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七娣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中山528404)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52条的内容,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一般是指残疾人、大龄下岗职工、城市郊区占地农转非群体以及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等[1]。本文所指就业困难群体是高职院校的就业困难群体,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有缺陷、心理脆弱、综合素质低、专业素质低等类型。就业困难群体的形成有社会、用人单位、职业指导及个人等方面原因,其中职业指导是重要原因。
职业指导是为求职者就业、就业稳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过程[1]。职业指导的推动可以促使人们更加系统、全面地考虑就业服务的性质和作用,强调认识上的提高,强调工作策略和方法上的改进和创造,强调实际问题的解决[1]。职业指导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中意义重大。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通过职业指导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塑造学校公众形象,还可以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学生中存在就业困难群体,其中高职院校的就业困难群体问题尤为突出。根据对中山某高职院2013届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2],数据显示,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3.9%,处于失业状态的学生为6.1%。职业指导的作用不仅是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还要通过就业心态的教育、职业意识的培养等,帮助实现就业稳定,促进个人发展。预防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对于在校生来说,应通过发现潜在的就业困难群体,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预防性职业指导,避免他们最后成为就业困难群体,最终学有所成。就中山某高职院案例来说,赖同学因家庭及心理问题在校期间多次要求退学,经过系就业辅导员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咨询,跟踪辅导,他转变了观念并树立了目标,毕业后在家乡考上了公务员。
因此,职业指导要通过做好职业咨询与指导、职业设计和帮助实施等工作,提高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素质,增强其职业适应能力,帮助其科学选择、合理面对,使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2013年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为89.6%,而衡量就业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就业质量,主要体现在月收入、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职业吻合度、离职率方面。从这一方面看,高职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因部分高职院校职业指导工作滞后甚至缺失,有的就业困难群体虽然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但由于缺乏求职技能而影响了就业质量;也有的盲目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关工作而迟迟得不到提升等。高职院校也意识到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但仅靠专业技能教育或者物质帮助而忽视了职业指导的重要性,难以很好地解决。然而,职业指导工作落实到位的高职院校,极大地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以中山某高职院为例,就业指导中心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就业推荐和指导对象,为他们建立就业意向档案,向他们推荐适合的招聘岗位,并提供求职面试专门的辅导,该就业困难群体每一届的就业率都达到100%。
由此可见,将职业指导与高职院校的专业技能教育以及就业推荐相结合,不仅可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还可以促进就业质量的提高。其中职业指导在这三者间起到重要的桥梁作用,它可以促使专业技能教育和就业推荐发挥更大的效能。职业指导促进高职院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实施,是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重要体现,是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严峻形势下的迫切需求,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
尽管职业指导从点、线、面试图推动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据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观察发现,这项工作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影响了实际效果。
部分高职院校对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指导侧重于为他们大量推荐就业岗位,未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不同的职业指导服务。就贫困生就业困难群体来说,某些高职院校虽然对贫困生就业有专门的帮扶资金制度,但这种帮扶仅限于毕业前夕的资金资助,且需要事后的手续配合才能完成发放,不仅效果稍显滞后,而且未把贫困生群体真正纳入职业指导的专门群体和长远规划。就业困难群体有不同的类别,对职业指导的需要不同,如心理素质差的就业困难群体需要的是心理咨询和辅导。因而,泛化的指导影响了职业指导的实际效果。
职业意识是作为职业人所具有的意识,包括工作责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等。部分高职院校开展的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指导工作,重视择业技巧的指导,忽视职业意识的培养;也有的高职院校开展了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意识培养工作,但由于工作缺乏系统性,效果不明显。实际上,部分毕业生对于单位交给的一些琐碎的工作非常反感,认为在里面“学不到东西”或者“工资低工作量大”,导致最后的离职跳槽甚至没工作,进而成为就业困难群体。在征求中山某高职院2013届就业困难群体对就业工作的改进意见时,37%的学生认为应该加强职业意识教育,如图1所示:说明了就业困难群体参加工作后,意识到了职业意识培养需要加强。
图1 就业困难群体对就业工作的改进意见
