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玲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