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构成

2014-05-30 13:28郭雯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养老机构居家养老老龄化

[摘要]中国老龄化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忽略的社会现状。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了1.78亿左右,占总人口的比重约为13.26%。按照目前的增幅,我国老年人口在2025年到2040年之间,将从2.84亿增长到4亿以上。由于计划生育在我国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要求社会必须承担照顾老年人的责任,满足老年人不断发展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的要求。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养老机构

社会养老服务是针对我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增多而需要从社会角度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养老责任主要由社会承担,服务提供的主要是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在老年人的生活中,社会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服务应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支撑完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组成部分的划分,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类:

(一)居家养老

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度过晚年的一种养老的方式,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的空间位置是在老年人的家中,但是其享受的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社区,或者是社会中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等。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服务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家庭中每天派专人对老年人进行看护是对劳动力的巨大浪费,也增加了家庭的养老负担和经济负担。社区养老模式的出现,可以在子女工作时间内将这些老年人进行集中看护,一方面,极大的缓解了老年人子女的后顾之忧,解放了生产力,减少了家庭负担;另外一方面,在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社区养老模式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积极健康的养老环境。

(三)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服务,指老年人居住在专业的养老机构中享受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临终关怀医院等机构。与其他两种养老服务相比,机构养老能够提供更为专业养老服务以及基础的医疗服务。

机构养老是我国重要的养老模式之一,但不能满足众多其他需求的老年人群需要。以北京为例,北京目前共有养老机构340家左右,其中民办的养老机构约有100家。国办养老院的入住率常年为100%,且常年有上千老年人在排队等候入住。而民办养老院的床位已有近12000张,但平均入住率只有66%左右。

养老机构按照不同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按照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同分类

第一、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收养需要24小时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要医院所提供的经常性医疗服务的老年人。

第二、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没有严重疾病,需要24小时监护和护理的老年人。

第三、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食和个人帮助及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的老年人。

2、按照出资人的性质不同分类

第一、公办性养老服务机构,是由国家和政府出资主办或者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且管理和运行都比较正规,是广大想要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首要选择。目前全国有养老机构4.4万多家,其中超过7成属于公办养老机构,在公办养老机构中,大部分是农村敬老院。

第二、民办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兴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设备设施、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素质、管理规范等许多方面与公办性养老服务机构尚有距离,但是近年来发展较快,能够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

3、按照养老机构的性质不同分类

第一、老年社会福利院,就是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这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多由国家出资兴建与管理。

第二、敬老院,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又称养老院。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年人。

第三、老年公寓,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第四、托老所,是近几年在我国兴建的老年服务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第五、临终关怀医院,是以缓解老年患者身体上的痛苦为主要目的一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在发达国家发展状况较好,例如美国、日本等国家。但是由于家庭伦理观念、道德障碍、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院评估等一些原因的限制,我国的临终医院发展状况较差,不仅数量少,在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上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在我国入住临终关怀医院的老年人数量非常少。

4、其他分类

第一、按照地域范围可以分为跨地域养老机构和本地养老机构。

第二、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型养老机构、中型养老机构和小型养老机构。

虽然今后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依托社区养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但是机构养老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对于孤老、高龄、失能等特殊老年人机构养老所提供的全天化、专业性的养老服务是无可替代的。

参考文献

[1]于戈,刘晓梅.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J].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作者简介

郭雯,出生于1988年,女,籍贯山西省昔阳县,河北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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