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闽榕
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发布了8部,今年3月初在北京发布的《“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中,对“十二五”中期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变化情况进行了专题评述,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等方面竞争力的提升和变化趋势进行了深度分析。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区经济在竞争与合作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但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的序时进度要求,也有力地展现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变化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了一个省份在经济、科技、教育、财政、金融、资源、环境、政府作用和统筹协调发展等各方面的发展能力及其在全国的竞争地位。 “十二五”规划实施两年来,全国和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都得到了新的提升。2010年,全国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综合评价分值为37.11分,2012年提高到38.14分,增加了1.03分。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26个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到了提升,提升幅度最大的是贵州省,升幅达到3. 87分;提升幅度最小的是浙江省,为0.03分。2010年,全国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分值低于30分的有6个省市区,2011年则下降为5个,减少1个(参见表1)。
2012年与2011年相比,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和吉林,排位上升了5位,湖南排位上升了2位,江苏、北京、四川、湖北、海南、贵州、宁夏、青海均上升了1位;11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5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排位下降了5位,其次是重庆、黑龙江和云南,下降了3位,广东、上海、河南和山西均下降了1位。(参见表2)。
经济竞争力变化的主要特点和原因
實施“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全国和各省市区经济竞争力变化和提升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增幅最大,成为促进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主因。表3中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的分值为42.58分,比2010年的37.47分增加5.11分,在9项二级指标中增加幅度最大,是促进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动力。同时也表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在“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已取得明显成效。
2.宏观经济竞争力持续增强,继续在促进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中发挥基础性作用。2012年全国的宏观经济竞争力比2010年提高2.44分,增加幅度在9项二级指标中居第2位,是促进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主动力之一。全国和各省市区的经济持续增长态势也充分证明了以上这一点上。从全国GDP总量来看,2010年为40.12万亿元,2011年达到47.29万亿元,2012年突破50万亿大关,达到51.93亿元。从分省情况看,2012年有24个省份的GDP超过1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7个,而5年前的2007年只有9个省市进入“万亿GDP俱乐部”;共有11个省份的GDP超过2万亿,广东、江苏、山东三省更超过5万亿元。
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看,以当年平均汇率折算,2012年全国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内蒙古等6个省市区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了10000美元,比2010年增加3个;另有辽宁、吉林、福建、山东和广东等5个省份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了6500美元。
3.知识经济竞争力提升较快,成为促进经济综合竞争力增强的持续动力。2012年全国的知识经济竞争力为29.48分,比2010年的27.40 分提高2.08分,增加幅度在9项二级指标中居第3位,成为促进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动力之一。在三级指标中,科技竞争力2012年为17.72分,比2010年的12.37分增加5.35分;教育竞争力2012年为37.68分,比2010年的35.03分增加2.65分;文化竞争力2012年为39.60分,比2010年的36.36 分增加3.24分。
4.发展环境竞争力持续向好,进一步开拓了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的空间。 2012年全国的发展环境竞争力为36.49分,比2010年的34.52分提高1.97分,增加幅度在9项二级指标中居第3位。在三级指标中,基础设施竞争力2012年为30.89分,比2010年的25.66 分增加5.23分,软环境竞争力2012年也比2010年有所提升,从外部环境方面印证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取得的明显成效。
5. 财政金融竞争力提升明显,增强了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输血”机能。2012年全国的财政金融竞争力为29.73分,比2010年的28.81分提高0.93分。在三级指标中,财政竞争力2012年为30.15分,比2010年的26.97分增加3.18分;金融竞争力2012年也比2010年有明显提升。从分省数据看,2012年全国有10个省份的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超过2000亿元,其中广东超过6000亿元,江苏为5861亿元,山东为4059亿元,是全国财政收入最高的三个省份。从规划目标的中期完成情况来看,26个省份制定了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6. 区域间经济竞争力差距进一步缩小,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内在结构趋于优化。2012年,全国四大区域平均分值与2010相比均有上升。其中,西部地区分值上升最多,比2010增加了1.56分;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分别增加了1.37分和0.91分,东部地区分值上升幅度最小,为0.32分。与2010年相比,2012年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缩小了1.05分,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继续得到提升,虽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但与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均呈缩小趋势(参见表4)。同时,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均呈缩小趋势,四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经济综合竞争力变化的启示与关注
“十二五”规划中期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中有几个突出变化既給予我们以深刻启示,更需要引起决策者的关注。
