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的广州转型

2014-05-13 21:47张舟逸
财经 2014年14期
关键词:劳教戒毒所戒毒

张舟逸

2014年4月,距离劳教制度正式废止,刚好过了一个季度。在过去的时间中,全国各地的劳教所以及劳教管理机构争相摘牌。不过,当该制度在人群的欢呼中被废止,改革的涟漪却还未熨妥每一个角落。

劳教废除之后,旧有的劳教场所如何实现转型?这项制度的变化对于劳教干警群体产生了什么影响?现有的劳教管理机构又将往何处去?如何在这种“悬空”中落地,成为每座启动劳教改革的城市都必须要面对的议题。

在国内,作为头号流动人口大省的广东,也拥有远高于其他省份的劳教所数量——在劳教制度改革发生前,全粤共有29家劳教所,其中属于广州地市一级管辖的劳教所就有9家,这几乎相当于部分内地省份一省拥有的劳教所总量。

回访这些改革风暴中的劳教场所、政府机构以及劳教干警,《财经》记者发现,在这个风暴眼内部,改革的开展并不如外界所料般轰烈:公众所期冀的改革,目前只在浅层面、以低成本的方式发生着。更深层次的改革,仍有待于新的制度安排。

转向戒毒所

广州的9家劳教所,分布在羊城的四个片区:其中有3家位于广州的郊区花都,4家集中在市西槎头,另外东坑和岑村还各零散分布了1家。这些劳教所选址偏远,外有高墙电网相隔。在这些劳教所的大门前,此刻已无法找到和“劳教”有关的标牌和暗示。

坐落在花都区赤坭镇上的原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在其中变化最大。原址所在,广东省花都监狱告示牌清晰地提示着这里的新身份。2013年起,当第一劳教所正式命名为花都监狱,这里便弥补了广州市一直以来没有市属监狱的空白。此刻,在原有建筑的周围,环绕着建筑工地,花都监狱的扩建项目还在继续施工。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转型前,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就兼管了余刑一年以下罪犯的收押工作,因而在广东整体监狱改革部署中,很早就进入监狱建设的规划蓝图——在当地司法部门看来,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转型与其说是因为劳教改革,不如说与地方的监狱改革更为密切相关。

分布于花都区炭步镇和赤坭镇的原广州市第二劳教所和第三劳教所,现已改成广州市炭步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广州市赤坭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制工作都在2013年底即已完成。

对附近的居民来说,劳教制度改革带来最直观的变化是“送进来的人少了,以前都是大巴一车车拉过来”。在当地媒体和坊间消息中,炭步强制隔离戒毒所传言将成为另一个轻刑监狱,但在实地考察中,这种变化并未发生,原机构还是依照旧有模式继续运行着。

与大多数的劳教所情况相同,这两家劳教所都经历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时期,由此这种机构职能的调整,并非翻天覆地的调整,更像一种对部分旧职能的剥离。

这种渊源需要回溯到2008年6月《禁毒法》的实施,司法部下发《关于做好禁毒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要有专门强制隔离戒毒所或在劳教所中单独编队管理,与劳教人员严格分开。随后多地劳教所相继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包括广州市(除了第一劳教所外)的8家劳教所。

此后的五年里,这些劳教所的内涵,不仅是同时具有了戒毒所的二重身份,在一年年禁毒工作的强化中,其定位实质上正不断朝向戒毒方向倾斜。

这种劳教向戒毒的自然过渡,在广州市槎头片区的4家劳教所表现更明显。在回访中,这4家机构和劳教有关的牌子都已经被撤下。

其中,原广州市戒毒劳教所现已成为广州市戒毒康复管理所,广州市谭岗劳教所和位于一座中心岛上的槎头女子劳教所转型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广州市少年教养管理所则更名为广州市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所。该所工作人员介绍,劳教改革后广州实质上废除了少年教养制度,“过去少教的在去年都送走了”,保留下来的机构只做未成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回顾在改革浪潮卷来之时,广州本地媒体曾预测旧有的劳教场所部分或将向轻刑监狱和拘役所转型,然而纵观这些劳教所,目前绝大部分自然地转型成为强制戒毒所,更大变化还尚未发生。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的统计数据,2012年广东省劳教场所服教人员超过1.8万人,其中1.4万人是强制戒毒人员,占比近八成。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对《财经》记者透露,近年来强制戒毒人员的比例不断上升,占比达九成,“我们说的传统劳教的那部分群体其实已经很少了,只占到个位数”。

