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将庭长会做饭纳入考核機制,考核庭长的炒菜做饭能力,如果将这当作一个玩笑,其实颇为幽默。但是,当基层法院真的将张立勇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来严格执行,将“庭长会做饭”正儿八经地纳入考核,事情就有点变味了。一些法院系统的“官气”如此浓厚,只要上级领导说一句话,就可以当作“法律”来使用,这是“考核庭长做饭”事件最令人失望的地方。
红网:不妨想想,如果把庭长学会做饭纳入考核机制,会不会让庭长更容易丢饭碗,从而让他们加强自律提高素质?如果把“不会做饭”,换作“出现错案”,纳入对当事庭长的考核机制,看看庭长究竟该先学会做饭还是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