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洁
(四川警察学院 基础教学部,四川 泸州 646000)
讯问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为证实犯罪和查明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诘问,并将其供述和辩解记入笔录的一种侦查行为[1]。近年来,国内对讯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侦查讯问的策略与讯问规则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如审讯步骤、审讯方式与答问技巧、对信息的搜集与传递、对特殊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等等。同时,借用社会心理学理论框架研究讯问相关问题,也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如丁文俊、毕惜茜认为应该重视对审讯参与者的心理调控,强调讯问双方心力的对抗和策略的博弈[2,3],马皑、宗会生指出心理学中如认知、决策、说服等理论与方法可以直接应用于审讯过程[4]。此外,法律语言学界出现了聚焦于侦查讯问语言的研究。Heydon提出的批评性分析框架,适用于分析警察侦查讯问话语中指控-否认/承认相邻对、话题控制工具、阐释等互动资源的作用[5]。Johnson基于话语分析、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学、叙事学、评价系统等语言学理论研究警察讯问,旨在说明机构性话语实践是如何使得证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故事”成为真实有效的呈堂证供的[6]。袁传有运用评价理论建构了警察讯问介入系统,通过分析刑事案件的讯问笔录来说明讯问话语人际意义的调节可以帮助实现讯问的程序正义[7]。曾范敬运用参与框架理论分析了警察讯问笔录中所体现的权力不平等现象[8]。以上研究从不同视角拓展了侦查讯问的研究领域。尽管有足够的案例支持以上研究的结论,然而国内从语言学的角度对讯问话语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不足,更缺乏对讯问进程中问语控制的专门研究。
对语篇信息流动的研究是法律语言学关注的焦点之一,它涉及对语篇信息的处理和对信息流动的控制[9]。聂丹初步探讨了言语进程中问语的选择问题[10]。根据位置不同,问语分为首发问语和后续问语。根据功能不同,问语可分为原初问语和从属问语。在言语进程中,代表提问者交际意图的问语为原初问语。从属问语则是不代表交际意图的问语。在此基础上,聂丹[11]提出了“话语过程控制论”,将问语控制分为本源控制和过程控制。问语本身对答语的控制能力为本源控制,选择不同的问语就是选择不同的控制能力。过程控制指调控者通过不断选择和调整控制能力各异的问语,作用于受控者,引导答语按照调控者的交际意图生成和运作,从而实现交际意图的动态过程。先发控制和后发控制是过程控制的两种主要方式。前者指调控者预先设计和巧妙安排,指引受控者逐步实现交际意图,后者指调控者对言语进程中出现的答语偏离现象进行干预。后发控制可分为逐步牵引答语回归主旨的反向控制和鼓励答语继续向前的顺向控制。如潘小珏、杜金榜所言,刑事调查双方权势不平等,问者通过问语控制答者,从而使信息流向得到控制[12]。本文正是要探究警察如何通过选择过程控制的种类来影响和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答话范围,实现讯问意图。基于聂丹的“话语过程控制论”,结合警察讯问话语作为机构性话语的特点,本文构建了如图1所示的“讯问话语过程控制分析模型”来作为分析框架。
图1 讯问话语过程控制分析模型
警察讯问话语具有不同于日常言语交际的话语程式、话语角色、话语策略、话语权力或权势关系等。讯问人员拥有控制犯罪嫌疑人的权限,可以问话、掌控会话内容、主动索取信息、控制信息流动等。本文选取警察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①文中讯问笔录文本选自:丁文俊.讯问心理语言研究[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2006;吴克利.审讯语言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叶宁.警察讯问话语[D].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10.作为研究语料,分析侦查讯问问语过程控制的种类,深入阐释机构权力在讯问中如何控制与支配交际双方的语言资源选择,试图从中总结出讯问话语过程控制的一些普遍规律,并尝试回答以下研究问题:其一,在过程控制论视角下,哪些过程控制方式可以用于讯问实践。其二,警察如何选择不同的控制方式来实现讯问目的。
在讯问过程中,典型的先发控制是警察依据讯问目的设计一系列具有逻辑关系的从属问句,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罪行。例如:(Q为警察讯问问语,R为犯罪嫌疑人答语)
例(1)
Q1:刘刚,你刚才说是“取”走了李平的项链。我问你,项链是在哪里“取”的?
