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战略演进史话(下)

2014-05-12 20:09汤志成
现代兵器 2014年3期
关键词:核威慑俄联邦核力量

汤志成

4个“非法”核国家

1968年6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1967年1月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为核国家。依此规定,目前世界上“法定的”核国家只有美国、俄罗斯(苏联核遗产的继承者)、英国、法国和中国。不过,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鲜先后进行过多次核试验,应该说都具备一定的核能力。尚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以色列虽没有进行过核试验,在正式场合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自身拥有核武器,但外界普遍认为,以色列是中东地区惟一的有核国家。很显然,拥有核武器,必然有与其相适应的核政策和核理论,以及在核政策和核理论指导下的核战略。

印度核战略 在1964年10月中国爆炸第一颗原子弹后,出于对中国的“严重不信任”,印度实行了“保留核武器选择权”的核战略。而在1974年5月成功地进行一次代号为“佛祖的微笑”的“和平核爆炸”后,印度防务专家进一步提出要“保留发展核武器的可靠选择权”,即除公开宣布“保留核武器选择权”外,还要暗地实行“最后一根导线”的核战略,即官方不作任何公开宣布,印度科学家可以无可非议地制造2万吨级原子弹。但为了严格遵守印度所宣布的不制造核武器的政策,这些原子弹通常处于“非实战状态”。不过,一旦接到通知,只要稍作组装就可使它们处于临战状态。

1998年5月11—13日,印度连续进行了5次核试验,成为一个事实上的核国家(联合国安理会第1172号决议不承认印度、巴基斯坦的核武器国家地位),“最后一根导线”的核战略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1999年8月,印度政府公布了“最低限度有效核威慑”战略草案,提出了核力量威慑使用及实战使用原则,强调要发展“三位一体”的核威慑力量,同时明确了印度在国际核军控与核裁军领域的态度等。

2003年1月,印度在宣布组建核指挥部的同时,公布了新出炉的核战略。与1999年的核战略草案相比,新的核战略并无实质性变化,但再次确认了印度将建立一支可靠的、最低限度的核威慑力量。与此同时,新的核战略还扩大了核报复的范围,即其核武器不仅用来遏制核武器的攻击,而且还用来遏制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攻击。新公布核战略的要点为:一、建立和维持一种可靠的最低限度的核威慑力量;二、所谓的“不首先使用”系指印度核武器只用来报复对印度领土以及任何其他地方的印度部队的核打击;三、对第一次核打击实施核报复将是大规模的而且将使对手遭受不可承受的破坏;四、进行核报复攻击只能由文职政治领导人授权,核指挥部才能实施;五、不对无核武器国家首先使用核武器;六、当印度和任何其他地方的印度部队受到生物、化学武器的重大攻击时,印度将保留用核武器进行报复的选择权;七、继续严格控制与核和导弹相关的材料和技术的出口,参加《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公约》的谈判,继续承诺暂停核试验;八、继续承诺通过全球性的、可核查的和非歧视性的核裁军来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

巴基斯坦核战略 巴基斯坦的核计划脱胎于其与印度由来已久的对抗。就在印度于1998年5月进行5次核试验之后,巴基斯坦也于当月28日和30日在俾路支省的贾吉地区连续进行了2轮6次核试验,并正式宣布自己拥有了核武器。而在此之前,对于国际上对巴核能力的传闻,巴政府总是不予置评。其实,巴基斯坦的核战略相对来说简单得多,其核计划完全是针对印度的,执行的是建立在对印度做出反应基础上的“动态性”最低限度核威慑政策。虽然巴基斯坦多次声称,不与印度展开核军备竞赛,但又一直“不得已而为之”地奉行建立一支与印度核武器库相当规模的核力量的核政策。并且,由于巴基斯坦常规军力与印度相比处于较大劣势,故而巴基斯坦更是将保持最低限度的核威慑视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基石。据传,1999年印巴在卡吉尔地区爆发冲突,印度拟对巴基斯坦发动大规模进攻时,巴基斯坦曾秘密将核弹头装上导弹弹体,并故意让美国卫星拍到。由美国将此信息传递给印方,结果制止了这次侵略。此事虽未得到证实,但也绝非空穴来风。长期以来,巴基斯坦一直不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公开承认过曾计划对印度使用核武器。2002年12月30日,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首次承认1999年年初印巴局势紧张之时,巴基斯坦曾决定,一旦遭到印度军队入侵,就将对印度使用核武器。