“主要是原来劳教人员也不多,解教完后就没有了,自然转型为戒毒所。”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丘创雄对《财经》记者解读,这一轮劳教改革在广东已悉数选择朝向“强制戒毒”平稳落地。

在这轮对劳教场所的调整中,可以说广州方面选择的仍是成本最低,也最简便的模式。未来这些场所是否会承担更多功能,是否会继续对于轻刑监狱、拘役所的探索?

广州市司法局人士表示,这些议题目前仍在研究,尚未有定论。丘创雄介绍:“广州有这个想法,改一部分,但是我們觉得就目前的形势来说还不太适合,因为整体上还是很需要强制戒毒所。”

机关、干警、企业同模式过渡

“我们局的名字已经改了”,“是的,戒毒管理局这个名称就固定下来了”——在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内的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如何对外解释新身份成了2014年来头等问题之一。

当改革涉及到机关的编制、定位调整时,广州政府机关内部,也正在处理“劳教”向“戒毒”的更名交替。

2008年底《禁毒法》实施之后,除了劳教所加挂强制戒毒所的牌子,广东省劳教管理局、广州市劳教管理局相继加挂戒毒管理局的机构牌,并同时持有两套机构公章。

时任广东省劳教局局长施红辉曾公开表示,戒毒管理局成立的衷由,亦是将劳教戒毒措施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并意图将劳教机构改成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职能部门。当下看来,这已经成了一个应对现时变革的伏笔。

对省市两级的劳教管理部门而言,在劳教制度被废止后,原劳教管理局的一套公章和编制需要被收回。这带来了少许尴尬之处,例如原先以劳教管理局名义开展的工作、申请的编制,甚至建立的银行户头都需要重新调整,由于中编办的正式文件尚未下发,这需要一级级部门提供证明和文件。

“在这个衔接过程中,编办还在调研,所以有些工作衔接会有点影响。”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这些琐碎麻烦的“磨合”工作之外,变革更像是“取消一套公章,摘掉一块牌子”的调整,对内部的震动仍比外界先前揣测的要小得多。

作为与劳教改革利益关系最密切的群体之一,劳教干警的走向也成为改革中各方关注的焦点。他们现实状况如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州干警介绍,虽然法律界的学者很早就开始讨论劳教制度的改革,但对于基层工作者而言,获悉此次劳教改革发生并不比外界早,最终确认改革的消息也是来自中央文件。

《财经》记者探访获知,过渡期间广州原先的劳教干警并没有出现下岗、转岗的情形。在改革开始的同时,地方司法系统和各劳教所即与基层干警开了多次内部大会:一方面给干警们吃“定心丸”,另一方面针对工作对象的转变开展强戒工作的培训——强制戒毒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除了吸毒人员具有不稳定的身心、精神状态,吸毒者健康状况带来的猝死、重病问题也给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

这种心理和现实的适应过程,是劳教干警们为此次改革付出的成本,但对他们而言,由于在过去对这部分工作已有轮岗和交叉,内部并未引起明显的震动。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劳教制度废止后,原来和劳教生产有关的经济链条去向何处?

在回访中,《财经》记者发现,目前这些企业也未发生明显变化。以位于广州同沙路99号的前东坑劳教所为例,该地址同时亦是“广州市东发企业公司”的注册地址。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0日,注册资本80万元,主要从事一些电子、五金、塑料制品等种类来料加工的业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法定代表人和经理即是东坑劳教所所长莫尚凯。

该所接待处的一名警员透露,由于戒毒所不能直接接合同,所以對外的项目都以东发企业的名义来做。劳教废除后,这部分的生产任务也没有停止,公司仍在照常运行。原岑村劳教所周边居民则透露,改革后它也仍在从事来料加工的生产工作,运输货车正常出入。

“强制戒毒人员同样需要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这也是能让他们以后更好地与社会接轨。”广州市司法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财经》记者解释,技能培训过去是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一部分,保留技能培训项目也有利于相关人员在解教后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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