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轩
摘 要: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构成成分,它不仅可以保障用户的权益,而且可以增加用户对银行业的信任,对保障金融机构的安定和繁荣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加快健全存款保险制度的措施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市场;法律体系
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体制而言,通常情况下的个人债务清偿,是由地方政府、中央银行两者来承担责任。而且,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严重曲解了中央银行对于货币政策的目的所在,使得各级财政承受着更多的压力和负担。这些在根本上都是由中央银行,各地地方政府在无形之中不良的“埋单”模式导致的。
一、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其他的经营体系在经营的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不管是管理体制好的银行还是不好的银行,假如不能设立存款保险制度,都有可能因为一点点小道消息,导致存款客户群来银行挤提现金,进而因为强有力的传递效应,导致银行流动资金短缺,最终面临破产。再者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破产清算将会成为强制性的制度约束。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其发展的必然产物①。
2.在我国国民经济体制下,政府一直以来都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用行动来实现对存款的保险,可称之为“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而非在现实中构建了真实的存款保险制度。这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对于每一个面临风险经营的金融机构而言,它的债务清偿都是由各地政府或者中央银行来负担的,其实质就是政府的无条件“埋单”。这样的做法使得存款人并没有很强的意识去关注银行到底经营得如何,也没有太大的动力去监督银行的发展状况。这一方面使得存款人、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有所加强,另一方面,对于存款人或者金融企业的过度冒险,银行也不会支付额外的成本,银行仅仅利用的是自身的“零费率制”,其最根本的影响是使得中央财政、各级政府的财政承受更多的压力和负担,将金融市场风险转移到了国家的财政上。进而,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现代化建设,使得我国国民经济不能健康持久稳定发展。由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近些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的总额和居民储蓄存款的余额占比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大约上升了五十个百分点。由此,解决我国居民储蓄存款的安全性问题已是当务之急。如果某一银行濒临破产,或者处于资金短缺,周转不通甚至枯竭,而不能将存款人的存款及时交出时,在银行体系中如若存在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的利益就将会受到有效保护,将存款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存款保险机构可以给予投保銀行相应的资金救援、赔偿,甚至可以收购投保银行。这些都可以根据存款保险制度中的条款来实现。总体而言,建立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存款人的存款积极性,可以使存款人更加安心地存款于银行,同时,挤兑现象将大大减少。由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我国居民存款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4.在当前形势下,我国并没有设立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在金融危机爆发时,由于经营模式和经营体系的不合理,很多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破产倒闭,使得人民群众对金融机构管理体系缺乏信心。没有合理的退出机制,银行的退出成本很高,也使得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经常处于被动状态,很难高效快速地解决问题,对于银行经营的稳定性有着极其负面的影响。同时,一些银行的退出会产生大面积的传递效应,直接影响着我国银行体系的持续稳定发展。总体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我国银行退出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我国金融机构管理体系具有“稳压器”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震荡。
二、加快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的措施
1.尽快完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尽管,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是政策性保险的一种,但是要想构建一个优化高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一定要立法先行,步步为营,实事求是,不可以仅仅凭借政治手段。这就需要我国《存款保险法》的尽快制定与落实。同时,在依法守法的基础上,强有力的约束相关方的行为举动,明确各方利益所在,建立存款保险机构,都是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步骤。《存款保险法》的主要作用是让每一个监管机构遵守法律法,相互间协作起来,做到职责任务分工到位。同时,要想优化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就务必要先构建一系列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如《银行业破产法》、《银行业产权法》等。
2.尽快建立起存款保险组织机构。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国银行业对外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然而,对于存款保险,我国只是在人行金融稳定局设立了存款保险处,并没有成立特定的存款保险机构,这并不能使广大存款者的需求得以满足。设立多层面多方位的存款保险机构已势在必行。同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应该以银行体系的运营状况作为衡量标准,进一步将多层面多方位的存款保险机构归并成一个整体。要设立存款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需要从实际出发,以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状况为基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方式,或者证、银、保三家监管部门的设立方式作为参考,同时,保障监管部门和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②。
3.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督与管理体系。只有当每一个职能部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同时各个部门之间友好地协作起来,存款保险机构才可以顺利运行。为此,建立一个与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相匹配的金融监督与管理体系已势在必行。笔者认为,该体系的构建可以通过三步来完成③。第一步,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这样可以避免相关部门信息不对称状况的出现,推动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第二步,制定一套广泛适用的监管标准与管理准则。有效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明晰各个部门的职能,使职能部门各尽所能;第三步,建立快捷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这一方面可以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监督与管理的成本,快速有效的处理银行体系可能面临的危机。
综上,在我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以显性保险代替隐形保险已是大势所趋,这不仅可以抵御金融风险,同时也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但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需要着眼于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立法先行,建立相关的监管机构,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由于笔者自身水平有限,本文存在理论论述不够深入,建议不尽恰当之处,只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注解:
① 史长文,张贵友.从韩国应对银行“挤兑潮”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J].河北金融.2011(03)
② 陈景新,刘炜.次贷危机背景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构想[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S1)
③ 卢有红,彭迪云,许涵.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难点破解的思路与政策准备[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06)
参考文献:
[1] 史长文,张贵友.从韩国应对银行“挤兑潮”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J].河北金融.2011(03)
[2] 陈景新,刘炜.次贷危机背景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构想[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S1)
[3] 卢有红,彭迪云,许涵.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难点破解的思路与政策准备[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