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实践 勇于探索不断推动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4-05-21 03:53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党工委副书记陈晶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全市经济

◇ 文/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党工委副书记 陈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鄂尔多斯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城乡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形成了“鄂尔多斯模式”。201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00亿元,增长13%;财政总收入820亿元,增长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5.5亿元,增长8.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70亿元,增长1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83元,增长1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353元,增长13%。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地位日益突出,总量不断扩大,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在活跃城乡市场、托宽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2000年,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全面完成,拉开了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序幕。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掀起了新一轮高潮。总体来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形成。到2012年底,全市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企业13.4万户,其中私营企业25143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1.86%;非公注册资金总额2831.55亿元,占全市企业注册资金总额的70.33%;个体工商户10821户,注册资金总额94.12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570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7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81亿元,为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6%;完成税收700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85%。二是经营领域逐步拓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由过去的第一、二产业空白,第三产业发展不足逐步覆盖到三次产业,特别是在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中非公有制经济积极跟进,优化和调整了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三是骨干企业成长良好。截至2012年底,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334户,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7%,完成营业收入3097亿元,占73.8%;实现利润609亿元,占68.9%。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210余家,超百亿元的企业12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10家,伊泰集团等7户企业进入自治区百强民企前十位;全市已上市的5家企业和进入全国500强的3家重点企业均为非公有制企业。这些重点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在资源深加工和非煤产业领域,是引领我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排头兵。四是企业创新能力日益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更加巩固,截至2012年,全市21家科技创新型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0个企业研发机构均为非公有制企业,5件全国驰名商标、42件自治区著名商标和110件市级知名商标全部由非公有制企业创建。五是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全市新增就业岗位大部分来自非公有制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由2000年的17.1万人增加到55万人,不仅有效缓解了下岗失业职工和新增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而且还吸纳了大量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扶贫济困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截至目前,累计捐资捐款超20亿元,涌现出一大批乐善好施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其中有21名获得国家级荣誉,近百名获得自治区奖项,近300名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六是参政议政积极性高。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通过人大、政协与工商联等渠道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共十八大党代表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29名;全国政协委员1名、自治区政协委员8名、市政协委员98名;全国工商联副主席1名,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5名、市工商联副主席41名;自治区侨联常委1名,市侨联副主席5名;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1名。

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是在支持鄂尔多斯全市经济发展,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就是在改善全市经济环境,调整非公有制经济产业结构就是在转变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这早已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共识。2013年7月,我市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一)抢抓机遇,放宽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赢得了制胜先机。我市抓住西部大开发特别是国家能源战略西移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放宽准入范围,简化项目审批,增加土地供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服务体系,非公有制经济迅速成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主战场。我市坚持“非禁即入”,除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特殊领域之外,全部向非公有制经济放开,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业领域,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和持久活力。

(二)强力引导,强力推动,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蓄了强大后劲。我市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强力引导,强力推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产业优化升级。规划建设了18个承载能力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现代工业园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搭建了大平台,吸引了一批非公有制大企业、好项目进入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孕育了伊泰、汇能、满世、乌兰等一批技术装备先进、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同时改变“一业独大”的发展路径,大举进军煤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新型产业领域。

(三)创新体制,优化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我市着力营造宽松、宽容、宽厚的创业环境,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同一平台、同一环境、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发展。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国企完成改制,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控股、参股(相互持股)、嫁接、租赁、改组、改造和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

(四)培育主体,善待主体,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铸就了强势领军团队。

我市大力培育善待主体,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铸就了领军团队,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褒扬改革者,支持创业者,大力保护、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创新,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本土企业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自主创业。始终把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大计来抓,一代又一代企业家茁壮成长,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同行业中有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军人物。市委、政府不仅支持企业家、关心企业家,而且保护企业家,让企业家“在事业上有发展、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荣誉、权益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致富思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捐资助教、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活动,塑造了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形象,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了力量。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主要措施

尽管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还有宣传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社会服务滞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项目审批、证照办理、信贷融资等方面周期长、成本高,个别行政主管部门办事效率不高,行政审批程序繁琐;三是许多企业舍得在项目建设上下血本,但是在科技研发、人才引进使用等方面略显不足,企业文化培育不足,行业组织协会发育程度低、覆盖面小,企业家还未形成抱团取暖、优势互补的意识;四是品牌意识不强,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落后,家族化经营管理现象普遍,全市中国驰名商标仅有5家;五是除大型私营企业外,90%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基本靠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

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呼唤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后的主要措施是:

(一)继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总量。一是要大力激活民间资本,鼓励全民创业。重点投向实体经济,重点投向科技创新、电子信息、物流、制造等行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二是大力培育中小微企业。要全面实施“四个一”重点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确保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三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品牌培育。争取每年至少申报成功10件以上自治区著名商标、1件中国驰名商标。四是鼓励大企业发展壮大。根据自治区“双百亿”工程和沿黄沿线经济带产业布局要求,加大产业集群建设和集中度,加强对装备制造、煤炭、煤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骨干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五是鼓励企业联盟做大。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同行业内企业抱团、为融资进行抱团和以商会组织抱团等形式组建联盟,依靠强大的、同进同退的联盟,充分运用和整合市场资源,形成产业、行业簇群,创造新的市场优势,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切实转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一是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科技研发能力,加快应用中试基地和科技研发机构建设,降低中小企业科技开发和应用成本。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家族化、合伙人的治理模式,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步伐。三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推进有色金属、能源、煤化工等行业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在矿业采选、行业推广清洁生产示范,提高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三)积极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要协调驻市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缩短授信审批周期,适当延展贷款期限,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定期召开银企政座谈会,推荐重点项目和信用好的企业,为金融部门和企业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重点培育34家上市后备企业,争取实现部分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争取实现5家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成功。尝试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和社会投资者通过股权方式投资于中小企业。三是鼓励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要探索动产、权利和现金流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四是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信用评价机构,争取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共享银行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四)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强化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专项推进领导小组职能,负责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研究、规划制定、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工作。二是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在信息服务、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测绘评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三是完善培训体系。依托鄂尔多斯大学、鄂尔多斯职业技术学院等平台,加强对企业家队伍、高级管理人才和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培训。四是加大科技和人才支撑。继续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著名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计划建立100所大学研发中心、中试车间、转化基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认真落实人才鄂尔多斯“1+8”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来鄂尔多斯创业。坚持每年选派两批党政干部到企业挂职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发达地区的非公有制企业挂职锻炼。五是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利用行业协会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2013年,全市餐饮住宿、商贸流通、文化创意、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组织协会实现全覆盖,到2015年,完成煤炭化工、冶金建材、羊绒纺织、能源材料等领域行业协会组建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服务环境。要完成市旗两级中小微型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协调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每年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参加重大经贸活动两次以上,每年组织中小微企业在上海和深圳举行大型招商活动。二是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每年要开展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非法传销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优化政策环境。各级商务、工商、中小企业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大力宣传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四是优化硬件环境。进一步加大现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合理调配用水、用电以及铁路运力指标,完善配套服务,提升园区承载力。

(六)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一是要建立健全与企业家联系沟通的渠道,倾听企业家的心声,党委统战部门要重点掌握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家及企业高管人才名单,建立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为他们创业和成长提供服务。二是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关心他们在政治上的进步,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好的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三是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行使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在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安排一定比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他们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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