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节的罪与罚

2014-05-30 10:48陈猛
中外会展 2014年7期
关键词:爱狗当地政府玉林市

陈猛

这个六月注定是一个热闹的时节,广西玉林因其举办的一场特殊的“节庆”活动狗肉节而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来自网络上的口诛笔伐和现实中动物保护人士的激烈对抗使这个曾经给玉林带来名和利的活动成为当地政府极大的负担和麻烦。网络上关于玉林该不该吃狗肉的争吵沸反盈天,甚至有媒体称其为“这个夏天仅次于世界杯的第二件大事”。玉林狗肉节,也称“夏至荔枝狗肉节”。每年的6月21日夏至这一天,玉林当地有喝烧酒、吃狗肉、啖荔枝的习惯,这种民间习俗近几年来逐渐演变为一场带有官方色彩的“节庆活动”。当地政府通过系列包装,将其作为吸引旅游和投资的重要平台和抓手,而这一活动在吸引眼球的同时也引来了大量的动物保护人士的抵制。

“口水”横飞的狗肉节

自2010年起,“玉林荔枝狗肉节”被国内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知晓,开始受到关注;2011年和2012年,这些组织又吸纳了更多的反对者,开始到玉林当地的狗肉档去抵制;去年夏至(6月21日)当天,一名爱狗人士前往玉林,在堆满狗肉的桌子前下跪,“向狗谢罪”,引发集体讨伐。今年,距离夏至还有一个多月,许多明星如杨幂、陈坤、大S、赵薇、郭敬明等已经在微博上声讨玉林狗肉节,呼吁当地取消狗肉节,微博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声势浩大。除了明星,僧人也加入了反对的浪潮。凤凰网先后刊登了上海玉佛禅寺方丈觉醒大和尚和江西庐山东林寺德日法师呼吁取缔狗肉节的文章。与明星和僧人对于取消狗肉节的温和表达不同,一些爱狗的普通民众的表达则显得更为激进,甚至可以说激烈。

6月初,10名外地人员,踢坏玉林当地经营狗肉商户的大门,想强行救狗,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双方报警后,商户向多家部门出示了动物检疫证等相关证件,不明身份的“救狗者”不能出示任何“狗是偷来的”的证据,踢门后扬长而去。更有甚者,当地一些经营狗肉的商贩频繁遭到骚扰电话和短信,威胁其家人安全。这些爱狗人士的做法不仅没有促进问题的解决,反而激发了玉林当地群众的极大反感和极端反抗。在狗肉节的前一晚,爱狗人士与玉林市民当街激辩“该不该吃狗肉”,场面堪比春运。在狗肉节当天,一些狗贩更是以虐待狗的方式逼迫爱狗人士高价买狗,不买就杀死。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面对各方压力,玉林当地政府不得不做出让步。6月6日,玉林市政府通过新华社发布了《关于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的几点说明》,称“狗肉节”只是个别商家和民间的一种说法,玉林市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都没有举办过任何形式的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活动。然而,这个城市与“狗肉”彻底撇清关系并不容易。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理解玉林官方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急于撇清与狗肉节的关系的心情,但是当地政府是否参与了狗肉节并非一个说明能够解释清楚的,关键在于狗肉节的性质是节日还是节庆。

是节庆还是节日?

这个看似不需争论的问题实际上颇多争议,难以定性。首先,从持续时间以及活动形式和内容上看,该活动应该属于节日的范畴。玉林狗肉节仅在夏至日这一天举行,和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一样,而大部分节庆活动则持续时间较长,短则十余天,长则数月乃至半年,比如大兴西瓜节从每年5月持续到7月,前门历史文化节2012年为期十天,2013年为期18天。其次,从活动形式和内容看,玉林狗肉节主要活动是亲朋好友聚会饮酒食肉,这一点也与传统节日相类。然而在笔者看来,玉林狗肉节却还有着节庆活动的特质。

首先,从时间上看,虽然玉林狗肉节主要活动只集中在夏至这一天,但是从前期的进货、屠宰等筹备和宣传活动,到后期的交易及配套活动,前后持续数天,甚至十数天,将这整个过程视为一个整体则比较符合节庆活动的特点。

其次,玉林狗肉节有政府机构的参与和组织。据报道,借“玉林荔枝狗肉节”上位,打出相关产业的推广、包装等“组合拳”,一直是玉林政府相关部门的强项。关于玉林狗肉节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9年玉林举办的美食节,在这个节日上,玉林脆皮狗肉获得金奖,而这个活动的主办方正是玉林市旅游局。此外,据广西某官员透漏,按以往惯例,每年狗肉节之前,广西负责旅游、招商等相关部门的官员都会收到来自玉林市政府方面的邀请,而今年迫于舆论压力,相关方面都表现出与狗肉节的“零关联”。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当地官方确实与狗肉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节日与节庆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组织机构,当地居民聚会吃狗肉、荔枝本身是一种民间自发行为,但是当地政府确实通过对狗肉节的包装实现了招商引资和吸引旅游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说狗肉节是当地官方主办的一个节庆活动也不为过,这样说来,当地背负了舆论指责的黑锅也不算冤枉。那么,狗肉节究竟该不该被取消,狗肉到底能不能吃呢?

狗肉到底该不该吃

对于狗肉到底该不该吃,目前网络上大致分为两种声音。一派坚决反对,认为狗肉节上近万条狗大部分为偷猎而来,且屠杀手段残忍,而且不具备检验检疫资格,应该坚决取缔;另一派认为这是个人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笔者既不喜养狗也不食狗肉,对于这个问题更能旁观者清。

对于玉林人的饮食习惯,笔者以为,人们可以不接受,但是应当给予起码尊重和理解。法律并无规定不能食用狗肉,每个人都有在法不禁止的范围内选择饮食的自由。但是狗肉毕竟不是我国常见肉种,我国也没有专门针对狗类的定点屠宰规定,安全存在一定隐患,而且大规模屠宰非专供食用的动物也不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主流。因此,作为个别地区和人群的特殊饮食习惯,狗肉可以吃,但是没必要作为一种文化宣扬,更不应该将其作为吸引招商引资的手段大肆宣传。此外,政府也应该加强监管,防止偷猎、虐杀等现象,同时保证肉源安全,最好是规模养殖肉狗。如此方能既照顾当地民众的饮食习惯,又不至于招致各方非议。

对于广大爱狗人士的心情我们也应当谅解,2000多年前的中国古人尚有“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的情怀,况且现代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是动物保护应该守住法律的底线,像暴力救狗、电话骚扰、恐吓等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打着爱狗的名义无理取闹不仅达不到护狗的目的,反而招致民众的反感,其情虽可恕,其行实难容!

这场纷争随着夏至的过去终将逐渐淡去,但是这也给地方政府提了一个醒:创办节庆活动时,在主题的选择上要避开那些有争议的对地方不利的对象,否则弄巧成拙,给当地带来负面影响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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