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松立,许雪芬,史润霞
(华中农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信徒超过15亿,主要分布在西亚、北非、西非、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等地。伊斯兰的阿拉伯语原意为“顺从”、“和平”,是指顺从和信仰真主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和平与安宁。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伊斯兰教既是一种宗教、文化和政治力量,也是穆斯林的一种生活方式。近年来,受“9·11”事件、海湾战争以及阿富汗战争的影响,西方社会对伊斯兰教的偏见日益加深,西方文化与伊斯兰文化间出现了较严重的对立。
文化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根本标志。文化不仅与人类同时产生,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传承。文化的定义有一百多种,学者们从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许多不同学科的角度对文化进行过定义。其中英国的人类学家泰勒的定义最常被引用,“文化是一种复合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们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与习惯。”作为文化载体的各种物质或非物质要素,服饰、器皿、用具、语言文字、生活方式、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宗教仪式等是一个民族实现文化传承的工具或载体。而这些文化符号也成为其成员进行文化认知的源泉。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冲突愈发频繁。在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冲击之下,不同文化在不断地适应和调整中继续变迁、传承和创新。
“认同”一词最早来源于哲学范畴,后被民族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引用。在弗洛伊德看来,认同是指社会群体成员在认识和感情上的同化过程。从个体层面来看,认同强调个人对自我社会身份的理性确认;从社会层面来看,认同强调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属群体的信仰和情感的共有与分享[1]。其中,地域、语言、风俗、民族和职业等是最常见的认同媒介。由于社会成员均是生活在特定的文化氛围之中,认同也更多地表现为对其所属文化的认同。文化认同理论是美国著名的精神分析家埃里克松(Eriksson)的重要理论贡献,提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被其本人及其他学者广泛运用于社会、历史、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研究。王沛、胡发稳[2]认为文化认同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人们基于不同文化的接触与实践,以自己选择的标准对不同文化从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方式等内容上做出的认知判断、情感依附、行为选择以及调整倾向,其核心是文化主体的价值选择,反映其文化价值观和归属倾向。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文化相互展示、交流和融合,产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凭借其发达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试图将自己认为的所谓“规范性文明”及“普适价值观”推向全球,从而形成对自己强势文化的认可与接受,其实质是一种强势文化认同,其核心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人生观。相对于受到强烈反对和反抗的殖民统治,这种强势文化认同更具隐蔽性。
在宗教色彩浓厚的伊斯兰世界,伊斯兰文化是伊斯兰宗教思想的具体体现。伊斯兰教不仅有整套的信仰与道德体系,深刻影响着穆斯林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而且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种约束和调节机制,规范和制约着穆斯林的日常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指导穆斯林生活的一切领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已经成为穆斯林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伊斯兰宗教观的理论基础是六大信仰,即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先知、信后世和信前定。其中,信仰和敬畏真主安拉、服从先知穆罕默德以及遵奉《古兰经》是伊斯兰教教义的核心。伊斯兰教属于严格的一神教,反对除真主安拉以外的任何崇拜。安拉是宇宙的创造者,只有对安拉绝对敬畏和顺从才能获得和平。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和钦差,是伊斯兰教的创立者,是最伟大的先知,在人间为安拉“报喜讯”和“传警告”。《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一部天经,凝结着阿拉伯民族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所有穆斯林必须信仰和遵奉,不得诋毁和篡改。
