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友良,宋 旭
竞技体育进入高校,是当今世界体育发展的热点和必然趋势。1987年我国以“体教结合”为目标,正式发布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开启“竞技体育院校化”道路征程。目前全国已有268所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经过二十余年的艰难摸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运动队目前的总体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显现出发展速度不快、规模不大、运动成绩不理想等特点。在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之际,找准影响和制约这些差距出现的主要瓶颈,是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关键,也有利于发挥高校在我国竞技体育中的重要作用。
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山西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湘潭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0所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研究对象,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部分高校为比较对象。
1.2.1 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需要,通过查阅相关体育文献资料上百篇,专著十余部,了解国内外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1.2.2 专家访谈法
根据研究需要,利用参加会议、比赛的机会,向有关高校领导、体育专家、一线教练员等进行有关问题的详细咨询、访谈。
1.2.3 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的需要,严格按照社会问卷标准设计了调查问卷,向招收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34所高校分管竞技体育的领导发放问卷68份,回收有效问卷60份,回收有效率88.3%。
1.2.4 比较分析法
对中外高校竞技体育发展情况进行归纳、类比、综合分析,对各项内容逐一论证,找出差距和不足。
我国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体育发达国家高校发展竞技体育相比,呈现出以下主要差距。
目标是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是高校竞技体育组织经营思想的具体化表现。我国自从1987年开展高校竞技体育以来,一直以《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为蓝本,在这个规划中提出了学校竞技体育的主要目标[1]。在这个规划目标指引下,更多的是强调运动员参赛责任和比赛结果,淡化了高校在培养人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导致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追求名誉的功利化现象日益严重。
分析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高校竞技体育目标(表1),发现发达国家对高校竞技体育的认识更加侧重于以教育视角全面理解竞技体育,普遍将竞技体育归入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从各个层面上认为竞技体育是推动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能够为拓展高校办学功能发挥作用和贡献。比较这些国家的目标中,显现出一些共同特点:突出了竞技体育的教育性质;关注学生运动员的均衡、自由发展等。这些国家呈现的竞技体育目标特点是我国高校培养目标所欠缺的,这种差距也正是制约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快速发展的内在障碍。
表1 中外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目标比较一览表Table Ⅰ Comparison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Targets of the Athletic Sports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nd Those of Their Counterparts
目前全国开展高水平运动队试点的高校已经达到了268所(表2),遍布于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其中首都北京市试点高校最多,达到27所(占总数的10.1%);最少的为宁夏、青海、贵州3省市各有2所(仅占0.7%);试点高校具有明显集中于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空间特征。从地域分布看,我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以来,华北地区试办高校明显下降,2010年比1995年降低8.2个百分点;西南地区有所上升,2010年比1995年提高5.2个百分点;试点高校中,华东和华北地区以52.2%占据主导地位,并形成了以东北和华中地区为次重点,向华南、西南和西北次第铺开的区域格局。从开展竞技体育的高校整体比例看,占我国所有高校数量的24.6%,相对较低;而反观国外开展竞技体育的高校比例都较高,如美国达到91%,加拿大达到72%。我国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不均衡和低比例给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的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
