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夏海芳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以世行贷款某渔港项目为例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夏海芳
世界银行贷款某渔港项目是拟向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根据世行环评要求,公众参与调查分两轮进行,并建立公众申诉机制。该文结合实例对世行项目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方法进行说明,阐述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世界银行 贷款项目
世界银行是一个世界性的非盈利金融组织,一直将扶贫开发和支持创新作为自己的使命,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建设。从1981年起,我省开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工业、农业、林业、交通、能源、社会发展及技术援助等领域与世界银行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作。
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拥有中国最长的海岸线。近年来,沿海地区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一些超强台风的登陆给未及时出港异地避风的渔船带来严重威胁,台损事件时有发生,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为降低福建省渔民受极端恶劣气候事件的影响,福建省项目所在县申请世行贷款进行避风渔港建设。
公众参与现已成为世行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世行业务模式的一部分,世界银行在其项目周期中对公众参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较为复杂,审查也较为严格。要求在项目的环评工作中必须进行广泛的公众参与调查,并将公众参与的理念贯穿项目建设的立项、建设、验收等全过程,本文仅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阶段进行说明。
世行贷款某渔港项目的环评阶段公众参与过程见表1。
表1 环评阶段公众参与过程表
该世行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第一次安排在环评前期,也就是在编制报告书之前进行现场及网络公示,向公众介绍项目的概况、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概况、预期的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等, 以便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及时根据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寻求减轻不利影响的措施。第二次安排在报告书送审阶段,把经过认真修改复核后的环评报告书分别以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形式进行公示,再次向公众公开环评信息,以征求各界人士对该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国内程序只在报告书简本公示后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在这个阶段,备案制的项目往往都开展了土地征迁手续,或者都已开展施工准备,作为建设单位已经有了大量的前期人力、物力投入,一旦由于项目不合理、公众支持度低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得到审批,将给建设单位造成较大损失。
世行项目规定需开展两轮公众参与调查,第一轮在信息公示阶段开展,第二轮在完整版环评报告书全文公示后开展。世行的公众参与程序有利于公众在项目进展初期就参与项目的决策,可以给出更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告之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建设单位可以避免投资浪费。
公众参与采用公众见面会,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及个别咨询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调查对象主要有村庄1(30人)、村庄2(48人)、村庄3(13人)、村庄4(17人)、村庄5(13人)、村庄6(46人)、村庄7(3人)、村庄8(25人)、其它(28人)等居民,共发放调查表223份,收回223份(均为有效问卷),回收率100%。被调查者年龄多在30~50岁之间,其中男性(203人)占91%、女性(20人)占9%;学历高低不等,主要为小学、初中文化;被调查群众的职业主要为渔民,养殖户(155人)占70%。本次调查基本能够反映工程所在地公众的建议、愿望和要求。
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本工程建设的消息普及率达100%,获取消息的途径各不相同,其中主要以公众议论、有关会议为主,二者各占39%。
对于拟建项目周边需特别关注的环境保护对象,较多的公众认为是居民住宅和海上水产养殖,二者各占39%。
对于拟建渔港防坡堤地理位置是否合理,能否起到保护船舶和人员安全的作用,大部分公众(85%)表示拟建渔港防坡堤地理位置合理。
对于建设防波堤方案与后方填海方案,13%公众表示建设防波堤更合理,更能起到保护船舶和人员安全的作用,87%的公众不表态。
对于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否有利,100%的公众表示很有利。
对于本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53%的公众表示本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可能带来石料抛填扬尘污染,其次,31%的公众认为有施工噪声污染问题,18%的公众认为有生态环境影响,14%的公众表示有其他环境问题。
对于本工程运营期间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50%的公众认为最为不利的影响为海水污染,71%公众认为最有利的影响是可促进经济发展。
