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才/就+VP+数量”中的“才/就”用法分析

2014-05-04 15:51李盼盼
北方文学·下旬 2014年11期

李盼盼

摘 要:副词“才/就”在与表示时间、数量的词连用时,都可以表示时间的长短或数量的多少,但是二者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句子的结构不同,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也不同。本文通过语义指向、语法意义等方面对“时间+才/就+VP+数量”在结构中的“才/就”的用法作出分析。

关键词:才/就;语义指向;语法意义

“才”和“就”是现代汉语中常用的两个副词,可以限制强调话语涉及对象的时间、数量、范围等方面,表达说话者的主观态度,也可以直接表达说话者的某种态度或说话语气。可以说二者无论是在语法功能还是语言意义上都有交叉重叠的现象,如在功能上都可以作状语,在意义上都可以表示时间早晚、数量多少等。与表示数量或时间的词语连用,且二者同时出现,即构成“时间+才/就+VP+数量”结构。

很多学者谈到“时间+才/就+VP+数量”结构中的“才/就”的语义指向问题时,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能后指;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能前指;第三种观点认为“才/就”可前指,也可后指,还可同时前后指。本文比较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才/就”的语义指向都是后指的,原因一在于“才/就”都是副词,副词的语义指向往往都是指向后面的成分;其二还可以通过焦点——背景理论来证明,一个句子的焦点是句子语义重心所在,句子的信息编排总是遵循从旧到新的原则,越靠近句末的信息内容就越新;句末成分通常被称作句末焦点,即常规焦点;而在“时间+才/就+VP+数量”结构中句子的信息遵循常规原则,所以句子的焦点会出现在句子的末尾,副词“才/就”的语义指向就是后指的。

在“时间+才/就+VP+数量”结构中,“才/就”的语法意义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数量”属于名量词还是动量词,可以将这个结构分成两种情况对“才/就”的语法意义进行分析。

1、时间+才/就+VP+数量(名量),如:

[1]他两个小时才写了四百个字。

他两个小时就写了四百个字。

[2]他俩半天才喝了半瓶酒。

他俩半天就喝了半瓶酒。

在例[1]、[2]中副词“才”都表示数量少,而“就”的语法意义就存在歧义,既可以表示数量多,也可以表示数量少。

这种情况下的“时间”和“数量(名量)”是可以互换位置的,即结构变换为“数量(名量)+才/就+VP+时间”,如:

[3]他四百个字才写了两个小时。

他四百个字就写了两个小时。

[4]他俩半瓶酒才了半天。

他俩半瓶酒就喝了半天。

例[3]、[4]中的副词“才”都表示时间短,同样“就”的语法意义也存在歧义,既可以表示时间长,也可以表示时间短。

为了強调数量的多少,“时间+才/就+VP+数量”结构还可以变换成“数量+时间+才/就+VP”结构。如:

[5]四百个字他两个小时才写完。

四百个字他两个小时就写完了。

[6]半瓶酒他俩半天才喝完。

半瓶酒他俩半天就喝完了。

“才”表示时间长,“就”表示时间短,这个“就”不存在歧义,这是说话者为了强调所要表达的观点,特意把要强调的信息放在句首。

上述例子中“时间”和“数量(名量)”的位置可以互换,但是如果表示时间的词语是“每月”、“每年”等这样的词语,“时间”和“数量(名量)”的位置不可以互换。如:

[7]他每月才挣二百块钱。

*他二百块钱才挣每年。

他每月就挣二百块钱。

*他二百块钱就挣买年。

[8]你每年才花一万块钱。

*你一万块钱才花每年。

你每年就花一万块钱。

*你一万块钱就花每年。

当表示时间的词语是这一类词语时就只能放在前面,放在后面时,句子不成立。

2、时间+才/就+VP+数量(动量),如:

[9]他这个星期才来了两次。

他这个星期就来了两次。

[10]我今天才吃了一顿饭。

我今天就吃了一顿饭。

例[9]、[10]中的“才”都表达次数少,即两件事情发生的时间相隔的时间长;“就”表达的语法意义就有歧义,既可以表示次数少,也可以表示次数多。

对“就”出现的上述歧义,我们可以从认知的角度分析,也就是说“就”表达的语法意义跟说话者的心理预期有关。在例[1]、[2]中如果说话者的心理预期是“两个小时”可以写完多于“四百个字”,“就”就表示数量少,但是它与“才”所表示的数量少是不一样的,“才”注重表示说话者的主观态度,认为数量少,“就”注重表示一种限制,强调完成的数量少;相反,如果说话者的心理预期是“两个小时”写不完“四百个字”,“就”则表示数量多,与“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相反。而表示数量的词语是动量词时,例[9]、[10]中的“就”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也与说话者的心理预期有关,如果说话者认为在表示时间的词语限定的范围内,VP可以发生的次数大于句中的动量词,“就”表达的语法意义为次数少,与“才”相同,但同样,二者并不完全等同,“才”侧重于强调说话者的主观态度,而“就”侧重于强调事情发生的数量;相反,如果说话者认为在表示时间的词语限定的范围内,VP可以发生的次数小于句中的动量词,“就”表达的语法意义就是次数多,与“才”相反。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才/就”想要表达什么样的语法意义不仅与其在句中的位置有关,也与说话者的认知有关。

参考文献:

[1]白梅丽.现代汉语“才”和“就”的语义分析[J].中国语文.1987.

[2]刘丹青、徐烈炯.焦点与背景及汉语“连“字句[J].中国语文.1998.

[3]张谊生.现代汉语副词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4]邵静敏.从“才”看语义与句法的相互制约关系[J].汉语学习.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