在笔者进行的一次就业困难群体调查中,当问及“在职业指导中,你最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帮助?”结果显示,排在第一位的是:希望得到求职、面试技巧、说话艺术的指导,占34.4%;第二位的是职场中为人处事的原则,占30.1%,如图2所示。这说明当前就业困难群体对自己的求职能力不自信,担心自己在求职过程中表现不佳和就业后处理不好同事关系。而事实上,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性格腼腆的学生沟通能力更是欠缺,在紧张的面试中更是不知所云。当前就业技能的教育主要以职业指导课和讲座为主,而这种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容易造成就业困难群体参与积极性不高。另外,缺少实际操作也使得就业困难群体没有真正掌握应有的技能。很多高职院校也尝试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教育活动,但由于活动缺乏教育意义,就业困难群体受益不多。根据笔者对就业困难学生的抽样调查,约47%学生认为学校就业能力提升指导效果不理想,待改进,如图3所示:
图2 期望得到的职业指导帮助
图3 就业能力提升指导效果
职业指导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既有学生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环境因素、同时有法律法规缺失的因素等,从主观认识上和职业指导人员素质上分析原因如下:
部分高职院校对职业指导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工作上重视不够,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专业建设上,给予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力物力及政策支持有限,使得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指导工作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比如,部分就业困难群体需要一对一的职业咨询辅导,而场地、人员的限制导致这项工作很难开展。很多高校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职业指导课程体系,而某些新建高职院校的职业指导课程刚得到批准开设,尚属起步阶段;学院各专业纷纷开展专业老师下企业活动,而需要了解企业用人情况的职业指导人员却没有这方面的安排。由于开展职业指导各方面条件的缺乏,影响了对就业困难群体展开就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没有认识到职业指导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性,忽略了个性化和深层次的需要,因而对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指导流于形式。
职业指导的具体实施靠职业指导人员,职业指导人员的工作水平,关系到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质量高低。而现实情况是,高职院校职业指导人员没有准入标准,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理论知识水平欠缺,没有系统学过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必要的从事职业指导所需学科知识;在专业上,缺乏对政治、经济和就业形势及政策的分析和解读能力;在技术技能上,不懂运用人格类型测评软件,或者不懂得解释测评结果;在具体工作中,不会指导学生做职业规划等。就中山某高职院来说,目前只有约25%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老师具备职业指导师资格。在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过程中,有的存在观念认识不到位,有的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理解有偏差,有的缺乏就业困难群体工作的技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指导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因此,职业指导人员的素质高低关系到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效果,影响他们参与职业指导活动的积极性,最后导致职业指导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体现不出重要性。
就业困难群体在就业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单靠自身的力量难以改变,必须发挥职业指导的作用才能把该群体的弱势转变为优势,从根本上促进该群体的就业工作。针对当前职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面从六个方面谈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对策。
岩土工程勘察是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目标,对工程场地的地质情况及岩土特征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由此编制的勘察文件可为工程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对于建设工程,地基基础的稳定性尤为重要,如果地基存在问题,会直接影响上部结构的施工和使用质量,严重时还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而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对地基的各种情况和特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从而反映工程建设区域的地质条件及岩土性质对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按地基处理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准确的评价,同时提出处理地基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1]。
就业困难群体的类型不同,需要的职业指导也有差异。如家庭经济困难群体,除了需要经济资助外,还需要提供求职面试技巧、人际关系、沟通能力等辅导;专业素质低的就业困难群体,一般属于“学困生”,对这类学生要提前帮助他们做好职业规划,明确学习目标,转变学习态度。中山某高职院从新生入学就开始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包括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心理异常学生信息、身体残疾或者慢性疾病学生信息等,建立潜在就业困难群体信息库,并每年更新一次。此后,系就业辅导员跟踪观察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确立重点跟踪对象,提供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并把情况反馈到就业指导中心。待学生进入毕业班后,职业指导工作把潜在就业困难群体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范围,收集如生源地、就业意向、个人特长、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推荐就业。通过建立就业困难群体信息库,做到共性问题共同解决,个性问题个别指导,特殊问题特别对待。
要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意识培养,使他们成为注重操守、爱岗敬业的职业人,达到企业和毕业生双满意。
