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农超对接”为背景,结合农超双方的不同风险偏好,引入物流损耗率因子,通过完善物流体系实现农超双方在农产品物流损耗控制方面的共同协作;同时还可以实现原有模型的帕累托改进,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推进农产品生产和物流的计划性,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
关键词物流损耗;农超对接;共同合作;收益共享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09-02774-03
作者简介辛魁武(1988- ),男,山东潍坊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流通经济物流供应链。
物流是实现全社会经济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支撑,而农产品物流则是全社会物流的重要构成部分,同样也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完备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可以有效缓解农产品供给的波动性与农产品需求的稳定性、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与农产品消费的全年性以及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性与农产品需求的普遍性之间的矛盾,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降低农产品物流损耗,推进我国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水准和农户经营收入的提升,保证大城市食品的安全有效供应等[1]。
1农产品物流损耗的内涵及现状分析
1.1农产品物流损耗的内涵农产品的物流损耗主要是指因为物流基础设施的落后、物流管理的不善和基本操作的不规范等因素所导致的农产品在整个物流环节中的数量减少和重量下降等数量损耗。由于农产品物流涉及要素的众多性,涉及主体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农产品物流环节的冗长性带来了我国农产品物流损耗的高昂性,据统计,发达国家的农产品物流损耗率仅有3%左右,而我国的则达到了15%~20%,更有达到30%水平的,其中仅水果蔬菜的一年损耗量就达到了8 000万t左右。
1.1.1农产品自身特殊性要求农产品物流的及时、快速和高效。
(1)农产品自身的生物特性要求农产品储存、运输、流通加工等物流环节拥有更高的技术标准。例如,大部分农产品都是易腐性的,这就要求在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有效举措予以农产品保鲜;很多的农产品在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都需要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包括低温、防潮、烘干、防虫害等,这就要求相关配套的设施必须予以跟进,如专用仓库、运输设备、装卸设备等。
(2)农产品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农产品极易受到流通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而带来严重的农产品物流损耗,因此农产品的物流必须尤其重视绿色物流的发展,即实现物流过程的无污染和无变质,这些同样会带来农产品物流在包装、装卸、运输和仓储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3)部分农产品还存在着对物流过程的一些特殊的要求,例如粮食物流要求采用散装方式,分割肉物流要求冷藏环境,水产品物流要求冷冻环境,奶制品物流要求恒温环境等[2]。
(4)农产品的本质就是一种生命物质,而生命的周期是极其有限的,特别是由于采摘或者其他形式而脱离其原本的环境之后,具有极其短暂的生命周期,这样就对农产品物流提出了高效、快捷的高标准。
(5)农产品具有体积大、价格低的特点,物流成本将是农产品价格成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农产品物流务必要实现低成本运营。
1.1.2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特殊性推动了供需信息的不畅性。农产品生产具有生产的区域性、分散性和季节性这3个显著特点,但是农产品的消费却具有需求的广泛性和全年性的基本特征,两者之间的矛盾带来了农产品供给和需求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矛盾。而农产品物流的主要作用也就在于解决以上两个矛盾,即通过农产品在地域之间的快速有效流动来实现农产品空间矛盾的解决[3];通过对农产品进行合理的仓储和配送计划来实现农产品时间矛盾的解决。但是要解决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的矛盾,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着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要实现供需之间的信息畅通,而这也是农产品物流成为有效的矛盾解决工具的基础。
不过,我国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渠道的复杂性、流通主体的不完备以及信息网络建设的落后性却带来了较为突出的供需信息不畅问题,这会进一步加大参与方对农产品供求准确信息把握的难度。