2003年,巴基斯坦的基德威将军还详细阐述了核武器的使用问题:核武器仅针对印度。在核威慑失败的下列情况下将使用核武器:一、印度攻击巴基斯坦并且征服了巴基斯坦的大部分领土(面积阈值);二、印度摧毁了巴基斯坦的大部分陆军和空军(军事阈值);三、印度对巴基斯坦进行经济遏制(经济扼杀),例如海上封锁或者是截断印度河;四、印度将巴基斯坦推向政治不稳定状态或者是造成巴基斯坦国内大规模的颠覆活动(国内局势不稳)。

不过,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2008年11月22日,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曾表示,巴方愿意作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他甚至提议,巴基斯坦和印度签署南亚条约,以避免使用核武器。不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扎尔达里的新闻助理表示,巴方尚不能提供扎尔达里讲话的文稿,他也不能保证媒体对此报道的准确性。而扎尔达里的表示是否会得到军方的支持?这是否意味着巴基斯坦核政策的转向?仍有待进一步的观察和分析。

以色列核战略 据称,以色列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秘密研制核武器。2006年12月,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在“不经意”间透露:以色列拥有核武器。这是以色列领导人首次公开承认拥有核武器。2007年1月21日,以色列原子能委员会副总干事阿里埃勒·列维特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国际核秩序演变的战略含义》的文章。文章称,在1967年至1989年的“核武器第二阶段”,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仅限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和中国。然而,随着3个核门槛国家的出现,局势有了缓慢变化。这3个至今仍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是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一名以色列前高级官员就此评论说:“(以色列拥有核武器)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但我认为这是以色列官员首次这么说。”endprint

一言以蔽之,尽管从未否认或证实自己拥有核武器,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以色列是中东地区唯一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以色列一直坚持核模糊政策,即既拒绝证实又拒绝否认拥有核武器,也从不暗示拥有或想拥有核武器,而是表示以色列将不会成为首先将核武器引入本地区(中东)的国家,从而既避免了承担核武器国家的义务和约束,又使别的国家相信其具备可靠的核威慑能力,造就一种“双赢”局面。

朝鲜核战略 朝鲜是惟一一个加入而后又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自2006年10月以来,朝鲜已先后进行了3次核试验,成为又一个事实上的核国家。

与朝鲜政府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朝鲜的“最终目标”的表态相悖,有专家指出:拥有核武器并继续扩大核武库,似乎是朝鲜的既定“国策”。朝鲜认为,美国是朝鲜军事上的最大威胁和安全上的最大挑战,而应对这种威胁和挑战最可靠、最有效的战略就是发展核武器。只有拥有核武器,才能增强对抗美国的砝码,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朝鲜还认为,发展核武器可切实提高朝鲜的国际地位,显著扩大朝鲜的生存空间,有效维持朝鲜社会主义制度的长期稳定并大幅促进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多数西方分析人士也持类似的观点,“北韩(朝鲜)政权是将核武器视为保持现状的手段,是以防止其极权主义政权崩溃,并迫使敌人畏而却步。更具体地说,北韩的核能力可能仅在于阻止美国在地区冲突中发动干涉”。

在核武器使用与控制问题上,朝鲜政府曾多次声明,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核国家,朝鲜坚决反对一切核威胁,永远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并信守其在国际社会作出的核不扩散的承诺。

冷战后各国核战略调整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相继发生了东欧巨变、苏联解体、华约解散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使得持续了40余年的两极对抗的冷战格局被彻底打破,各有核国家面临的安全形势和安全环境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5个“法定的”核国家对各自的核战略都进行了或多或少的调整。

美国提出“无核世界”理念 冷战结束后,美国认为,苏联与东欧集团对西欧发动大规模常规进攻的威胁已经消除,对美国发动大规模核攻击的可能性也大幅减小,美国庞大的核武库已经失去了原先意义上存在的前提。但核武器仍是美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核战略仍是美国维护世界霸权的主要手段,因而需要根据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对核战略进行调整。其调整的成果往往以多种形式(强力部门的报告、相关领导人在不同场合的言论、总统令等)表现出来,如在小布什任总统的8年期间,美国先后出台了《核态势评估》报告(2002年)、《国家安全与核武器:在21世纪保持一支威慑力量》(2007年)、《21世纪国家安全与核武器》(2008年)等核战略专题报告。每一个专题报告都程度不同地对核战略的内容有所涉及,但总体而言,作为美国政府全面审议核政策、核力量建设和核军控与裁军的重要载体,《核态势评估》报告可谓全面反映了美国核战略调整的轮廓。事实上,为了指导冷战后美国核战略的调整,美国克林顿政府、小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先后于1994年、2002年和2010年出台了3份《核态势评估》(NPR)报告。

