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奇
茂名PX事件之前,政府做了不少工作,比如各种科普座谈会、专题讲座等等。这些工作都基于一个判断:群众不同意PX项目,是“因为不了解”。
这是一个没过脑子的判断。面对连篇累牍的宣传,如果说大多数人仍对PX项目“不了解”,那就只能理解为“不想了解”。这些人反对PX项目,环保更像是一个借口,重要的是藏在背后的利益问题。
这类项目以往利益更多地体现在建设方,项目落户地群众“无利可图”,难免产生“与己无关”的抵触情绪。当下,群众的权益意识日益觉醒,直接利益的诉求越来越具体,在大型项目上马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表现出越来越强烈的参与讨价还价的冲动。
因此,解开茂名PX这类项目的死结,核心还在于利益分配。设想,如果对于这样的项目,通过人大立法或议案审查通过的方式,明确从每年的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通过财政专户用于解决当地群众的具体民生难题,他们就能直接感受到项目对于改善自身生活的意义,群众的反弹情绪就会小很多。
同时想说的是,茂名市政府“群众工作”的失败,也说明开展这些工作时有一种“依靠群众却不相信群众”的习惯思维,造成官民两套话语不仅没有交叉和重合,相反效果互相抵销。比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进行广泛科普的同时,又要求茂名石化系统的群众签署“不發表反对茂名芳烃项目言论”承诺书;一方面在网上通过专家进行正面引导,另一方面又要求对发表反对意见的网民进行所谓的“教育训诫和稳控”。有着共同利益诉求的群众本来就是一个混沌的整体,这种“两手抓”的方式,难免给人一种“内外有别、出尔反尔”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