1.2流通体系的不完善引致我国农产品物流的高损耗目前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仍然是我国主要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通过对接零售企业(连锁店、超市等)、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餐饮以及食堂等,承担着70%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同时,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连锁经营企业的调查统计,2010年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为20%左右,而其中42%的连锁超市则是以批发市场为主要采购渠道,16%的超市以固定基地为主要采购渠道,42%的超市从以上2个渠道采购的比例相当[4]。也就是说,我国当前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仍然是以传统农产品流通渠道为主,流通环节冗长,而现代农产品流通渠道虽然可以有效的简化流通环节,但发展还很不充分,仍以批发市场模式为主,而可以实现流通环节大幅度缩短的超市基地直采模式尚有待发展。
1.2.1流通渠道层级的复杂性。
1.2.1.1產地到产地批发市场流通运作的不规范。目前阶段,在我国农产品从田间积聚到产地批发市场,主要依靠众多的个体商贩从农户处收购。但是由于个体商贩的小规模性和闲散性决定了其物流能力的落后性和分散性,完全不利于农产品物流系统的集约化和系统完备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的构建。另外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的影响下,个体商贩往往重视的是和农户以及批发市场之间的一次性交易,往往会做出不利于整体效益最大化和物流成本最小化的短视行为,不利于整体体系的规范运作。
1.2.1.2产地批发市场到销地批发市场流通渠道的漫长性。在我国,产地批发市场一般是紧邻农产品产地的,这样就导致了产地批发市场与最终的农产品消费市场之间漫长的流通距离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是难以仅依靠产地批发市场就可以实现农产品由产地向销地的紧密衔接的,必须依靠众多的农产品中间商方能实现有效的沟通。这些不仅会严重的破坏市场的正常发展环境,而且还会增加因人为库存期限的延长而可能导致的农产品物流损耗的增加,同样其自身能力物流能力的局限性也会带来流通过程中的各种不该有的物流损耗。
1.2.2物流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1.2.2.1農产品冷链物流经营主体不完备。目前阶段我国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也还处于初级阶段,不仅是因为冷链物流设备发展落后,更是因为物流经营主体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而带来农产品冷链物流经营体系建设的落后性,这也就造成了冷链物流技术无法普遍运用于我国的众多农产品体系中,而且其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也是我国农产品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的重要障碍,就会进一步导致农产品由于在以上复杂漫长的流通过程中,由于多次装卸搬运而带来的不该有的农产品物流损耗。这就导致了产品结构和销售定位的不确定性,更加带来了农产品物流过程中损耗控制的不易性。
1.2.2.2农产品供应链的上下游物流缺乏有效的整体规划。国内的农产品产业化和产供销一体化程度不高,供应商和经销商常常各自为政,在物流运营方面也缺乏有效的系统规划,导致供应链“双重边际效应”的产生,无法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的最优化和农产品物流损耗的最小化。
2基于“农超对接”合作模型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2008年初,商务部开始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工作。所谓“农超对接”,指革除诸多的中间流通环节,实现农户和超市的农产品直接购销。但是因为分散的农户和超市的交易成本过高,难以实施,需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者农业基地等,以某种合约为交易基础,直接从向农户处采购农产品(图1)。超市与农户紧密合作,通过把消费者的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直接传达给农户,让农户按订单进行标准化作业[5]。
(1)“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该模式中超市专门成立相应的农产品“直采”小组,并通过该小组从各个地方的农业合作社中优选具有一定规模、能力和资信的合作社,向其提供系统的技术、管理培训甚至资金方面的支持,并由合作社组织农户进行生产,向超市提供优质的农产品,同时设置专人帮助合作社寻找当地市场上合适的物流供应商。
(2)“超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模式。该模式是超市或由其专门成立相关的农技咨询公司,寻找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这些企业进行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方面的规范、监管和指导,并由他们负责组织农户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最后由超市收购并销售相关产品。
(3)“超市+基地+农户社员”模式。当前,部分超市为了突出自身的经营特色,通过生鲜管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自身的品牌效应,广泛采用“农超对接”模式。该模式实现了从农产品采购、流通加工、物流运输和销售的完全自主经营,并通过建立农产品产业基地,和农户签订相关种植协议,以订单农业的方式组织农户进行农产品的生产,也就将超市的农产品标准直接前移到了田间地头,以此规范农产品的相关生产,实现了市场消费需求对农户农产品生产的直接引导。