1994年《核态势评估》报告。该报告是冷战结束后美国政府出台的第一份核政策评估报告。其虽未公开,但从《1995年度国防报告》等文件来看,1994年《核态势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俄罗斯仍然是美国面临的主要核威胁;二、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所起的作用已经降低,美国仅需要一支规模较小的核武库,故而应对冷战遗留下来的核武器进行大规模削减,并降低戒备等级;三、保留一定数量的储备核弹头,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四、维持“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结构;五、继续向北约和太平洋地区盟国提供核保护义务。此外,1997年11月,克林顿下达了编号为PDD/NSC60的总统指令,正式放弃了里根政府于1981年出台的准备打一场长期核战争并赢得核战争胜利的指导方针,明确提出核武器的主要作用在于威慑。

2002年《核态势评估》报告。尽管当时美国只公布了该报告的前言部分,但从随后“全球安全”网站等媒体相继披露的信息看,2002年《核态势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强调美国战略核力量建设应由过去“基于威胁”的模式转向面向未来的“基于能力”的模式,同时对近期核力量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二、要求战略力量体系从旧“三位一体”转变为由进攻性打击系统(核与非核)、防御系统(主动与被动)和灵活反应的国防基础设施组成的新“三位一体”;三、重申核威慑的重点从拥有大量核武器的俄罗斯调整为潜在的核大国和“无赖国家”,并将中国、俄罗斯、伊拉克、朝鲜、伊朗、利比亚和叙利亚7个国家列为可以首先使用核武器打击的国家;四、明确提出美国可能使用核武器的3种紧急情况:“对付能够承受非核打击的目标”、“报复核武器、生物武器袭击”、“出人意料的军事态势发展”。报告特别补充,美国核武器可以使用的情景包括:阿以冲突、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之间爆发战争、朝鲜对韩国发动进攻。

2010年《核态势评估》报告。奥巴马政府上台后,提出了“无核世界”的理念,并积极推动“无核世界”进程。这种理念也在2010年《核态势评估》报告中有所体现。而与冷战后第一份、第二份报告遮遮掩掩不同的是,该份报告全文公开,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谓“美国核政策宣示性文件”。2010年《核态势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明确核武器在美国安全战略中的“唯一作用”将是威慑别国不对美国及其盟友实施核打击,美国只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考虑使用核武器保护本国及盟友安全;二、宣称美国将削减核武器、停止发展新核武、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作用;三、承诺美国将不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成员国且遵守核不扩散义务的无核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不过,美国依然保留面对常规威胁时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利;四、强调在核裁军、防核扩散领域恢复双边及多边合作,这实际上是放弃了前任小布什总统在核问题上的“单边主义”。endprint

俄罗斯对核力量的日益倚重 尽管俄罗斯作为苏联的继承者,继承了苏联大部分的核武器,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苏联的解体,俄罗斯的战略环境、国际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昔日辉煌不再,不得不根据形势的需要适时对核战略进行了调整。其成果主要体现在国家安全构想、军事学说和军事战略之中。所谓国家安全构想,系俄联邦独立后首次提出,它是有关在俄联邦的国度内保障个人、社会和国家在所有活动领域安全,使其免受内外威胁的一整套观点,是俄联邦解决所有安全问题的最高纲领和基本依据。

所谓军事学说,根据《俄联邦军事学说》的定义,它是一份系统和集中阐述俄官方有关防止战争和武装冲突,战争与武装冲突的性质及实施方法,组织国家、社会和公民保障俄联邦及其盟国军事安全的各项活动的所有基本观点(方针)的文件。军事学说作为一种官方观点体系,一经确立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它是保障军事安全的政治和法律基础,是国家各有关部门和武装力量必须贯彻的方针。

