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离婚律师》中的女性主义

2014-05-30 17:05原芳纯
2014年51期
关键词:弗洛伊德女性主义

原芳纯

摘 要:《离婚律师》的热播,引起人们对爱情和婚姻的反思以及对自我的审视,也反映了当今婚姻中女性的地位。本文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出发,探析其对女性主义发展的认识以及观点,用此观点分析《离婚律师》中折射的女性主义以及当代人们的婚恋观。

关键词:弗洛伊德;阳具崇拜论;《离婚律师》;女性主义

一、弗洛伊德思想中的女性意识

(一)“狄浦斯情结”

弗洛伊德在描述儿童性心理发展的过程中进行了“前俄狄浦斯阶段”和“俄狄浦斯阶段”的划分。在最初的前俄狄浦斯阶段,男女婴儿都依恋母亲,母亲是男孩儿和女孩儿共同的欲望所指。对于男孩儿来说,这一阶段以“俄狄浦斯情结”的出现而告终。但是,为了逃避父亲的阉割,在经过这一过程之后,他最终放弃了最初的爱恋对象——母亲,进而服从于自我与超我的指令,与“男性气质”的性别身份融为一体。自此,“俄狄浦斯情结”让位给了“阉割情结”;男孩儿通过抑止他对母亲的原始依恋而被迫内化了文明社会的道德禁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男子汉。

(二)弗洛伊德的“阉割情结”论

弗洛伊德的“阉割情结”是指:女孩子在出生后不久,就发现她的身体构造与男孩子显然不同。这种察觉刺激她产生强烈的潜意识反应。她觉得受了骗,她感到身上有某个重要部分被偷去了,而错不在她;因而她也许会抱怨母亲不该这样生下她。于是她们之间可能产生一段生活上的摩擦。而这种损失感也许多多少少会影响她的一生。

总之,基于对“无意识”的发现,弗洛伊德揭示了人類心灵深处多态性异常的自由本质。这一思想对女性主义的启示便,,在父权制话语系统的女性主体不仅不是“自在”的,而且也不是“自为”的。基于“俄狄浦斯情结”和“阉割情结论”可以看出,在父权制社会制度下,以及男女生理构造差异上,弗洛伊德认为女性从从孩童时期就对男性充满了敬畏之情。

二、《离婚律师》中的女性主义

(一)电视剧《离婚律师》简介

《离婚律师》是由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陈彤编剧,杨文军执导,吴秀波、姚晨、张萌、方中信领衔主演,讲述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罗鹂,情感线曲折。

同时,《离婚律师》也是一部描绘女性主义上扬时代的婚姻状态的都市喜剧。该剧所追踪的是80年代中期的自由主义思潮之后的婚姻观,尤其是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甚至取得比男性更优越的社会地位之后,现存婚姻与家庭关系所遭受的挑战。

(二)《离婚律师》中的女性主义体现

在感情不可挽回的前提下,尽量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是《离婚律师》这一群体的社会职能。剧中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在各自的文化与成长背景的影响下,一边努力挽救自己的婚姻与感情危机,一边努力保护与争取自身的经济权利。

剧中的田香梅是一个成功的商界女性翘楚,她与洪老师的婚姻本来是池海东与焦艳艳的婚姻的翻版。她的离婚与其说是她女性意识的崛起,还不如说是她在婚姻关系中已经依靠经济成功,转变成为了一个可以消费男性的女强人。在这些婚姻故事中,情感的落脚点都是利益权衡,女性的对自由婚姻与爱情的向往也建立在这种利益权衡的前提下。

这让本剧的女性主义诉求在全剧对现存的经济理性的妥协下显得黯淡无光。在缺乏缺乏现实批判的前提下,女性主义的诉求与理念在此剧中一再被强化,并不断渲染主人公罗鹂为代表的女性独立意识。

无一例外,这些女性获得独立的方式就是成为“成功人士”,她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了她们可以开始独立的选择自己的两性生活而几乎不必受到婚姻的羁绊。