R1:在她的脖子上取的。
Q2:怎么“取”的?
R2:从她脖子上拉下来的。
Q3:李平认识你吗?她叫你取的吗?
R3:不认识,没有。
Q4:那你怎么拉的?
R4:硬拉下来的。
Q5:(指着项链)项链怎么断的?
R5:我抢断的。
Q6:怎么抢的?
R6:我趁她不注意,用胳膊抱住她,抓起项链用力一拉。
在例(1)中,警察讯问的目的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抢劫的事实。然而,犯罪嫌疑人只承认是“取”,极力避免说出自己是“抢”的犯罪事实。警察在设计问语时没有强迫犯罪嫌疑人承认抢劫的事实,而是始终围绕案件的定性发问。Q1至Q5要求犯罪嫌疑人交代其行为过程的细节。在弄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原初问语Q6出现得恰到好处,迫使犯罪嫌疑人从交代是“取”到承认是“抢”。当话轮过渡到R6,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因为“用胳膊抱住她,抓起项链用力一拉”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即“以暴力胁迫或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为顺利达到预期的讯问目的,讯问警察采用先发控制,精心设计了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的问语Q1至Q6,使整个话轮具有完整紧密的逻辑性,最终迫使犯罪嫌疑人承认抢劫项链的犯罪事实。再如:
例(2)
Q1:你最近身体好吗?
R1:还好。
Q2:听说你得过肺病,还吐过血?
R2:是的。
Q3:近来有没有吐血?
R3:快一年多没有吐血了。
Q4:最近家里有没有杀鸡、鸭、羊之类的家禽?
R4:没有啊。
Q5:近段时间有没有与人打架或自己跌倒过?
R5:我可从来不与人打架,也没跌倒过。
Q6:那么,你这棉袄上的血迹是哪里来的(语气
坚定有力,并出示棉袄)?
R6:……
在例(2)中,警察预先将整个问语设计得极具逻辑性。Q1至Q5在演绎推理的过程中把犯罪嫌疑人可以诡辩的各种可能性都排除掉,而最后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即犯罪嫌疑人杀人后留下血迹。在先发控制一问一答地铺垫之后,警察自然导入原初问语Q6,有利于获得精确的涉案信息,使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可见,严密的逻辑性是讯问先发控制成功的关键。
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答语有时会偏离问语的本原控制,这时就需要讯问警察的后发控制。其中一种是反向控制,通过改变问话方式等逐步引导答语的回归,维护话题的集中和稳定。另一种是顺向控制,在顺向控制的实施过程中,警察会暂时放弃首发问语的控制意图,尽管首发问语的答语偏离警察的问话意图,但还是有一定价值的。“顺从答话人叙述的方向可以引出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被答话人有意无意地忽略,问话人事先也没有预料到,而它们有助于更好地复现案件实事”[15]。
1.讯问话语的反向控制
例3
Q1:你再回忆一下是国庆节前还是国庆节后发生的?
R1:我记得还没过国庆节。
Q2:你们那天吃的什么菜呢?
R2:记得。我们买了一只鸡,是用大白萝卜炖的。
Q3:你们那个地方一般什么时间开始吃白萝卜?
R3:是十一月,有时十月份也有。
Q4:既然都开始吃白萝卜了,应该是几月份的事情呢?
R4:对了,是国庆节后了。因为国庆节我们也是在一起吃的饭。那天晚上我们还说国庆节的那两只鸡要用白萝卜炖就好吃了。
Q5:国庆节过了好久又在一起吃的饭呢?
R5:有一个来月的样子。
Q6:那么事情到底发生在什么时间呢?