至于军事战略,与军事学说是被指导与指导的关系,而核战略是俄军事战略的核心内容。

1990年12月,苏联国防部制定了《苏联军事学说(草案)》,主张只保留很少的核武器用于慑止敌人的进攻,并指出苏联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利。

1993年11月2日,俄联邦安全会议审议通过了《俄联邦军事学说基本原则》。随后,叶利钦总统颁布命令批准其生效执行。该学说放弃了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并对核武器的性质、运用范围和使用手段等进行了阐述和限定,指出俄联邦不把核武器作为实施军事行动的手段而首先视为遏制侵略的政治手段,同时保证不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约国、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使用核武器。但后者也不是绝对的,时任国防部长的格拉乔夫大将称,在两种情况下可能对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使用核武器:一是当其同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签订同盟条约而对俄罗斯联邦领土、武装力量或俄盟国发动武装进攻时;二是当其同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采取联合行动实施或支援对俄联邦的入侵或武装进攻时。

1997年5月,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俄第一部《俄罗斯联邦安全构想》,并于同年12月17日获得叶利钦总统的批准。该构想指出:在俄联邦自身的生存比如国家主权面临武装入侵的威胁时,俄罗斯保留使用各种力量和手段包括核武器的权力。然而,国内外环境的重大变化,促使俄政府对颁布仅2年的第一版《俄罗斯联邦安全构想》进行了修订。1999年10月5日,俄联邦安全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第二版《俄罗斯联邦安全构想(草案)》并提交议会审议。2000年1月14日,俄罗斯代总统普京批准了经议会审议通过的新《俄罗斯联邦安全构想》。新构想指出:在必须还击武装侵略的情况下,如果化解危机局势的其他手段都已用尽或者无效,俄罗斯可以使用所拥有的一切兵力兵器,包括核武器。

2000年4月,俄总统普京批准了经过修改的第二部《俄联邦军事学说》。该学说强调必须拥有能确保在任何条件下使任何侵略者(国家或国家联盟)遭受应有损失的核潜力,继续承诺俄联邦不对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除非这些无核国家与有核国家共同实施或者因对有核国家承担联盟义务而支持对俄联邦、俄联邦领土、俄联邦武装力量或其他军队、俄联邦的盟国或俄联邦对其承担有安全义务的国家发动侵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侵犯,同时保留使用核武器回击对俄联邦及其盟国使用核武器和大规模毁伤武器以及使用常规武器发动大规模入侵的国家和集团的权力。

2009年5月,俄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命令,批准了《2020年前俄联邦国家安全战略》。该安全战略强调,核武器是俄军事力量的核心和基础,俄罗斯将遵循维持稳定和可预见性原则,尽力保持与美国在进攻性战略武器领域的力量均衡。《2020年前俄联邦国家安全战略》还指出,俄罗斯将推行核遏制政策,同时要求核部队保持高度的战备状态以对付来自外部的威胁。

2010年2月,俄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正式批准了新版《俄联邦军事学说》。该学说明确指出:俄罗斯保留在本国及盟国受到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攻击时,或在俄罗斯受到使用常规武器的侵略,国家存亡面临威胁时,使用核武器的权利。在战略核力量建设问题上,2010年版《俄联邦军事学说》要求战略核遏制潜力保持在够用的水平上,确保战略核力量以及保障其运行和使用的兵力兵器的编成、战斗准备和动员准备及训练状况以及指挥系统,保持在可确保在任何形势条件下都能给侵略者造成应有损失的水平上。

英国的核战略走向独立 为适应欧洲安全形势的重大转变,国土狭小、国力有限的英国认为,要继续保持大国地位、有效维护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核武器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但在新的形势下,“最低限度核威慑”战略也应与时俱进,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些调整集中反映在英国1992年发布的《适应变化的选择》、1998年的《战略防务评估》、2006年的《英国核威慑的未来》和2010年的《战略防务与安全评估报告》等政府文件中,尤其是《战略防务与安全评估报告》,应该说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现行英国核政略的基本内容。