3基于“农超对接”模式降低农产品物流损耗
以超市为核心的“农超对接”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实现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农产品销售终端的全程控制,规范和简化流通渠道,构建合理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减少流通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利润向生产端和消费端回流。“农超对接”模式的构建可以有效解决以上的多个农产品流通体系问题。
3.1压缩农产品流通渠道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冗长主要在于从农户到批发市场之间的参与主体众多、层级繁杂。参与主体的众多导致了物流环节的增多,参与主体的庞杂导致无法实现规模化物流,这些都严重增加了相应的农产品物流损耗。而“农超对接”最大的特点就是实现了流通环节的精简化,实现了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向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的转变,尤其是基地直采模式,更是实现了超市和农户的直接对接。
以北京为例,仅2011年就有物美、京客隆、家乐福等6家超市实现了“农超对接”,2012年又新增了华堂和永辉2家。这8家连锁企业经营生鲜的卖场达到380家,他们与全国120家农业合作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相关负责人表示,“农超对接”可以省去收货商、批发商、当地供货商等数个环节,并将农产品的运输周期从5~6 d,缩短为1~2 d,不仅因为运输时间的缩短而有效减少了途中的农产品物流损耗,而且流通渠道的简化彻底剔除了产销地批发市场的环节,有效避免了多级中间商的介入所引起的产品装卸、搬运的频繁和在库保管时间的延长等造成的农产品物流损耗。
3.2推进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建设由于“农超对接”有效压缩了农产品物流环节,剔除了众多的中小中介商,将其成功压缩为超市、基地(合作社)两大主体,主体的规模化和交易的规模化可以有效实现物流的集约化和规模化。而且“农超对接”的核心,目前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超市,这些机构拥有雄厚的经济和管理能力,具备自建物流配送中心和承担相关物流运输的能力。
以流通加工为例,由于农副产品的规格、质量的离散情况都比较大,为了获得一定规格的产品,农副产品的分选、冷冻、分拣等加工量都非常大,如果在配送中心统一进行这些加工,则可以提高流通加工的规模、降低流通加工的成本,同时,可以方便流通加工的统一管理,统一利用先进的流通加工技术,提高流通加工效率。因此,农产品的分选、冷冻、分拣、包装以及各种深加工等都可以在配送中心内统一完成[6]。因此,“农超对接”的推行可以有力地促进以配送中心建设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从物流运营的角度有效降低农产品物流损耗。
3.3推进信息的共享和传递由于农产品供需之间存在着较多的信息障碍,这为农产品双方掌握有效的农产品供求信息带来了诸多困难,进一步降低了农产品物流在缓解农产品供需矛盾方面的作用。由于农产品的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是紧密结合的,这也使得农产品的生产受到了不稳定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双重影响,这种不稳定性带来了农产品生产的不稳定性以及农产品物流需求的不确定性。
不过,目前大型连锁超市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以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其多年开展的“基于信息化的连锁商业供应链系统集成”,已经实现了企业ERP的WINBOX管理信息系统与VRM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集成,再造和优化了生鲜农产品信息系统的采购物流流程,使连锁企业的果蔬类农产品的销售额和毛利润利连续2年年均增长超过50%,果蔬供应链全程损耗连续两年下降30%以上。所以,一旦“农超对接”得以有效推进,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之下,大型超市完全可以凭借其在信息系统方面的先天的软件和硬件优势,迅速构建起高效的农产品信息管理平台,降低物流损耗,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
参考文献
[1] 邱俘忠.绿色农产品封闭供应链物流网络优化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0.
[2] 邱祝强,谢如鹤,邹毅锋.GO-FLOW 法在蔬菜物流安全风险分析中的应用[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0,34(2):332-336.
[3] 任伟,李学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的优化途径[J].泰山学院学报,2007(5):92-95.
[4] 施浩然,杜文.超市鲜活农产品的损耗控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1):6540-6542.
[5] 史新峰,邹龙.我国“农超对接”物流体系的运作模式选择[J].江苏商论,2011,29(5):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