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透析《离婚律师》中的女性主义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开启了女性主义思想者对父权制成因以及性别主体性文化生成的关注与探索。弗洛伊德对《离婚律师》中女性主义的透析有如下几点

(一)对男性的盲目崇拜

《离婚律师》中的知名律师的池海东,他的两次婚姻正是恩格斯所批判的典型的有产者社会的婚姻。池的前妻焦艳艳是校花,毕业后就结婚当上了全职太太。焦艳艳是一个毫无谋生技能与社会经验,却又爱慕虚荣的花瓶。对于如池海东这样的精于算计的情场老手,焦艳艳其实是一个最理想的阔太太,她是人生赢家池海东的成功标志,是一个被物化的、被消费的家庭用具。由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而又养尊处优,离开了池海东的焦艳艳事实上连谋生都成问题。但是只有焦艳艳才是这样一个贵太太的最好人选。池海东如此决绝的同焦艳艳离婚,焦艳艳的出轨固然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原因其实是池对焦艳艳这个全职太太的表现不满:他已经无法支撑焦艳艳奢侈的生活,焦艳艳也幼稚到以为没有孩子的婚姻可以保鲜。因为从剧中池海东的生活态度来看,他的拈花惹草比他前妻的偶尔出轨严重太多。

焦艳艳和池海东这段婚姻关系中,表面上看来是焦艳艳出轨导致婚姻破裂,实质上并不是如此,男性仍然在这段关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即弗洛伊德的“阉割情结”“阳具妒羡”论。焦艳艳作为家庭主妇,极度缺乏安全感,并且内心空虚寂寞,只好借助外遇填补内心的不安。弗洛伊德的“阉割情结”指出:当一个女人具有这种感觉时,她会认为女人在社会上只占着次要的地位,她厌恶自己不幸被生为女儿身,于是她对男人,对生命,以及对自己的态度,都可能被强烈的阉割感涂上许多色彩,从而产生对男性盲目的崇拜心理。离婚之后,焦艳艳无法独立生活,无论从情感还是从生活上都依赖男人,他对男人,对生命,对自己的态度,都反映了她对男性充满着盲目崇拜心理。

(二)父权制度下的婚姻

在揭示父权制起源的过程中不难看出,事实上并非如“社会性别”论者所言,是“社会性别制度”这一文化建制引发了劳动的性别分工,并进而导致了父权制。

剧中的各种离婚案件,池海东本人因为妻子焦艳艳出轨的离婚案,芳草和郑天涯十年分居就差离婚的官司,富豪董大海想“假戏真做”的离婚官司,各种类型的官司让观众感叹“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而城里的人想出来”。

《离婚律师》中各种离婚案件都揭示了一个道理,我们仍然处于父权制度之下,剧中,女性出轨,男性特别干脆的离婚,但是男性出轨,换来的最终结局是女性的原谅。女性并没有摆脱男性,成为独立的人格。

四、总结

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结”和“阉割情结论”虽然遭到了女性主义者们的强烈批评,但不得不说在父权社会制度之下,女性仍然处于弱势,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到伤害。在现代社会中,女性主义的发展也越演越烈,女性主义的诉求与理念在一再被强化,并不断渲染女性独立意识。《离婚律师》中强调女性在婚姻中独立,也仅仅强调的是经济上的独立,这也正是弗洛伊德生物构造论的体现,同样是对自身缺乏安全感。虽然经济或者生活上对男性依赖度不高了,但是在情感上这种自我保护正是对男性依赖的另一种体现。(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弗洛伊德,《性学三论》,武汉出版社,[M],2013年

[2] 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国际文化出版公司,[M],2013年

[3] 吕佳,《从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透析林道静的女性意识》,牡丹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4] 郝敬习,《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及其人性观》,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9第3期

[5] 陈霞,《评弥尔顿的女性意识与婚姻观》,《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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