。
2014年7月,安徽省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的通知》,要求发改、教育、科技等35家政府单位提供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并将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类经济活动全部纳入税收监控平台。此举意味着安徽涉税信息共享正式跨入“大数据时代”。
借助信息化翅膀,安徽地税正在迎来一场深刻的治理变革。而这场变革的核心价值理念,早已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这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于财税体制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曾有详尽阐述:“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未来一段时期,地方税体系建设将加速推进,地方税收征管体制将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些将给安徽地税系统带来多重机遇。”在接受《决策》专访时,安徽省地税局局长汪建国判断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