在伊斯兰教的实践方面,念诵清真言、按时礼拜,寡欲清心,天课功修以及定期朝觐是伊斯兰教的五项基本实践功课,也是伊斯兰教的五大基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使者”是所有穆斯林必须出声念诵的“清真言”。礼拜是穆斯林固定的宗教仪式,是督促穆斯林坚守正道、超越世俗、追求神圣的重要手段,也是穆斯林信仰的支柱。穆斯林的礼拜分为每日五次礼拜、每周一次的主麻拜以及一年两次的会礼拜。成年穆斯林在伊斯兰教历规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斋戒保持身心洁净,通过禁欲表达对自己过错的反省,抵制个人对贪欲的诱惑。天课是伊斯兰教以安拉的名义向教徒征收的宗教课税,穆斯林通过缴纳天课可以使自己的财产洁净。伊斯兰教还规定有条件的穆斯林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麦加朝觐,履行一系列的功课,并通过相互认识增进了解。
不同于基督教和佛教“求后世而弃今生”的理念,伊斯兰教提倡德福统一、两世兼顾的伦理观念。伊斯兰教认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为今世和来世两大部分,两世互为因果。伊斯兰教一方面重视今世的幸福,允许今世适度和有条件的享受,另一方面,又追求后世的幸福,鼓励穆斯林为获得两世的幸福而努力奋斗。《古兰经》中明确记载,“谁想获得今世的报酬,我给谁今世的报酬;谁想获得后世的报酬,我给谁后世的报酬。”因此,对于今世和来世幸福的向往与追求成为穆斯林生活的内在动力。
在如何获取两世的幸福方面,伊斯兰教主张善恶是有报应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广大穆斯林应该在今世努力创造美满生活的同时通过多做善功为后世的幸福创造条件。因此,伊斯兰教一方面鼓励穆斯林今世对于美好生活的正当追求和合理享用,不鼓励清贫和禁欲的生活,反对隐居山林、出家修行等行为,另一方面,提倡克服内心的私欲邪念,抑恶扬善,不偷盗、不奸淫、不赌博、孝敬父母、善待孤儿和穷人,通过多做善事将今世的幸福延续到后世。
对于人性的认识以及在保障私有财产方面,同西方社会一样,伊斯兰教承认人天生是自私和迷恋现世享受的,并坚持保障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伊斯兰教认为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对安拉的信仰为前提,财富是真主安拉所赐,强调合理分配财产,反对贫富差距过大,为限制私有财产过度膨胀,防止财产占有者以财产作为手段侵害社会公众的利益,主张富裕穆斯林有义务从自己的财富中拿出一定份额用于慈善。
伊斯兰教鼓励广大穆斯林脱贫致富,但强调财产的占有和增长必须是合法的,提倡通过自身勤奋努力地工作来获得财富,禁止以高利贷等不正当手段占有财富;同时,提倡富有者多做善事,传授知识、技能或用自己的特长帮助别人,并有义务交纳天课,充分利用各种公益金、赎罪金、捐献、施舍、遗产等,建立和发展各种公益事业,集中管理并使之增值,用于帮助穷困者生产自救或急需救助者不时之需。
伊斯兰教的妇女观是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虽然在阿拉伯社会还存在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等现象,但从斯兰教义来看,仍主张妇女在起源、信仰、婚姻、教育、法律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力。伊斯兰教认为男女在真主面前是平等的,无论男女,只要奉行伊斯兰教规和原则,都会因其所做出的努力得到同样的报偿,并强调妇女和男子同样有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权力[3]。伊斯兰教反对重男轻女,强调婚姻关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主张要设法调解婚姻危机,若调解无效,夫妻双方都有要求离婚的同等权利。而且在财产继承方面,女子与男子一样享有财产继承权。
从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和穆斯林的生活方式上可以看出,伊斯兰教是尊重妇女的。以穆斯林妇女的服饰为例,在许多阿拉伯国家,妇女都以长袍遮身,面纱遮面。穆斯林妇女的装束普遍比较保守的主要原因是伊斯兰教认为在蔽体、御寒和装饰等衣服的主要功能中,遮蔽“羞体”是首要目的。在穆斯林看来,蔽体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之一,并以遮盖全身为美,而暴露身体则是一种丑恶行为。
在西方社会看来,伊斯兰属宗教之一,是非理性的[4]。西方社会与伊斯兰教之间在价值体系、道德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在双方交流和融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文化冲突。从1989年英国出版的冒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小说《撒旦诗篇》开始,国际社会出现一系列西方社会冒犯或亵渎伊斯兰教的事件,并造成了严重的国际影响,如表1所示。
表1 西方社会冒犯或亵渎伊斯兰教的主要事件
伊斯兰教具有很强的宗教权威,是一种神灵和人类的总体,面对复杂的社会变化表现出一种“内向求”的文化心理[5]。在穆斯林看来,伊斯兰教法已经是一个完整的自足体系,不再需要任何“创制”,后世穆斯林只能遵循、仿效,而无权更改。在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时,伊斯兰教本能的采取文化保守主义的态度,排斥西方文化的影响,并深信凭借自身的文化资源完全能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西方文化成为强势文化的情况下,对西方文化的批判既是伊斯兰独特文化性格的自然流露,客观上也是民族意识开始觉醒的文化体现。与此同时,传统的宗教信仰外化为人的行为,成为价值取向的源泉,甚至导致一般人难以理解的狂热行为。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使者”这一穆斯林终身诵念的“清真言”深刻体现了真主安拉和先知穆罕默德在伊斯兰教中至高无尚,任何人不得冒犯。穆斯林对安拉及穆罕默德的号召唯命是从,广大穆斯林将真主及先知的荣誉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这种强烈的荣誉感使得穆斯林非常敏感,任何对真主安拉或穆罕默德的不敬,都可能引起其他宗教人士难以理解的过激行为。