以中山某高职院为例,职业指导部门通过长效的日常教育及职业指导课达到培养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意识的目的。首先,通过培训就业辅导员在开展工作中,对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意识养成教育的能力,从培育集体精神这个角度来提高其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通过开展活动、主题班会等使就业困难群体在班集体里面感受团队精神给组织和自身带来的成就感,甚至在冲突中解决团队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以后在企业中相互合作打下基础,养成合作习惯。其次,在职业指导课程中,把“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等职业意识训练纳入课程体系,通过案例讲述、小组讨论等加深学生对职业意识理解,在课程中注意调动就业潜在困难群体参与的积极性。因此,对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意识培养,要贯穿于他们大学生活过程的始终,要通过各种教育活动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职业意识深入他们的脑海。
根据麦可思公司对2013届毕业生的调查显示,最有效的求职服务是辅导求职技能,因而,要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技能指导。首先,要让学生重视就业技能在就业过程中的作用,只有学生重视了,他们才会认真投入地学。以中山某高职院为例,指导中心要求各系做好工作记录和职业指导典型案例的收集,并在就业会议上做交流和探讨,进行案例分析和共享。在就业技能教育的过程中,用生动的案例告诉就业困难群体掌握就业技能的重要性。其次,开展以“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多样化辅导工作。根据笔者对中山市两个高职院校就业困难群体的调查,比较受就业困难群体欢迎的职业指导服务方式是“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咨询专家的讲座”和“职业指导课程”,分别占44.6%和29.5%的比例,如图4所示。因此,开设课程的同时,充分依托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进行就业能力指导,如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力资源专家、企业家、社会人士等为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系列讲座;组织就业困难群体参加招聘会观摩企业招聘面试过程、参与就业论坛等,为他们提供大学生创业园区和在系部成立教学分工厂等实践机会提高就业能力。
图4 受就业困难群体欢迎的职业指导服务方式
由于缺乏职业规划意识,很多就业困难学生缺乏明确的学习动机和强劲的学习动力,造成他们在找工作那一刻才“幡然醒悟”。此外,根据笔者对往届就业困难学生的调查发现,93%的受访学生认为在学校开展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对其有帮助,如图5所示。因此,中山某高职院从大一开始给学生发放职业生涯规划手册,由班导师和辅导员指导学生填写手册并做批改,做到人人参与职业规划,时时规划职业。在学校就业网开通职业生涯网络测评系统,系部成立职业生涯分会,在各班设立就业委员。依托职业生涯分会和就业委员,鼓励各系自主开展举办职业规划主题班会、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举办优秀毕业生职场经验交流会和职场场景模拟大赛等,给予足够的经费保障。通过有力的职业规划教育举措,大大地减少了潜在的就业困难群体的规模。
图5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帮助性
职业指导部门要积极开拓就业资源,让就业困难群体“有业可就”。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照顾特殊需要。
首先,面向重点企业开拓就业资源。从中山某高职院2013届毕业生的就业统计来看,74.7%学生会留在本市工作,如图6所示。职业指导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重点地区行业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与行业的人才市场争取获得支持与就业相关信息,拓展就业空间。中山某高职院立足该市,与相关镇区和企业建立密切的就业合作关系。目前已建立雅居乐、明阳风电等数十个订单班,与该市南区政府合作成立电梯学院,与古镇政府合作成立灯具学院等。通过政校企有深度和广度的合作,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良好平台。
图6 毕业生选择工作地区
其次,照顾就业困难群体的特殊就业地区需要。以中山某高职院为例,有25.3%的学生并不选择在本市工作,而这部分的学生绝大部分并不属于本地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在其中占的比例非常大。因此,在照顾绝大部分毕业生就业需要的同时,就要注意收集其他主要就业城市和学生户籍地所在城市的就业信息。也就是说,就业信息的收集要照顾不同地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需求。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对大学生和就业困难群体都有一系列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职业指导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落实。以中山某高职院为例,积极宣传毕业生应征入伍、自主创业、“三支一扶”等政策、措施,向学生做明确的说明和讲解,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学生问题,效果良好。据调查[2],该学院2013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率为 3.4%,远高于广东及全国同类高职院校的平均水平。同时,利用政府部门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政策,为就业困难群体争取应得的权益。例如,在促进2001届高位瘫痪毕业生翁某的就业工作中,学校及系部职业指导老师联系市劳动部门、镇政府等,为他争取残疾人创业基金、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等,帮助他筹备创业启动资金十几万元,助他成功创业。由此可见,让就业困难群体更充分地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重在宣传和落实。
综上所述,深入开展职业指导工作,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是高职院校落实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高职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职业指导是一项全面系统、科学的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需要高职院校提供制度、人力、物力做保障,更需要一支高水平的职业指导人员队伍。
注释:
[1]田光哲,李祥伟.创新职业指导新理念[M].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2013年麦可思高职院校就业分析调查报告.
[1]李平.论对高校就业困难群体的指导与帮助[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8).
[2]肖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就业问题的思考[J].学工视窗,2005(11).
[3]陆淼焱.对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指导及帮助[J].百色学院学报,2013(12).
[4]高霞.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的作用机理及其实现路径[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