《战略防务与安全评估报告》强调,核威慑能力是英国在这一不确定年代最后的保险单,只要全球安全形势需要,英国保持可靠、持续和有效的最小核威慑能力就是正确的。该报告同时指出,英国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本着自卫原则(包括保护北约盟国),才考虑使用核武器,并有意不阐明使用核武器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规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核武国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签约国,英国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在全世界消除核武器。我们将继续努力控制核扩散,促进多边核裁军;英国不会对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但这一保证不适用于任何违背了不扩散义务的国家。并且如果将来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对英国及其重要利益构成直接威胁,则英国将保留修改这一保证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核战略的重要内容,应补充以下几点:一、英国核打击的目标由原来针对前苏联,转为包括俄罗斯和中东、地中海等地区第三世界国家在内的非固定区域,以及其他威胁到英国和欧洲安全的不确定目标;二、《英国核威慑的未来》特别声明,英国的核威慑力量在行动上完全独立于美国,仅有英国首相才能在需要时批准动用英国核威慑力量,核潜艇只使用英国的密码和设备。这实际上是否认或改变了冷战时期英国核武器的发射钥匙由英、美共管的做法(说法);三、仍然不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endprint

法国的均衡发展理念 冷战结束后,面对国际战略格局,特别是欧洲局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法国对其奉行的军事战略及核战略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一是降低核力量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在1994年2月于冷战后发表的第一个《国防白皮书》中,法国提出了“威慑与行动平衡互补,核威慑与常规力量运用相结合”的战略概念,但在重申有限的、独立的核威慑仍然是保卫国家根本利益,维护法国国际地位不可缺少的手段的同时,却强调要改变冷战时期核力量发展费用比例偏高的做法,把新的重点放在常规力量上。

二是核威慑对象有所扩大。在戴高乐执政时期,法国曾提出过多向防御的战略方针。之后,核威慑的对象主要是苏联。冷战后,法国逐渐改变这种威慑形式,代之以全方位的威慑。1990年后,法国多次声明,其核威慑不直接针对特定的任何一国。有专家指出,法国核威慑对象除了已转化为潜在威胁的原主要威胁外,还包括可能危及法国根本利益的其他对象。这些对象包括中东和第三世界,特别是那些具有发展核武器和远程导弹能力的国家。而从法国积极推进射程远、突防能力强的M5潜射弹道导弹来看,亦难以排除法国仍将战略核力量作为抗衡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超级军事势力的主要手段的可能性。1995年4月,法国承诺,除非法国和法国的领土、军队、盟国或对法国作出安全承诺的国家遭到侵犯,法国将不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约国中的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但仍不愿作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

三是增大了打击目标选择的灵活性。随着打击精度的提高,法国核武器已具备一定的打击“硬”目标的能力,因而具备攻击城市目标和突击军事目标的“双重威慑”功能,针对打击目标选择的灵活性大大增强。不过,法国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宁可保持某种模糊性,一般避免具体谈论打击目标,而较多地是比较笼统地谈论核威慑。

中国的防御型核战略 由于几代领导人高屋建瓴的思维和英明决策,即使在冷战期间面临复杂的核威胁形势,中国在核力量建设方面仍十分克制,仅保持一支规模有限,质量也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的核力量。冷战结束后,中国的安全形势获得极大改观,对核力量建设更是“点到为止”。然而,正如俄罗斯《潜望镜-2》杂志所言,这种“点到为止”的核威慑战略,比美国保有庞大的核武库更经济,威慑效果并不差。而之所以取得如此效果,与中国一以贯之的、先进的、科学的核战略不无关系。

中国于2006年12月发布的《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首次完整地阐明了中国的核战略,即自卫防御的核战略。白皮书指出:中国的核战略贯彻国家的核政策和军事战略,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坚持自卫反击和有限发展的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满足国家安全需要的精干有效的战略核力量,确保核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保持战略核力量的战略威慑作用。中国的战略核力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中国发展战略核力量是极为克制的,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

而对于国际社会对中国何时跟进美俄核裁军的追问,2009年9月24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明确表示: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该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这里所说的“其他核武器”,当然包括中国。有专家指出,只有两个核大国削减到一定的程度,中国才会跟进核裁军进程。

结束语

需要指出的是,核武器的出现是20世纪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而作为筹划和指导军队核力量发展与运用的方略——核战略,除包括核力量发展、核实战运用、核威慑等问题外,还包括核战争观、核军备控制等问题,头绪多、内容杂、涉及面广,加以核战略演变时间跨度长、表达载体多变,部分国家又故意采取模糊态度或释放矛盾信息,因而实难以对世界各国核战略发展历史进行全面、具体、详尽、清晰的表述。本文择其大要概略言之,仅供读者参考。

(编辑/万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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