表2 我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地区分布情况Table Ⅱ Distribution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ies That Have High-level Sports Teams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与项目设置是紧密联系的,项目设置的合理性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我国高校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教育部审批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密切相关。从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开展项目与国外部分高校竞技体育项目设置比较看,我国高校开展项目的能力相对较弱,268所高校的项目设置主要集中在28个项目上,其中开展项目最多的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分别都设置7个项目,占总数的2.6%;进一步调查显示(表3),项目设置的重复性也较大,主要集中在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等项目上,能反映各高校自身特色的项目较少。反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其高校开展竞技体育项目都比较充足,如斯坦福大学项目设置达20个,密歇根大学17个,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14个,远远多于我国高校的项目设置。国外的这些运动项目设置具有针对性、能反映学校优势或特色。而我国高校竞技体育项目设置,无论是规模和整体水平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存在着很大的改进空间。
表3 国内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比较情况Table Ⅲ Comparison between the Sports Disciplines of the High-level Sports Teams in Domestic and Foreign Universities
运动成绩是反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整体实力,也是直接考量指标。从目前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运动成绩看,除胡凯等个别学生运动员曾在国际赛场上获得过较优异的成绩外,整体水平仍处于较低的层次,与欧美等体育发达国家高校竞技体育水平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表4)。调查显示,欧美高校竞技体育项目设置更加突出传统优势项目的优化组合,且注重与大型竞赛的项目对接,如斯坦福大学许多项目可以直接与奥运会对接,2004年雅典奥运会,该校有42名教练员与运动员参加,共获得17枚奖牌,其中金牌3枚,银牌7枚,铜牌7枚;1992-2004年共获得奥运冠军34个,总奖牌数达到63枚。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1988-2004年共获得奥运冠军53个,奥运奖牌达到95枚[2]。澳大利亚运动学院1984-1992年获得奥运冠军12个,奥运奖牌达到45枚。法国体育学院1992-1996年获得奥运冠军14个,奥运奖牌54枚[3]。目前我国除了清华大学等个别高校在个别项目上具有参加高级别竞赛的可能,大部分高校无法适应这一挑战。
2.5.1 生源数量:后备不足且争夺处劣势
从调查的30所高校招生情况来看,运动员来源渠道主要集中在3个层面:其一是具有运动天赋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二是国家队、省市专业队的退役或准退役运动员;其三是各级专业运动队的二线运动员。而这3种学生运动员来源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比例达到70.0%,占有绝对主导地位。我国“举国体制”下的三级训练体系与高校竞技体育在生源上产生极大的竞争,在三级训练网络的干预下,大量优秀的运动员苗子扩充和补充到竞技体育后备队伍之中,高校根本无法获取优秀运动人才,只能招收到运动水平一般的学生运动员。反观欧美等国家申请进入高校的学生运动员主要来自高中、大学预科学校和两年制学院,其中也以高中生为生力军[4],但与我国不同的是欧美等国申请进入大学的高中毕业生规模庞大,如美国高中阶段各个运动项目后备人才非常之多(表5),每个项目的后备人才都有几十万,有力地保证了高校学生运动员的生源。
表4 国内外高校竞技体育全国冠军情况一览表Table Ⅳ National Champions Captured by the Athletic Sports Teams of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Universities
2.5.2 生源质量:招生政策过宽致使生源质量不高、学生学业意识较差
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和30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来看,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管理呈现出以下特征:一是体育成绩占主导地位,文化课成绩只需达到高中毕业(如果运动水平达到较高的层次,文化水平可以放宽到同等学历);二是没有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提出相对严格的要求;三是对于入校后是否具备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的综合能力,尚且缺少相对成熟的测试体系;四是对于每年一次的入学审查仅是随高考进行,有明显的形式大于内容之嫌;五是对入校后深造的年龄做出了≤22岁的要求。反观欧美体育发达国家高校招收运动员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和标准,如美国申请成为大学生运动员要通过资格审查,必须满足4个条件:一是申请大学生运动员的学生必须高中毕业,申请进入大学的运动员与普通高中生报考大学的要求完全相同;二是高中期间必须修完一定数量的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三是必须修完一定数量的核心课程,核心课程是指由美国学术机构批准的高中阶段学习课程;四是SAT考试或ACT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SAT和ACT考试是美国高中生准备上大学的全国性考试,类似于我国的高考入学考试)[5]。相比而言,我国由于特招工作中实行了许多特殊的优惠政策,标准难以统一,招生的弹性过强、透明度不高,国家对招生质量难以实现有效控制,直接导致招收学生入学基础差、起点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这一点相对于NCAA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而言,有着天壤之别。美国高校在挑选和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不仅重视体育成绩,更看重文化课水平。由于资格审查对于受教育程度与学术水平具有严格的规定,做到了体育与教育结合的第一步,保证了全国范围内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公平性,把好了“入口关”[6]。
