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报道,2015年7月7日,天津又发生一起爱狗人士拦截运狗车辆致交通事故案。当日,陈某、宋某驾驶一运犬车辆行至滨保高速公路北辰路段时,被吕某、张某等十余名爱狗人士追赶拦截,双方高速驾驶车辆,相互拐抹碰撞,在造成交通事故后停下。吕某、张某等人将大货车围住,持棍棒砖头将挡风玻璃砸碎,并将陈某、宋某打伤。陈某、宋某及爱犬人士吕某、张某4人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那么,爱狗人士高速拦车妥吗?
正方:
如果没有爱狗人士拦截,这辆大货车运载的狗狗将难逃成为盘中餐的命运,那对狗狗太残忍了。在文明社会,吃狗肉是野蛮的,是一种禁忌。因为狗狗是人类的朋友,是一种伴侣动物,能给主人以情感的慰藉,这是其他任何动物所比拟不了的。从长远看,动物权利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狗狗在中国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再被当成食物。
反方:
从法律角度,只有人才能享有权利;狗不能构成权利的主体,只能构成人的财产。爱狗人士试图截下运狗车辆的犬只,这是用暴力侵犯别人财产的恶劣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止。至于爱狗人士吕某、张某等人将大货车围住,持棍棒砖头,砸碎挡风玻璃,打伤陈某、宋某打伤,赤裸裸侵犯别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真把“狗权”置于人权之上了。
正方:
很可能这辆大货车运载的狗狗是狗贩子从别人家偷来的。偷狗狗的行为非常缺德,狗狗被偷走的人家,心情和小孩被拐走是一样的。偷来的狗产权也不属于狗贩子。另外,这些狗狗检疫过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任何进入饭店的食物都需要经过安全检疫。爱狗人士拦截运狗车,也是有上述正当理由的。
反方:
如果爱狗人士发现了狗贩子偷狗的证据,合适的做法是向公安部门报案,而不是僭越警察的职权,滥用私刑。同样的,如果爱狗人士有证据证明这辆大货车运载的犬只没有经过安全检疫,合适的做法是向检验检疫局举报,而不是僭越行政执法权,自行其是。请记住:爱狗人士不是警察,不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爱狗也必须遵守法律。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
正方:
警察管吗?警察管得过来吗?爱狗人士组织了一些保护狗狗的NGO,是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之不足。主要是宣传狗狗保护的理念,并行动起来促进狗狗的福利。拦截运狗车或有些过激,但传播的理念是好的,社会效果也是好的。一个狗狗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的社会,是一个更文明更人道的社会。谁不愿意生活在一个更文明更人道的社会呢?
反方:
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除了侵犯私有产权与僭越警察权之外,还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了进行一场爱狗的表演,把许多人的生命置于风险之中,这种爱是乖僻的。爱狗人士如果真爱狗真爱文明,第一请不要遗弃自己养的狗,第二请去把大街上被“爱狗人士”遗弃的流浪狗悉数收养,以免流浪狗传播狂犬病危及路人健康安全。文明请从文明养狗做起。
【点评者说】爱狗人士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不是头一回。2011年4月15日,爱狗人士在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拦截一辆运狗车。经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但爱狗人士仍拒绝放行。如果当时法律硬起来,及时阻断爱狗人士这种制造事端、制造新闻的模式,就没有后来者群起而效法了。希望这一次天津警方的及时处理,能够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也请爱狗人士低调些、务实一些,从把爱施于流浪狗身上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