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秀
最早接触三毛是上初二,语文老师将自己的书放在图书柜里供同学阅读。那本书叫《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成《我的灵魂骑在鹅背上》,被同学笑了很多次后才改过来。那本书的封面是三毛,披着卷发,很漂亮。
里面有很多三毛的照片,有的朴素,有的令人惊艳,我记得很清楚。但内容,不好意思,看得不认真。那是散文集,那时的我爱小说超过散文,于是三毛被搁下了。
高中开始,总是会遇到三毛的书,拿来看,就越看越喜欢了。喜欢的女作家很多,席慕容、宗璞、毕淑敏、杨绛、七堇年……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三毛也是独一的。她写自己,写生命,她自己已经在写作中,写作印证她的生命。我通常不敢写自己的生活:一是因为生活实在安分守己、平淡无奇;二是不敢将自己的生活袒露开,让无数双眼睛观望议论。于是,老师说我写的东西不真。
三毛的文字大多数是极生活化的,随意却总是有力量,总觉得她是掏心掏肺地写,故而她自己也说:“写作总是不爱惜身体的人干的事。”三毛是个流浪的人,像没脚的鸟或无根的蒲公英,随着心境自由飞翔。读到一篇文章的某几句话时,总觉得旷古的荒凉和孤独扑面而来,这种荒凉和孤独不是故作姿态地呻吟寂寞,而是生命的本质,是她在流浪中用一颗敏感多情柔软的心去触及到的。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去撒哈拉时的故事。她说自己是中国有记录以来的第一个去撒哈拉的女子,平淡的陈述句,又有怎样的自豪,我常常对这种自豪感充满向往。但是为了这种自豪,三毛要付出多大的艰辛啊!20世纪70年代,蒙昧未化的原始的撒哈拉还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极恶劣的生活条件令她有过失望但没有退缩,她说“我没有讨厌沙漠,我只是在习惯它的过程里受到小小的挫折”。我看到她努力适应,改造,进而习惯并在这里找到内在的喜悦,透过纸背,我看到那片土地的美丽与鲜活、孤寂与死亡,看到生命以自然的姿态在这里欣欣向荣,继而感动不已。
三毛的马是“一生都在的,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又凝练的闪光,是一匹神驹”,而她“常常骑着它在海边飞驰”。我们都在追寻这样一匹马呵,远离尘嚣让灵魂极其纯粹地飞驰。
而三毛又是真实地生活在尘世中的,她爱爸爸姆妈,她喜欢一个皮包,一辆车,一栋房子,她写警察,海关工作人员,甚至一个路人,这些平凡的真实堆砌起一生。我读到的三毛会有现实与精神的纠结,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候。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无疑是孔老夫子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生就内在来说顺适圆满,这样的境界是明朗高超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孔子活得不纠结,故而他是圣人。我们不是圣人,三毛也不是,她追求的内在宁静常被外界打扰,她很精确地把这些纠结写下了,然后安慰自己,再确定下一段旅程。我认为这种追求可能最终达不到目的,但三毛一直在路上,如此,一路上美好的风景与经历已够用一生。为了在路上,也为了不负己心,三毛一直骑着她的马到处流浪。
以前看三毛说她的理想是“当个乞丐,到处流浪”时,我像所有世俗的人一样笑她,她当时的结果也是被人笑,或被老师罚。而我现在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当我无数次在晚自习亮如白昼的日光灯下转着笔,想要去威尼斯坐窄窄的船,想住在向阳的小山坡上的木房子里,抬头就可以看到向日葵大朵灿烂着,诸如此类的“幻想”,在耳边的“阿狄丽娜美丽的声音”(上课铃声)告诉我还有多少场考试等着我时,就很自动地停止了。因为自知三毛的撒哈拉遥不可及,于是越发喜欢她。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在平凡的生活里梦想不平凡的事,让自己“在晚上睡觉之前觉得一天过得死而无憾”。其中,大部分只把它当作想象,等着长大慢慢忘记,只有很少一部分会真的行在路上,跳出芸芸众生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每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力量好渺小,所谓的命运又是个那么可怕而强大的东西。好在,我遇到了三毛和她的马。我说:“我也想要这样一匹马。”三毛说:“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喽……”我笑了,对,这可以由我决定,因为我有着灿若朝霞的梦想,带着满满的期望在长大,现在所做的都在积蓄迈出第一步的力量,我在造我自己的马,适应着前行之前必须经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