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然
摘 要:本文以黑龙江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研究对象,以减少城乡金融发展差异为弱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力点,指出针对农民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权、抵押权、收益权的制度创新是扩大农村金融规模的切入点,此外,还应把发展农作物保险作为稳定农民收入的手段。
关键词:二元经济结构;金融发展差异
1.黑龙江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二元经济状况较为明显。首先,其城乡综合效率差距很大,黑龙江省农业GDP的比重在2012年为37.15%,这一比例暴露了黑龙江省的经济重心并没有从农业中转移,对农业仍然过于依赖。其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很大,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异2012年为2064元,减小的趋势缓慢,这种差距的保持还会引起产业结构的错位和进一步获取收入机会的不平等。再次,城乡居民消费构成差异大,从2004年至2012年,恩格尔系数变动范围不大(最低33.3,最高36.3),但随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开始攀升至2012年37.9的高点。这种变动差异说明了影响城乡消费的因素是不同的,对农村居民消费产生影响的宏观变量对城市影响微弱。最后,城乡金融发展差异大,在过去的9年里,黑龙江省的城乡金融发展规模差距一直较大,影响了二元经济结构的缓和。
2.黑龙江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分析
2.1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明确的产权是降低外部效应、降低交易费用、增加土地利用率的一大保障。目前黑龙江省土地产权关系不明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承包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明确,土地属于集体经济,但集体经济分为三级,分别是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在产生产权问题时,常常出现主体不清的情况;②土地相关的权利界定不明确,像承包权、使用权、出租与买卖权、抵押权、收益权等,并没有相应的凭证,在土地权益转移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很多。
如果产权相关制度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农民从土地获取收益的能力,并会降低土地使用效率,减缓了农村的发展速度导致城乡差距的拉大。
2.2农村金融制度不健全
位于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弱,金融机构类型缺乏,多元化不足,且机构间有固定的客户分割,导致其竞争不充分。这种状况难以吸引农村资金的供求双方,造成在农村地区吸收的资金外流的情况,从农村吸收的存款更可能被投放于城市地区,出现了农村地区信贷紧缩的问题。资金的供给的不足阻碍了农村的发展,减缓了农村在发展速度上追赶城市的步伐,使得城乡差距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局面难以改善。
2.3农户分散经营制约了农户增收
黑龙江省农业的生产模式有这样几种: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等。但黑龙江省最广大的农户还是以散户的方式进行小规模的生产,农民的知识水平也很低,观念较为陈旧,对于新技术的把握能力很弱,面临的农业整体的风险也大很多,最终会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城乡差距扩大。
3.缓解黑龙江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金融视角对策
3.1发挥农业保险转移农业风险的作用
在众多险种中,农作物保险有适合黑龙江省大力推广,优点如下:一是,黑龙江省地理特点使得省内农业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其中种植的品种常以地区划分,各地类型较为集中,依据当地环境、气候特点进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较为便利,间接减少了成本;二是,种植业保险相比养殖业保险风险低,保费也更低,推广难度相对小,这一特点的重要性在于,弱化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对象——中低收入农民——往往不愿在生产经营的花费之外再额外负担保费,保费的降低能够尽可能的吸引这部分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为提升农业效率打好基础。
3.2保证效率的前提下着重扩大农村金融规模
应当通过承诺贷款担保等政策吸引省外、国外各类金融机构将分支机构设置到县域一级。此外,还应整合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将农村信用社逐渐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小额信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并鼓励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弥补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缺口。另外可以尝试把城市金融机构中成熟的金融产品在农村落地,例如从整条供应链的角度设计金融产品,将核心企业和中小型企业间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商品交割、预付账款以及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物,为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的融资做担保。
3.3扩大农业贷款抵押品的范围
农村金融无法在农村地区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是来自于传统土地制度的限制。传统的土地制度影响了农民利用其作为抵押物获取金融服务的能力,针对农民的贷款一直存在缺乏抵押品的现象,急需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创新。目前黑龙江省正处于“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阶段,可以进行许多政策创新,先试先行。赋予农民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权、抵押权、收益权等,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能够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促使土地更好地实现流动化、集约化和规模化。
3.4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显现出资金不足、服务范围狭窄的困境,这就使得农业发展银行在支农服务方面的作用效果越来越不显著。农村信用社目前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占据着农村地区金融支持的主导地位,但是,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容易造成垄断,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主导的农村信用社也没有能够对农村地区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因此,要创新出适合黑龙江省产业特点的产品以吸引资金供求双方,这样才能从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角度,促进黑龙江省农业发展,逐渐使农村赶上城市发展步伐,弱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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