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聪
摘 要:21世纪以来,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军事安全合作无论是在多边框架内还是在双边机制下都不断加强,日澳两国间这样趋向于结盟的安全合作关系对整个亚太地区,以及中美等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面对中澳关系的降温,中国也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通过正确运用日益增强的实力和影响,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与日澳的互利互信建设,加强与美国的对话与合作来改善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改善自身发展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日澳;安全合作;影响;对策
一、日澳安全合作的现状
近年来,同作为美国的盟友,不论是在传统安全领域还是非传统安全领域,无论是在多边框架内还是双边互动下,日澳两国不断加强安全合作,虽然两国建立军事同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毫无疑问两国的防务合作,不断达到新的高度。
1. 多边框架之内的日澳安全互动
首先,日澳加强美国主导下的军事合作。2001年的9.11事件为日澳安全合作提供了契机,日澳都参加了美国为首的反恐战争,先后出兵伊拉克,并参与阿富汗的战后重建工作。通过共同参与反恐战争,日澳加强了安全关系。日澳都参加了美国主导的导弹防御系统,2003年12月,日本正式宣布加入美国导弹防御系统,2004年7月,澳大利亚也正式加入,这为日澳加强军事信息及情报交流提供了平台。
其次,日澳都积极参与多边联合军事演习活动。2000年10月,日本、澳大利亚与美国、韩国、新加坡举行潜艇救援军事演习,随后,日澳每两年都参加此类演习。12002年,日、美、澳、韩、新( 加坡) 五国在日本九州岛海域举行联合海上军事演习;2003年9月,澳、日、美、法在珊瑚海进行“保护太平洋”的联合演习;2006年4月,澳大利亚又发起“保护太平洋”的联合演习,集中于高空拦截辅助陆上活动,日、美、英等参演。22007年9月4日,美日澳印新五国在印度东部的孟加拉湾举行了代号为“马拉巴尔-07”的大规模联合海上军演;2011年7月9日,美日澳三国首次在南海附近海域举行联合军演;2012年9月27日,美韩日澳在韩国的釜山附近的公海举行了,名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防扩散安全倡议”的联合军演;
最后,美日澳三边对话不断推进。2002年,美日澳三方安全对话启动,并一直保持在副部长一级,2006年3月,美日澳三方安全对话升级为部长级别,形成华盛顿—堪培拉—东京太平洋轴心,加强战略三角防御合作。至今为止,美日澳三边战略对话已举行了五次会议,三方在会议中发表涉及东海、南海等热点问题的联合声明。
2. 日澳双边安全互动与合作
2007年3月13日,日澳发表了《日澳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双方正式确立了“安全保障关系”,这是日本继日美安保宣言后,与其他国家发表的第一个安全合作协议,并确立了“2+2”定期会晤机制。到目前为止,日澳已经举行了五次“2+2”会晤,第二次会晤中,日澳签署《军事防卫合作协议》,加强双方舰队支援,秘密情报保护等合作,其中规定日本自卫队进入大洋洲海域从事海上安保等活动时,澳大利亚有提供情报与后勤保障供应的责任与义务。32010年两国第三次会晤签署的《军事防卫合作协议》规定日本自卫队与澳大利亚军队在行动中可分享食物、水、燃料以及相互提供交通工具、住所、保养维护。42014年6月11日,日澳第五次“2+2”会谈在东京举行,双方签署文件,就缔结共同研发“防卫装备”协议问题达成一致。7月,安倍晋三访澳期间签署正式协议,这标志着澳大利亚成为继美英之后第三个与日本签订“防卫装备”合作协议的国家。这是日澳之间第一个“防卫装备”联合开发案。据《日本经济新闻》消息称,澳大利亚海军预计向日本购买12艘常规潜艇。如果此次日向澳成功转让潜艇技术,将成为战后日本首次对外出口尖端军工技术。2014年7月10日,日澳两国共同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国防装备和技术的转让协议,协议进一步加强了两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澳总理表示,这是澳日防务合作关系的里程碑。安倍访澳期间,不断宣扬两国的特殊关系,澳方积极回应,并支持日本自卫队的解禁议案。除了传统的安全领域,在2015年,日本还寻求与澳大利亚加强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合作,希望就情报、技术合作等网络安全问题与澳大利亚展开定期会晤。
二、日澳加强安全合作的影响
1. 对日澳两国的影响
对日澳两国来说,加强日澳防务合作,是出于两国各自国家利益作出的政策选择,是为了获得自身的安全利益,从短期来看,对两国有一定的益处。2014年7月9日,日本内阁通过了解禁自卫队的议案,为了疏通外部环境,日本频频出访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寻求支持,因此,此时加强日澳安全合作是符合日本的利益的。从澳大利亚方面来看,一是追随美国的态度,二是为了提高其在亚洲的话语权,所以也会选择加强与日本的安全合作。同盟理论学者阿诺德·沃尔弗斯明确地指出,任何同盟都不可能是一件绝对的好事:在某些情况下,同盟对国家力量而言可能是一种耗费而不是一种补充。日澳虽然没有结成军事同盟关系,但是联盟军事化倾向不断加速,然而由于同盟困境的普遍存在,两国安全合作的加强,必然造成中国等亚洲国家的警惕和防卫,这对整个亚太地区的稳定是不利的。近年来,日本不断强调脱欧入亚,虽然日欧在政治上亲美,但是无论从地缘上来看,还是从经济全球化来说,两国的发展都离不开亚洲,因此,亚太地区局势的不稳定从长远来看对日澳两国的发展和安全也是不利的。
2. 日澳加强防务合作对美国的影响
