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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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曾说,环境保护是个人选择问题,也可以选择赚钱但呼吸骯脏的空气。他还说要考虑企业税负,而且企业可将部分税负转移给消费者,老百姓不能总想着呼吸新鲜空气却不付出代价。
2014年,有地方官员就承接这种思路,不是收税,而且把所谓的“新鲜空气”放在罐头里,赚钱开卖。
贵州省旅游局推广“空气罐头”的消息引发公众围观。我想问,政府盲目发展傻大粗黑的产业,引进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造成了环境破坏,污染了空气,那些政府首先出来对老百姓进行检讨,企业就应该秉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治理好污染源,而且要对辖区老百姓进行精神和物质赔偿才行。为什么还要从污染中牟利?这不搞颠倒了吗?
有媒体称,实际上早在2012年陈光标推出“空气罐头”时,就有专家提出疑问:这种前所未有的“气体饮料”的质量技术标准是什么?有生产销售许可吗?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批许可、技术质量鉴定?我在想,谁能确认新鲜空气被灌装后不被污染?在罐头中的“新鲜空气”要是卖不出去,捂在密闭的罐头里放那么久,空气难道不变“馊”?这个疑问,同样适用于立志把“中间空气”管起来卖钱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 这个疑问,谁来回答?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我原以为只是一句笑话,我发现我彻底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