R6:啊!我原来记错了。大概十月底十一月初的样子。
在例3中,警察讯问的目的是确认案发时间为国庆节之后,但是犯罪嫌疑人由于记忆模糊导致答语偏离了本原控制,作出错误的供述,此时讯问警察的期待落空。对于R1的偏离,Q一直在实施反向控制,引导R的回归。讯问警察以Q2至Q5作为铺垫,顺势再次导入原初问语Q6。Q6关注的焦点依然是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与原初问语Q1暗合。
当犯罪嫌疑人答语R1偏离警察的原初问语Q1之后,Q2至Q6没有改变方向,坚持首发问句意图,提出更为具体的从属问句对R的方向和范围予以控制。从吃萝卜炖鸡,让犯罪嫌疑人联想起萝卜成熟的时间,接着又以两次吃饭进一步启发犯罪嫌疑人,使其回忆起案发时间为十月底、十一月初。警察的反向控制重申了首发问句的意图,并不露痕迹地获取了所需信息,使讯问朝着有利于案件侦破的方向发展。再如:
例4
Q1:夏某是否自愿与你发生性关系?
R1:她是自愿的。
Q2:你为什么和夏某发生性关系?
R2:(沉默)
Q3:在你们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夏某有什么反应,有无反抗?
R3:她说痛。她没有反抗。
Q4:你和夏某发生性关系时,打过她或者威胁过她吗?
R4:我没有打她,我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按在墙角,并且不准她出声。
强奸罪的定性关键在于性行为发生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是否采取暴力,是否违背妇女的主观意志。因此警察首发问语Q1聚焦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然而,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强迫受害人,其答语R1在警察的意料之外,偏离了Q1的本源控制。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抵制,Q实施反向控制,引导R的回归。当警察变换角度提出Q2之后,犯罪嫌疑人选择保持沉默,甚至对Q3也没有做出警察所期待的回答。当Q2、Q3的反向控制相继失败之后,警察问语Q4并没有改变方向,而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罪行的性质,继续实施反向控制,以另一种方式提问,使犯罪嫌疑人的答语接受控制。尽管犯罪嫌疑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拒不承认打过或者威胁过受害人,但R4中的信息“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按在墙角,并且不准她出声”已经满足了强奸罪定性的客观要件,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在随后的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
2.讯问话语的顺向控制
例5
Q1:杨玉芝失踪的消息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知道后你都干了什么?
R1:她失踪的第二天晚上,就是9月1号,杨的叔叔告诉我杨玉芝找不到了。我听了很吃惊。他说已经找了一天了,没找到,你明天也去找吧。第二天早上,我骑车到了杨玉芝家,他父亲叫我到她好友陈美茹家去找一趟,也没找到。她父亲就让我回家听信。第三天,我又到市里北站找了一圈,晚上9点才回家。(张还想继续讲下去,预审员用手势制止了。)
Q2:既然9月2号,杨的父亲就让你回家听信,为什么第二天你又自己到市里找人呢?
R2:我和杨玉芝搞对象,她失踪了,我很着急。
Q3:你只在北站转了一圈,为什么那么晚才回家?
R3:我在北站票房和站前广场转了一圈儿,没找到,就在食品店买了饼干,坐在路边吃。一会儿,来了一个40多岁的男人,跟我说了一会儿闲话。
Q4:你同这个男人拉了多长时间?
R4:有两个来小时。
Q5:你刚刚说过,杨玉芝失踪,你很着急,9月3号,你是主动到市里找人。既然如此,怎么会有闲心和不相干的人在马路上说闲话呢?而且还是一拉就两个多小时?
R5:这……(张口结舌)
Q6:看来,杨玉芝失踪,你并不是真心着急,到市里找人也不过是象征性的故做姿态罢了。
R6:(话还未说完,张又哭起来,用双手狠狠地抓着自己的头皮。)杨玉芝是我害死的……
在例5中,警察提出原初问语Q1“知道后你都干了什么”,旨在要求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行为,即杀害死者的经过。但这是一个开放性问语,对答语的控制能力较弱,给答语的选择空间非常大。因而犯罪嫌疑人的答语R1避重就轻,漫无边际,偏离了警察的交际预期。尽管通过Q1警察没有使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但是给了犯罪嫌疑人较大的答话自由,警察可以从中获取大量信息。
针对R1的偏离,警察并没有予以纠正和制止,而是通过Q2、Q3实施了顺向控制。R1提到“他父亲让我回家听信”等信息,警察问语Q2紧抓这一信息,进行发问。R2给出看似合理的解释:“我很着急。”Q3根据R1的剩余信息“到市里北站找了一圈”继续发问。R3在回答Q3的过程中又提供了一系列的新信息。Q4顺应R3提供的信息不动声色地继续实施顺向控制。当话轮过渡到Q5时,R2的剩余信息“我很着急”,R1的剩余信息“到市里北站找了一圈”这两点与R3的剩余信息“说闲话”以及R4的剩余信息“说两个小时”相矛盾。毫无疑问,犯罪嫌疑人自相矛盾的供述成为本次审讯的突破口,迫使其在Q6中承认犯罪事实。再如:
例6
Q1:左某(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是怎么落水的?
