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改革浅析

2014-05-10 09:30太石华赵彦坤马永梅
新课程·中旬 2014年2期
关键词:基本要求目的教学模式

太石华+赵彦坤+马永梅

摘 要:对课堂教学改革谈一些个人观点,从优缺点、基本要求、教与学的关系等方面具体阐述。

关键词:教学模式;基本要求;目的

一、课堂教学特征要求

课堂教学始于中国古代,真正意义上的课堂教学是17世纪

伴随欧洲班级教学制产生的。课堂教学是以班级教学为形式,以课堂教授为核心,以教师为主导,以传授间接经验为目的的教学组织形式。课堂教学是各级各类院校的基本教学组织形式,不能轻易

否定。

二、课堂教学优缺点

1.优点

环境特殊,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以集体教学为主,有利于保证教学质量;以传授间接经验为主,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以教师为主导,有利于教学过程调控等。

2.缺点

教学关系难以处理,容易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交流不够充分,容易形成单向信息传输;学生思维难以活跃,不利于培养求异思维等。

三、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要做到:目的明确,把握课堂讲授的方向;内容正确,体现科学性和思维性;方法恰当,适合内容和学员特点;组织严密,保持活动的严格正规;讲究艺术,体现教师的个性风格等。

四、课堂教学教与学关系

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中最重要的关系,这对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过程主要矛盾的解决。教与学的关系,严格地说,不是指教师和学生的人际关系,而是教的过程和学的过程的关系,或者说是教的活动和学的活动的关系,因此,教与学关系的根本是实现教的过程和学的过程的统一。

1.如何正确认识教与学的关系

“教为主导,学为主体。”主导和主体本来是哲学里认识论和辩证法矛盾论中的不同概念,现在教学中已被经常提及,约定俗成,已具有与最初的概念有不一样的意义。

“主导”是教师组织、引导、激励;“主体”以学生自学为中心,教为学服务,教为不教,自主学习,创新全面发展。

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实现“主导”和“主体”的统一,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老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

传统教学是“以教为中心”的过程,主要反映在以知识传授为主线,以老师为核心,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以教材为主要依据,教学呈现为从教到学的单向过程。

“以学为中心”的主要含义是以学生学习和素质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学习活动为主要形式,调动和发挥学员主动性,实现教学结合的双向互动。

“以学为中心”不是一切围绕学生进行,否定老师的主导作用,而是在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基础上,实现教与学的最佳结合,共同促进学生素质水平的提高。

“以学为中心”不仅是教学理念的转变,也符合未来教学发展的根本要求。

2.实现教与学的统一,转变人才培养理念,从“塑造”转向促进学生“发展”

改变教学着眼点,从“物”转向“人”真正体现“以人为本”。转变教学目标,从教给学生知识转向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习。改变活动方式,从“一言堂”教学转向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互动式教学。

(作者单位 昆明民族干部学院)

编辑 薄跃华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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