1. 宏观经济竞争力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最直接的体现,经济增长速度回落的趋势应引起决策者的关注。从经济综合竞争力与二级指标得分相关系数来看,相关程度最高的是宏观经济竞争力,这表明宏观经济竞争力是经济综合竞争力最直接的体现。经济增速体现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也是体现宏观经济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从“十二五”规划中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情况看,有24个省份的经济增速达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序时进度要求,目标高、增速高、完成率高的有天津、重庆和贵州等10省;目标低、增速高、完成率高的有河北、湖北和河南等14省;目标高、增速低、完成率低的有辽宁、山西、黑龙江、海南和宁夏5省;目标低、增速低、完成率低的有北京和上海2市(参见图1)。
虽然全国经济总体上保持了较高增速,但无论全国还是绝大多数省市区,均呈现增长趋缓或逐年回落趋势。2012年经济增速普遍低于2010年增速,只有甘肃保持两年增速不变,其他30个省份的经济增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经济增长趋缓势必会影响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应引起各级决策者的关注。
2. 产业经济竞争力是推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重要因素,但产业经济竞争力出现的弱化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经济的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从“十二五”规划中期经济综合效力的评价情况看,除了个别省份外,大多数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和产业经济竞争力基本上是同方向变化,大部分省份都聚集在趋势线上,具有较强的正向线性关系,也就是说产业经济竞争力得分越高的省份,其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也越高(参见图2)。
从工业来看,“十二五”中期,大多数省份的工业增加值规模都实现了高速增长。2012年有8个省份超过1万亿元,其中广东、江苏和山东都超过2万亿元,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和四川超过1万亿元。大部分省份工业增加值实际增速都超过10%,只有北京、上海和浙江的增速低于10%。从服务业来看,2012年有6个省份的服务业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其中广东和江苏都超过2万亿元,山东、浙江、北京和上海都超过1万亿元,西部省份的规模相对较小;大部分省份实际增速都超过10%,都保持了比较高的增速,实际增速不足10%的有7个省份,分别是青海、上海、浙江、福建、山西、北京和宁夏。
“十二五”中期,虽然大多数省份的工业增加值规模都实现了高速增长,但普遍没有达到规划目标的序时进度要求。从两年增速变化来看,只有北京和新疆的增速有所提高,其他29个省份的工业增加值增速下滑;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也普遍下降,增速低于10%的省份个数扩大到12个。这些问题都将使产业结构升级进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3. 投资需求对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但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和国外市场萎缩造成的出口下滑风险,各省市区都把扩大内需作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基本手段,其中各地都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成为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大多数省份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都实现了高速增长,2012年有15个省份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万亿元,山东和江苏超过3万亿元,辽宁和河南超过2万亿元。
投资增速也普遍高于2011年增速,增速超过20%的省份有21个,只有北京、上海和广东3个省份的增速低于10%。但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的省份中,只有少数省份完成投资计划,部分省份与规划目标的序时进度要求差距较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虽然有利于促进GDP增长,但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需求的发展模式,会产生不利影响,应引起决策者和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
4.城乡居民收入是体现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效益指标, “十二五”中后期仍应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较明显,带动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迅速增长,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
“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大多数省份的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高速增长。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规模来看,2012年上海最高,超过4万元,其次是北京、浙江和广东,都超过3万元,不足2万元的只有江西和其他7个西部省份。
从各省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规模来看,2012年有6个省份超过1万元,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和广东。从区域比较来看,中西部地区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普遍比较高,东部发达省份的增速相对比较低,居民收入分配的区域差距有相对缩小的迹象。虽然大多数省份的城乡居民收入实现高速增长,但仍低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大多数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没有完成规划目标的时序进度要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没有完成规划目标序时进度要求的省份则比较少。
“十二五”中后期,从中央到各省市区都应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同步增长。
5.“十二五”中后期省域经济之间的竞争仍将异常激烈。“十二五”规划中期,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整体比较稳定,但各区段内省域经济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从排位波动结果来看,上游区的省市区排位相对比较稳定,只有河南降入中游区,由四川替代,说明上游区各省市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但相互之间差距较大,短期内竞争力排位变化不会很明显。在中游区,9个省份的排位都发生了变化,反映出中游区省份竞争力非常接近,相互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竞争力排位比较容易发生变化(参见表5)。
“十二五”中后期,省域经济之间的竞争仍将异常激烈,特别是大部分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集中在30-40分之间,分值相差微小,稍不留神就会被后边的省市区超过,各地政府应密切跟踪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变化趋势,特别是要针对出现下降的发展水平竞争力、统筹协调竞争力和产业经济竞争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之不断得到有力提升,进而促进本区域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