对于和日澳两国都存在同盟关系的美国来说,美国一直支持两国加强安全合作,从上文的日澳安全合作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日澳之间的很多军事合作和交流都是在美国的主导或包括美国在内的多边框架内进行的,由此可见美国的意愿。随着亚太地区在全球影响力的不断加大,美国逐渐从反恐中脱身,更积极的参与到亚洲事务中来,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后,出台并开始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亚洲地区的敏感问题无疑为美国插手亚太事务提供了机会,利用日本和澳大利亚这两个盟友在亚太地区掀起风波,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的。然而整个亚太地区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超过了50%,美国的插手使一些问题更加复杂化,美国也要承担被牵扯进矛盾中的风险这对亚太地区以及美国的长远发展可以说是有弊无利的。
3. 日澳加强防务合作对中国的影响
同盟理论学者斯蒂芬·沃尔特认为,国家之所以结盟,更确切地说是对“威胁”所作出的一种反应,相对于其他方法而言,结盟是一国捍卫自己安全利益最快和成本最低廉的方法。5日澳虽然没有正式结盟签订军事条约,但是军事合作日益密切,防务合作不断升级。而两国安全合作不断加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不断强大的中国的防范,虽然日澳一直声称加强防务合作不针对第三国,是为了国家安全和反对恐怖主义。澳大利亚也声称十分重视对华关系,不会影响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关系,但是近期澳大利亚对历史问题的态度,以及澳方一些人员对华态度的不友好已经引起中国不满,2014年7月9日,澳外长毕晓普接受费尔法克斯媒体采访时说:“中国不会尊重弱者”,毕晓普还批评澳历届政府不敢对中国直言不讳,生怕冒犯中国。她称澳本届政府将对中国更强硬,以捍卫和平与自由。这对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关系是不利的,中国是澳大利亚的最大贸易伙伴,政治上的不利因素,对两国的经济发展也会造成不利影响。中国一些学者认为,澳大利亚应该更准确的认识自身的核心利益。
三、中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1. 正确运用日益增强的实力和影响,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近年,随着中国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影响力的逐渐增大,一些国家开始防范中国的强大,不断宣扬“中国威胁论”,为了化解“中国威胁论”的破坏性影响,中国要正确运用日益增强的实力和影响,在国际社会树立良好的形象。积极参与应对能源、粮食、气候变化、恐怖主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金融危机等全球性问题和朝核、伊朗核、阿以冲突、苏丹达尔富尔等地区热点问题的解决;积极参与国际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推进发展议程。在亚太地区创造和平友好的发展环境。
2. 在维护主权的前提下,加强与日澳的互利互信建设。
冷战后,中国与澳大利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在各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尤其是经济方面,中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澳大利亚也十分重视对华关系,两国之间没有历史问题也没有领土争端,因此,中国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不断加强与澳大利亚的互利互信建设,减少澳大利亚国内个别的反华情绪。中日两国由于钓鱼岛、台湾、历史、朝核等问题,两国民众存在不信任情绪,两国之间的安全困境不断固化,近期关系不断下沉,但是两国之间并非没有共同利益,中国在维护主权的前提下,应该加强与日本拥有共同利益的能源、海上安全等合作。
3. 加强与美国的对话与合作
日澳两国都是美国的盟友,对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追随美国,因此,加强与美国的合作与对话也至关重要。虽然中美在反恐和经济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共同利益,但由于钓鱼岛、朝核和伊朗等问题,中美关系呈现螺旋式下沉,之前签订的许多协议也并没有真正的实施,因此,中国应当利用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等对话机制,加强与美国的交流与合作。
四、 结语
由于地缘特点、冷战思维影响等原因,日澳之间的合作中安全合作尤为重要,尤其是两国与今年7月共同签署的“防卫装备”协议更是引起关注,日澳的安全和军事合作,短期内对日澳两国以及美国的发展战略和国家利益有一定益处,但从长远来看,各国的发展都离不开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因此,中国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日澳及美国的对话与合作,减少日澳安全合作给中国以及亚太地区带来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作者单位:青岛大学)
注解:
① 张景全,“从同盟角度看日澳结盟趋向的原因及影响”,《东北亚论坛》,2008年5月第17卷第3期,第48页。
② 屈彩云,“试论冷战后的日澳安全关系”,《国际论坛》,2011年5月第13卷第3期,第15页。
③ 转引自:日本外务省编,《日澳外长、防长第二次会谈共同声明》。
④ 转引自:日本外务省编,《日澳签署后勤援助协定》。
⑤ 韩晶晶,“西方国际关系学中的联盟理论述略”,《社会主义研究》2013年第6期,第167页。
⑥ 戴秉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