对于能否接受该项目产生影响的基本态度,99%的公众对该项目产生的影响表示接受或基本接受,有1%的公众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利益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对建设单位的要求,72%的公众表示应按国家规定补偿,14%的公众表示应采取环保措施,9%的公众不表态,5%的公众表示有其他想法。
对于公众对工程建设的基本态度,对项目持赞成态度者为99%,但是1%的公众(1人)表示不赞成。
表2 公众意见处理表
本次调查范围及地点与第一轮相似,采用公众见面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及个别咨询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有村庄1(20人)、村庄2(15人)、村庄3(10人)、村庄4(12人)、村庄5(17人)、村庄6(3人)、村庄7(6人)、村庄8(8人)、其它(6人)等居民,共发放调查表97份,收回97份(均为有效问卷),回收率100%。被调查者年龄多在30~50岁之间,其中男性占83%、女性占14%;学历高低不等,主要为小学、初中文化;被调查群众的职业主要为渔民,占71%。本次调查基本能够反映工程所在地公众的建议、愿望和要求。
对于底栖生物永久损失,拟通过人工鱼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公众对该生态补偿表示满意。
对于施工活动引起的水体混浊度上升,97%的公众表示满意,3%的公众表示不满意,不满意的公众是当地养殖户,担心其养殖受到影响,建设单位也当场表态“他们会接受监督,在施工前将赔偿养殖户,让养殖户迁移出影响范围区”。经解释后,被调查公众表示同意。
对于渔港工程4水下爆破导致鱼虾损失,拟通过人工鱼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调查结果显示,97%的公众表示满意,3%的公众表示不满意,不满意的公众是村庄5的村民,他们担心距离最近的房屋受到影响,建设单位也当场表态“他们会接受监督,将爆破挤淤施工对房屋的影响降低至最小,并对受影响的房屋给予补偿”。经解释后,被调查公众表示同意。
对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噪声等影响,97%的公众能接受,3%的公众表示不满意,经解释,施工周期在1~2年,且避开休息时间施工,被调查公众表示同意。
对于各渔港拟采取的污水处理方式,100%的公众表示满意。
从安全行船角度,100%的公众表示工程建成后能安全行船。
对渔港工程的建设态度,100%的公众同意渔港工程建设。
另村庄2有一刘氏墓地距离施工场地约33m,根据世行《物质文化资源》OP4.11的有关规定,本次座谈会特进行刘氏墓影响的公众参与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村庄2 内9位村民均表示可以接受村庄2二级渔港项目建设,并表示愿意与施工单位相互协调,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座谈会上,没有公众对工程建设选址、工程方案提出任何意见或建议,均表示工程建设对当地村民生命财产、经济状况很有利,要求尽快进行施工建设。本报告将座谈会上公众反馈的信息归纳,详见表3。
表3 公众信息反馈表
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指出,近14年间,中国发生百人以上群体事件共871起,这些群体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百姓的诉求没有得到响应,或者没有得到落实。
世界银行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将始终重视公众参与机制,并建立申诉机制。公众申诉程序如下:
阶段1:如果受影响人对工程建设造成的间接影响感到不满,他们可以分别向村庄1、村庄5、村庄8村委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如果是口头申诉,则要由相应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出处理并书面记录。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在2周内做出处理决定。
阶段2:受影响人若对阶段1的处理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向项目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诉;相应接待单位应在2周内做出处理决定。
阶段3:受影响人若对阶段2的处理决定仍不满意,在收到决定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民事法庭起诉。
以上机构将免费接受受影响人口的抱怨和申诉,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在项目征迁办的项目不可预见费中支付。
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这些申诉程序一直处于有效状态,以保证受影响人员能够利用它们来处理有关问题。养殖征迁部门要做好申诉资料和处理结果资料的登记与管理,每月一次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项目办。项目办将对申诉处理登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为了完整纪录受影响人口的申诉与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项目办将制定受影响人口抱怨和申诉处理情况登记表。
世行项目公众参与是一个信息共享—咨询—协商—赋权的过程,与国内项目不同的是,公众不仅全过程参与、公众参与过程中信息发布更为充分、咨询方式更为多样,而且建立了申诉机制。从世行项目公众参与的模式来看,它确实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程度,具有较强互动性,能较真实地反映公众的意愿。
世行项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予以高度的重视,真正体现了环评是以人为本的评价宗旨,国内的环评目前要求还没有那么高,今后应借鉴世行对公众参与的要求,逐步向先进国家环评接轨,真正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 对公众参与的要求,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此次工作中,我们也深刻地体会到,虽然公众参与工作给政府部门增加了工作量,但却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部门在百姓中的威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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