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张张 张磊 钱隽 赵宇鸿
摘 要:对合肥滨湖中心项目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务管理进行梳理,对施工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建筑业劳动合同书等等进行收集整理。从施工总承包劳务管理、劳务企业资质管理、劳务企业作业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方面对工程劳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思考。
关键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成建制;劳务管理
前 言
为学习借鉴施工企业在建筑劳务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促进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维护建筑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劳务市场健康发展,特别是涉及第三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合肥滨湖中心项目1#、2#、3#楼工程进行调研。合肥滨湖中心项目1#、2#、3#楼工程总建筑总面积约为32.61万m2,其中一标段17.399万m2,二标段7.606万m2,三标段7.606万m2。一标段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标段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 在推进建筑劳务市场管理以来发生的变化
2005年,建设部下发了131号文《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要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合肥劳务市场管理中都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在我滨湖中心项目中表现明显是:
(1)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把建立劳务分包制度、注重劳务队伍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放到了行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上,专门设立日常管理机构来负责劳务分包交易并制定、下发了有关劳务管理的一系列操作性文件。规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必须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
(2)在滨湖中心项目中,尤其为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格式,完善合同内容,建立了劳务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格,劳务承包范围不超出劳务企业资质规定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作业能力、机械设备的范围。
(3)建筑企业对加强劳务队伍建设、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关心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氛围正在形成。如在中建系统局、公司(分公司)建立合格劳务资源信息库,并不断更具项目对劳务分包商的考核,提升或降低劳务分包商在信息库的评级,做到优胜劣汰,不断加强劳务队伍的建设。在项目部中不仅对劳务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各项制度、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规程等进行交底,建立学习档案,还组建务工人员业余学校,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在项目部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小组,挂牌公布联系方式。
2 在劳务管理上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做法
在滨湖中心项目中选择有实力、有管理经验、信誉高的大型施工企业,组织精兵强将进行组织实施施工。在劳务管理上三家也各有所长,劳务用工管理系统以“劳务交易进市场、劳务队伍成建制、劳动关系有合同、务工人员经培训、工资支付有规定、工伤事故有保障、用工行为有责任、监督管理有依据”为管理目标,从用工的源头开始对用工行为进行管理。
对于任何一个项目来说,一个好的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对项目的实施都事半功倍的事。在劳务分包商选择上是慎之又慎。总包企业选择劳务的形式多样化和劳务企业承接业务的形式多样化相互交叉,构成了目前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的实际现状。在中建系统中,选择劳务的方式方法值得参考:项目需要在结合项目合同要求及特点,确定所需劳务分包商个数、劳务人员流量、劳务分包施工范围及劳务分包进退场时间等管理要素进行劳务的策划。在实施策划后再在合格的劳务资源信息库中选择。
在建立合格的劳务资源信息库上,采用的信息化、动态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劳务分包商考核上,采用是依托互联网及企业信息平台,实行定期考核,月度考核评价、分包工程结束后对分包商进行完工考核评价,分公司、公司对分包商年中和年终考核评价。对于对分包商年中和年终考核评价合格的,列入合格劳务分包商花名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和合格劳务分包商资格,考核严重信用不良,符合列入劳务黑名单条件的,列入劳务黑名单,并在公司通报。
3 劳务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总包向劳务企业分包、劳务企业组织使用民工,不只是增加了一层经济合同关系,同時也是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转移。从《劳动合同法》的原则来看,其责任主体应该是“用人单位”。但是目前的情况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还有错位。建筑业细分为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层次,都应成为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的对象。应建立完善劳务分包市场,让劳务企业这个市场主体浮出水面。
(2)劳务队伍的技能素质和劳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仍然处于自发状态。目前的劳务企业基本上是以收取管理费来维持经营,因此很少有劳务企业在劳动力的组织管理上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作为一个专业提供劳务作业的企业,它应该将工种的搭配、实物工效的提高以及内部薪酬分配制度的研究等方面作为管理内容。
4 劳务管理建议及相应措施
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行为。在合同的静态管理中,注重发包方履行法定注意义务,充分了解承包方抗风险能力,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发包方转嫁法定义务的条款。
更加注重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指导合同双方从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监督、合同争议处理、合同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章建制;指导合同双方增强社会诚信责任,消除因“恶”小而为之的违约行为;监督合同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避免或减少合同履行不适当而造成的合同争议。
在劳务市场管理中的一条“高压线”就是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现在发生民工讨薪事件,管理部门往往只找总包企业,劳务企业基本上游离于事态之外。这反映了劳务企业还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市场对劳务企业准入清出的尺度还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对于劳务企业也应建立“黑名单”。
参考依据附件:
(1)总承包合同。
(2)劳务分包合同、资质证书。
(3)专业分包合同、资质证书。
(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5)质量管理协议书。
(6)环境安全职业健康协议书。
(7)廉洁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