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日前,商务部等13部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化市场架构体系、培育市场流通主体、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等重要举措。
关于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一是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在全国重要流通节点和优势农产品区域,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流中心升级改造,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重点加强综合集配中心、冷藏储运、废弃物处理和信息化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销地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二是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硬化细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机制。鼓励城市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菜市场管理机构。改进产销区域联动制度,以区域保障为主,搞活品种调剂流通,优化“菜篮子”供应保障模式。积极发展菜市场、便民菜店、平价商店、社区电商直通车等多种零售业态,推动连锁经营。鼓励将新建小区的菜市场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建设改造一批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功能建设,对享受政策扶持的农产品市场,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刚性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关于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一是增强市场培育现代流通企业能力。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模式,搭建多层次的生产性及生活性服务平台,增强市场服务及培育现代批发商及相关企业的能力,促进各类流通主体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农产品综合加工配送企业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市场与批发商合作共建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建立市场培育和稳定现代批发商的长效机制。
二是促进新型流通主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主产区省份探索推行农产品委托交易,通过地方立法或政策引导,建立发展委托交易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农民合理分享流通增值收益。加快培育各类流通主体队伍,支持新型流通主体充分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拓宽委托交易的渠道,提高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与竞争能力。
关于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把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重要战略制高点,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工作。积极发展县域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场内加工配送中心或依托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力争在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率先突破。
二是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化体系。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电子结算系统。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多种类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层次的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农产品市场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三是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
[本刊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日前,商务部等13部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化市场架构体系、培育市场流通主体、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等重要举措。
关于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一是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在全国重要流通节点和优势农产品区域,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流中心升级改造,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重点加强综合集配中心、冷藏储运、废弃物处理和信息化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销地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二是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硬化细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机制。鼓励城市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菜市场管理机构。改进产销区域联动制度,以区域保障为主,搞活品种调剂流通,优化“菜篮子”供应保障模式。积极发展菜市场、便民菜店、平价商店、社区电商直通车等多种零售业态,推动连锁经营。鼓励将新建小区的菜市场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建设改造一批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功能建设,对享受政策扶持的农产品市场,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刚性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关于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一是增强市场培育现代流通企业能力。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模式,搭建多层次的生产性及生活性服务平台,增强市场服务及培育现代批发商及相关企业的能力,促进各类流通主体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农产品综合加工配送企业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市场与批发商合作共建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建立市场培育和稳定现代批发商的长效机制。
二是促进新型流通主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主产区省份探索推行农产品委托交易,通过地方立法或政策引导,建立发展委托交易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农民合理分享流通增值收益。加快培育各类流通主体队伍,支持新型流通主体充分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拓宽委托交易的渠道,提高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与竞争能力。
关于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把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重要战略制高点,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工作。积极发展县域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场内加工配送中心或依托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力争在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率先突破。
二是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化体系。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电子结算系统。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多种类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层次的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农产品市场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三是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
[本刊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日前,商务部等13部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化市场架构体系、培育市场流通主体、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等重要举措。
关于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一是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在全国重要流通节点和优势农产品区域,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流中心升级改造,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重点加强综合集配中心、冷藏储运、废弃物处理和信息化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销地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二是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硬化细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机制。鼓励城市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菜市场管理机构。改进产销区域联动制度,以区域保障为主,搞活品种调剂流通,优化“菜篮子”供应保障模式。积极发展菜市场、便民菜店、平价商店、社区电商直通车等多种零售业态,推动连锁经营。鼓励将新建小区的菜市场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建设改造一批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功能建设,对享受政策扶持的农产品市场,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刚性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关于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一是增强市场培育现代流通企业能力。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模式,搭建多层次的生产性及生活性服务平台,增强市场服务及培育现代批发商及相关企业的能力,促进各类流通主体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农产品综合加工配送企业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市场与批发商合作共建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建立市场培育和稳定现代批发商的长效机制。
二是促进新型流通主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主产区省份探索推行农产品委托交易,通过地方立法或政策引导,建立发展委托交易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农民合理分享流通增值收益。加快培育各类流通主体队伍,支持新型流通主体充分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拓宽委托交易的渠道,提高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与竞争能力。
关于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把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重要战略制高点,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工作。积极发展县域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场内加工配送中心或依托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力争在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率先突破。
二是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化体系。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电子结算系统。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多种类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层次的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农产品市场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三是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