表5 2000-2001年美国高中及NCAA校际竞赛参赛运动员人数一览表(单位:人)Table Ⅴ Number of the Participants in the US High School Sports Competitions and NCAA Inter-College Competitions in 2000 -2001
2.5.3 学训矛盾:降低学习要求有悖高教质量原则
我国高校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时,由于实行了极为宽松的文化课降分入学条件,导致学生入校后难以适应统一的学业标准,学训矛盾形成的瓶颈逐步加剧。为了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在大学期间的学训矛盾,我国许多高校采取了不同的管理办法,30所高校的调查结果显示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一是学校主导为学生运动员选择学分标准相对容易、且基础要求不高的专业;二是对大一学生运动员实行预科制,一年学习期满后,成绩合格取得学籍;三是以训练替代学分,实现运动训练与毕业总学分的融合;四是减免学生运动员的一些主干课程;五是以比赛成绩奖励学分,对学生运动员在竞技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实行奖励文化课学分的方法;六是学生运动员单独编班,提供专门的教学计划,以利于学生运动员在同一水平基础上学习,从而达到考核的标准。当然以上几种方法在每所高校并不是单独使用,有的高校可能是几种方法共存。总体来说,我国高校为了缓解学训矛盾,采取的办法是以降低和牺牲学生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为代价的。
美国、加拿大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同样也存在着学训矛盾的问题,但是却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和解决,主要体现在:(1)实行完全学分制。就是在规定范围内,学生可以自主、自由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甚至学习年限,这种学分制有效地缓解了学生运动员的学训矛盾;(2)推行以奖促学。给予学生运动员大量经费资助的机会,从而激发学生运动员勤奋学习和刻苦训练的动力;(3)实行以赛促学。给予学生运动员竞赛资格的机会,促进学生运动员努力学习,并不断提高训练水平。上述3种方法比较合理地解决了美国、加拿大等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普遍存在的学训矛盾,使得学生运动员既完成了学业,又提高了运动水平。相比而言,我国主要是以牺牲学生运动员的文化课时间来求得运动训练的平衡,而这种做法很难调动学生运动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反而使运动员放松了对学习的态度;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则是通过调动学习积极性、引入激励机制,来调控学习与训练的平衡,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运动员的运动水平,而且顺利完成学业,根据NCAA公布的2003年各成员学校毕业统计数据(表6),美国高校学生运动员与普通大学生的毕业率基本一致,从中可以看出该国在解决教学与训练矛盾方面的成功经验。
表6 2003年NCAA各成员学校大学生运动员与普通大学生毕业率对比一览表Table Ⅵ Comparison between the Graduation Rates of the College Athletes and the Normal Graduates of the NCAA Member Colleges in 2003
2.6.1 体育场馆的“不足且档次低” 与“充裕并质量高”的差距
我国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体育场馆设施从数量来看好像是充足的,但场馆种类相对比较分散,质量不高,“形象工程”场馆有一些,但实用性不强,能够满足高水平运动项目的场馆其质量和实用性都较差,如北京大学在校生3万余人,但场馆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尽管拥有一座乒乓球比赛的综合场馆,但利用率并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进一步发展。反观国外高校,在满足基层需求的同时,加强了高端实用性场馆的建设和利用,如斯坦福大学在校生仅有1.5万人,但拥有设施齐全的万人篮球馆、巨型橄榄球场、标准化摔跤馆;密歇根大学在校生有37000人,拥有露天带看台的标准化跳水场、巨型橄榄球场、标准化垒球场、设施齐全的高尔夫球场、游泳馆、篮球馆;哈佛大学则拥有30323座的哈佛体育场以及13个大型赛事场馆;耶鲁大学拥有数个专业化场地,其中10个大型赛事场馆;哥伦比亚大学也拥有数个高质量、高水平场地(表7)[2]。我国高校在这方面显然还无法达到国外标准,当然这里面有一个经济发展水平问题,但更多的是理念层面的制约,为适应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我国高校体育场馆必须在布局和建设上吸取教训。
表7 国内外高校体育场馆设施比较情况一览表Table Ⅶ Comparison between the University Sports Facilities in China and Those in the Foreign Countries
2.6.2 体育经费的“不足且来源单一”与“充足且来源多元”的差距
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经费的支持,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成为制约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主要瓶颈。对全国60所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高校的调查显示:只有7.1%高校经费充足能完全满足需要,有58.8%的高校竞技体育经费不能满足需要,17.2%的高校经费严重匮乏,也就是说共有75.0%以上的高校费用不能满足需要。制约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经费投入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来源的单一化,调查显示:有96.7%的高校竞技体育经费主要来源依靠学校拨款;而能以学校拨款、赞助、捐赠等形式筹集经费的学校只有16.7%,且经费数量不多、也不稳定。因此主要经费来源还得依靠学校专项拨款,来源比较单一。
反观国外高校竞技体育经费来源相对多元化,如加拿大高校竞技体育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体育政府管理部门拨款、学校会员费和比赛费用、商业赞助和市场开发收入等多个方面(表8)[7];美国高校竞技体育主要来源于社会赞助、电视广告、产权出让、校友募捐、门票收入等途径,表9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大学2007年度竞技体育财政收入情况,在获取经费方面有多种途径[8]。这充分看出发达国家高校竞技体育来源趋向多元性,且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达到极高的水平。与国外比较,拓展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经费来源是当前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努力的方向。
