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铭言
国家卫生计生委再次强调,社会抚养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卫计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基层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公开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姚宏文说,针对基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姚宏文表示,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所以,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是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姚宏文还“补充性”表示: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門收入;社会抚养费的收入没有对应的支出科目,也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他说,各地收缴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及时上缴国库,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
到目前为止,24省份计生、财政部门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共计200.98亿元,但尚无一省份公开这些社会抚养费的用途和支出明细。多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给予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答复是: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