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国之道中的公共与公民

2014-05-14 16:53任锋
中国新闻周刊 2014年26期
关键词:立国共和团体

任锋

美国社会历史学家、新闻学者迈克尔·舒德森在其著作《好公民:美国公共生活史》中讲述如下故事:

1794年,美国西宾夕法尼亚爆发了反对威士忌税法的叛乱,华盛顿亲率万人大军平息暴动,并严厉批评促成暴动的公民自建团体“民主—共和社团”。“该团体召开秘密会议,抵制国会法案。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加荒唐、无礼,或更加有损于社会和平?”这种态度一直延续到华盛顿总统连任期结束。

1798年,国会通过《惩治叛乱法案》。联邦党人忽略《宪法第一修正案》,依据一般法律中的煽动性诽谤罪条款起诉新闻编辑;他们对共和党编辑发起了不下14次犯罪起诉。后者将会面临2000美元的高额罚款,或最长两年的牢狱之灾。1836年,为了抵制废奴主义者风起云涌的请愿,国会通过一项“封口令”,禁止议员讨论甚至提及类似请愿书。1840年更规定国会不能接受废奴请愿书。

“民主—共和社团”与威士忌叛乱被视为美国立国早期最有戏剧性的篇章,也是联邦党人捍卫共和国根基不容动摇的重大事件。而此后终结《惩治叛乱法案》、落实《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新闻自由,被称为美国民主化过程的重要转折标志。同样,1844年废除“封口令”、肯定请愿权,则大大推进了以政治自由为基础的公民权与公共领域的成长。

在共和体制下,当人民自发建立的志愿性团体要求履行公民责任,政府该如何应对?

在共和体制下,人民是否可以写作、印刷、讲述或发表对于政治机构的言论,新闻自由是否应得到保障,公民是否拥有请愿权利,议员面对敏感议题是否可以畅所欲言?

当一个政府对这些问题统统say no时,人民何为?

而这,恰恰是美利坚合众国在立国初的棘手难题。

舒氏在书中揭示了美国公共生活三百年来的范式转移,即政治形态上的同意政治、从属政治到民主化的权利政治。这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代共和政治成长的一般原理。

关注现代民权、民主之际,美国立国早期的政治可作借鉴,这有益于转型政治心智的健全与审慎。透过美国往事,分明可以窥见共和政治初生期的两种生命力:一种是华盛顿代表的国家建制权威,政府如何维系公共秩序,把来自民众自建团体的质疑和抗议控制在合理边界内,不至于引发国家动荡、分离甚或解体。对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忽略同样显示出,基于代议制的统治稳定而非新闻自由才是建国一代的忧虑所在,他们为了独立革命重视新闻界自由,也为了维护统治而警惕自由的滥用。而围绕奴隶制这个内置炸弹的遮掩延搁,同样是基于国家理性对于废奴主义代表的公民团体实施的控制和隔离。另一种是来自于公民朴素的、自发的道德和政治激情,透过自建社团、公共舆论表达出来。他们同样“把对国家的热爱当做一种高尚的人类美德加以培养”,希望对立法、行政、司法形成全面深入的检查。当参与通道狭窄,就会形成郁积、躁动和急进。

这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之上的合法性争夺。威士忌叛乱主事者获叛国罪,最后得到华盛顿赦免。他担忧的是党派政治、派系摩擦和联邦分裂,担心“无端的怀疑和煞有介事的猜忌会伤害诚实人的感情,也常常会扬恶抑善”。在一个政治体初生初长之际,自由需要权威的指引,民主需要法治的平衡,作为国家凝聚之精神象征的华盛顿展现出了必要的雄毅与稳健。

而一旦基于国家理性的管控有颠覆基本自由之虞,就会有政治精英、公民团体鼓舞其斗志,主张其权利。这是《惩治叛乱法案》、封口令得以废除的动力来源。人民的自由在建制内可以重获新生。这种权威、秩序、法治与自由、激情、民主之间的复调旋律,恒咏于现代政治。

舒氏此书不认同美国公共领域衰落的老调,历史主义地观察公民权范式的转型,多维度理解公共生活的质与量,历史场景的质感还原是其特色。比如林肯与道格拉斯的辩论多人身攻击,少佳言警句,却被后世理论家拔高神化。他对公共生活的解读,让我们看到在民主这一“天命”运势之外,宗教社团代表的自治、最高法院代表的法治以及复合共和的国家结构,同样是现代共和政治的重要组件。如何理解公共性与公民权,需要明了国家-民族秩序这一立国前提。

“若缺乏基本的社会信任,社会将难以为继;若缺乏有组织的、制度化的不信任,民主将难以为继”。书中这句史论警言,可以献给所有以共和民主为伟大志业的现代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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