R1:当时她洗的衣服被水冲走,她去抢时被水冲走的。
Q2:她下水处有多深?
R2:60厘米左右。
Q3:60厘米深的河水,其流速、流量能把人冲走吗?
R3:我估计的深度。
Q4:左某会游泳吗?
R4:会一点儿。
Q5:按一般常识,人在落水后挣扎时,是向浅水区的岸边游,还是向深水区游去?
R5:当然是向浅水区游去。
Q6:左某落水的整个河面只有15米宽,她为什么不游向岸边,却偏偏要顺流游到125米远的深水区呢?她本人又能游泳,稍一用力就可以脱离险境,能淹死她吗?
R6:(沉默)
Q7:对落水的人应该怎样进行抢救?
R7:做人工呼吸。
Q8:你把左某抱上岸后,是怎样进行抢救的?
R8:放在河边,我叫人去了。
Q9:为什么不及时进行人工呼吸?为什么把左某头朝上,脚朝下的放在河边?
R9:我不懂。
Q10:你是五年制医学院毕业生,难道这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这与你的学历、职业相称吗?
R10:(不语,过了十分钟)我……
在例6中,Q1提出首发问语“左某是怎么落水的?”问话意图是要求犯罪嫌疑人交代其杀妻的犯罪事实。然而犯罪嫌疑人的答语R1显然偏离了讯问警察的意图。针对R1的偏离,警察问语Q实施了顺向控制,旨在获取更多与本案相关的信息,挖掘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R2回答了左某下水的深度。Q3根据R2提供的信息“60厘米深的河水”追问犯罪嫌疑人答语的可疑之处。为获取更多有效信息,Q4、Q5继续发问。Q6紧扣R4的信息“会游泳”和R5的信息“向浅水区游”,直指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荒谬之处,“她为什么偏偏要游到深水区?她本人能游泳,能淹死她吗?”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彻底认罪,警察继续发问,鼓励答语继续进行。在Q7、Q8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对死者的抢救情况之后,Q9根据R7、R8中自相矛盾的信息追问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不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最后,Q10反驳了R9的辩解“我不懂”,戳穿了犯罪嫌疑人的虚假供述。在警察层层深入、步步紧逼的顺向控制之下,犯罪嫌疑人唯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顺向控制的合理运用是以上两例讯问成功的保证。警察问话环环紧扣,警察在发现犯罪嫌疑人隐瞒、谎报、闪烁其词、偏离事实真相时,并没有对其答语加以制止,而是鼓励答语继续进行。根据答语的剩余信息作出提问方向的调整,积极地发现犯罪嫌疑人答语信息中新的关注焦点,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自相矛盾的供述,科学地设计提问、应答和说服。
本文是从语言学角度对讯问这一典型的机构性话语进行分析的有益尝试,探求了审讯学与语言学研究相结合的可能性。以“话语过程控制论”为理论基础,分析侦查讯问过程控制的种类与语言实现方式。主要结论如下:
(一)讯问的过程就是先法控制与后发控制、反向控制与顺向控制交织并存的动态过程。讯问中警察使用先发控制,依据讯问目的设计一系列具有逻辑关系的从属问句,在类似于演绎推理的一问一答之后自然导入原初问语,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当犯罪嫌疑人的答语偏离首发问语的本原控制时,警察可以在讯问过程中使用后发控制。反向控制利于维护问话主题的集中和稳定。顺向控制利于警察探求更多与案情相关的信息。
(二)熟悉侦查讯问中不同类型的过程控制,有利于警察锐化语言敏感度,加深对讯问语言特殊的话语结构、会话语境和语义效果的认识,为警察在讯问实践中实施问语过程控制提供帮助。在讯问中合理使用过程控制,对查明事实真相、成功破获案件能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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