表8 加拿大学生大体育协会2000-2001年经费收入情况Table Ⅷ Income of CCAA in 2000 -2001
表9 2007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大学(LSU)竞技体育财政收入情况Table Ⅸ Athletic Sports Revenue of LSU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2007
2.6.3 教练员队伍的“业余性”与“专业性”差距
作为运动训练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教练员承担着训练和塑造运动员的主要任务,对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实现运动训练的目标起着主导作用[9]。第一,从人员构成来看: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队伍由两类人员组成,一类是高校普通教师,这部分人由于具有高职称和对专项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而被委以重任。60所高校的调查显示,这一部分人占80.2%;另一类是专业教练员,这部分人由于具有专业队执教经验或获得专业教练员资格,而被委以重担,这部分人仅占到高校教练员队伍的19.8%。第二,从专业化来看,普通教师和专业教练员都有着各自的优势,但拥有适量专业化、高层次的教练员仍应该是教练员队伍建设的重点。从美国各高校网站有关教练员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教练员队伍基本以专业人员组成;而加拿大专业教练员也超过50%。目前我国高校专业教练员层次相比专业队差距较大。第三,从学历结构来看:对60所高校的调查显示,我国高校教练员队伍主要以本科学历挑大梁,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仅占19.6%。而根据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NCAA I级院校的教练员中,49%的教练员拥有硕士学位;加拿大高校中教练员队伍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比例也达到40%。与国外相比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学历水平仍有上升空间。第四,从执教经历来看:我国高校具有专业化执教经历的教练员不多,主要集中到个别的足球、篮球等传统项目上,如北京理工大学足球队聘请了国内著名足球教练员、曾担任中国国家足球队教练、北京国安足球队主教练、天津泰达足球队主教练的金志扬,但这只占极少数;反观美国,高校中的大部分教练员都有着执教NCAA及世界大赛的辉煌经历,甚至有的教练员还曾代表国家参加过奥运会等国际比赛。丰富的执教经历和较高的专业化运动水平是优秀教练员必不可少的素质,我国教练员队伍在这方面仍然需要努力。
3.1.1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目标定位单一,只注重运动队培养运动员的训练功能,忽视了高校培养人的教育功能,致使体育与教育分离,体教结合形似而神不似。
3.1.2 我国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数量少且分布不均衡,项目设置规模较小且没有学校特色,不利于我国“竞技体育院校化”快速、健康的发展。
3.1.3 我国青少年参训的有限规模致使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后备力量严重不足,且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下的形成训练体系使得高校无法与省市专业队争夺生源。招生政策过宽与学习要求不高有悖高教质量原则。
3.1.43.1.4与体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体育场馆设施、经费“投入不足”和教练员执教水平的“业余性”分别是我国“竞技体育院校化”的硬件短板和软件短板。
3.2.1 高校竞技体育定位必须实现转变
明确高校竞技体育的环境和性质,准确定位现阶段发展的基点和未来达到的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内容完整的发展目标体系;进一步拓展功能定位,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举多校之力,形成统一的合力和整体的动力;构建高校竞技体育公共政策群,鼓励高校积极参与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3.2.2 高校竞技体育布局逐步实现转变
打破区域性布局非均衡的不良局面,根据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在不同地区发展不同的优势项目,从而逐步形成一个区域联合体系;根据赛事需求和自身特点,有所选择,科学安排,统一对接,逐步实现学校项目与竞技体育的对接和发展;打破目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只上不下的不良局面,实现高校竞技体育的良性循环。
3.2.3 高校竞技体育管理模式逐步形成转变
以大学为龙头,制定大中小学一条龙的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推动后备人才的良性储备;制定科学、合理、实效的招生考试制度,严把“原材料入口”关;通过延长学生运动员的学习年限,采取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方式,严把“出口” 关;建立“学训兼容”的培养机制,提高高校训练的科学化水平,推动“竞技体育院校化”的可持续发展。
3.2.4 高校竞技体育资源配置彻底实现转变
出台针对性政策和组织相关性活动,通过引入激励机制,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打造一批能力强、水平高的执教队伍;打破“等、靠、要”的传统思想,充分挖掘体育资源的内在潜力,走一条富有特色的赛事营销之路,不断聚集校园和社会人气,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合理配置场馆的布局和内在需求性,在满足校园教育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部分场馆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专业和大众需求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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