2005年9月30日,丹麦《日德兰邮报》刊登了十二幅以穆罕默德为主题的讽刺漫画,遭到伊斯兰世界的严厉谴责,伊斯兰信徒认为这些漫画亵渎了伊斯兰教先知,并在全球掀起了对丹麦的抗议。一些伊斯兰国家相继召见丹麦驻本国大使、召回驻丹麦大使,同时爆发反丹麦游行示威、抵制丹麦和挪威商品等一系列抗议活动。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许多西方国包括挪威、法国、德国、美国、英国以支持新闻自由为名义,通过转载漫画表达对丹麦报社的支持。此举进一步引发了伊斯兰世界更为广泛的抗议,甚至暴力冲突。多数阿拉伯国家坚称,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侮辱宗教,西方媒体的做法是对穆斯林宗教信仰的不尊重,是故意的挑衅行为,严重污辱了伊斯兰世界。正是由于西方社会没有尊重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从而使“丹麦漫画事件”演变为一场严重的国际政治危机。
漫画危机的焦点在于言论自由与冒犯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西方社会一向坚持“言论自由”的理念,主张即使政府也不能禁止媒体报道的内容,认为该报道并没有超越“恶意攻击”的界限,也不构成对伊斯兰教的侮辱或亵渎,而认为伊斯兰世界对于该事件的反应过度,显示其缺乏对“媒体自由”这一民主最基本要求的了解[6]。而在广大穆斯林看来,言论自由并不能以冒犯宗教信仰为前提,丹麦漫画事件是对伊斯兰教的污蔑,是西方媒体偏执、傲慢的具体表现,是故意的挑衅行为。
2012年2月20日晚,美国驻阿富汗巴格拉姆空军基地的美军士兵将《古兰经》等伊斯兰宗教书籍运往垃圾填埋场焚烧,这一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立即引发了阿富汗民众的强烈不满。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阿富汗战争后,阿富汗人民对美国士兵已十分厌恶,这种公然亵渎《古兰经》的行为迅速点燃了积聚在民众心中的反美情绪。阿富汗境内连续爆发了大规模的示威抗议活动,并在一些地方演变为流血冲突,巴基斯坦、利比亚等伊斯兰国家也掀起了新一轮的反美高潮。虽然包括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内的美国高官均强调焚烧《古兰经》事件仅是美军士兵不经意所为,并向阿富汗人民表达了歉意,但仍不能平息阿富汗人民心中的怒火。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首要经典和基本教义,汇集了穆罕默德口谕安拉的启示,是穆斯林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根本。长期以来,诵读《古兰经》已成为穆斯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穆斯林通过默念或朗诵《古兰经》显示对真主安拉的敬仰、感恩、赞颂和祈求。不仅如此,《古兰经》还是一本相当神圣的百科全书,并已经成为广大穆斯林的行为纲领、生活指南,甚至个人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因而,任何对于《古兰经》的不敬也会造成对伊斯兰教的冒犯。美军这种漠视不同宗教文化习俗的行为再次在伊斯兰世界摧毁了自己的声誉。
在伊斯兰国家,穆斯林妇女的行为举止需符合伊斯兰教规范。其中,已婚妇女佩戴面纱是伊斯兰国家的一种古老风俗。佩带面纱的主要目的并非限制妇女的自由,而是隐藏妇女佩戴的首饰和保护妇女不受男性的侵犯。西方社会难以理解伊斯兰教的这种行为,法国总统萨科齐甚至下令禁止法国的穆斯林妇女佩戴面纱。
风靡世界的美国时尚玩具芭比娃娃销售额超过10亿美元,深受儿童的喜爱。然而,由于她性感迷人的身材以及多变暴露的服装,很多伊斯兰国家如沙特禁止销售芭比娃娃。在中东北非一带的阿拉伯国家,一款名为芙拉娃娃的玩具却广受欢迎。这款由叙利亚新男孩玩具制造商推出的玩具娃娃虽然在身高体型等外形特征上与芭比娃娃十分相似,但她的炭黑色头发、棕色眼睛、橄榄色皮肤、阿巴雅长袍、伊斯兰头巾更符合伊斯兰世界的审美观和价值观。
芙拉的名字也源于中东地区一种茉莉花的名字,她是穆斯林文化的符号和象征。芙拉只从事教师、医生等受到穆斯林尊重和认可的工作。对于大多数穆斯林人来说,芙拉娃娃是一种典范,不仅体现出穆斯林对自己的女儿的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的倾向,更反映出穆斯林社会普遍的道德价值观。在玩具的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芙拉娃娃已经成为一种符号,购买者除了消费芙拉娃娃这种商品本身之外,还消费这些商品所象征或代表的意义或内涵,而这种消费过程实际上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认同,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伊斯兰世界对于芙拉娃娃的喜爱更多的是对芙拉娃娃所体现出特有的穆斯林生活方式的认同。
从西方社会与伊斯兰世界的对立和冲突可以看出,双方在关于对方文化的文化认同上存在较大分歧。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民族的文化有其存在的基础或特定环境。依靠外力的强势文化认同并不能消除双方的文化差异,反而会激化不同文化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在国际交往中充分尊重不同国家或民族的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符号、典礼仪式、传统节日等文化传统,承认其文化独特性,同时加强文化交流,促进不同文化的交往和融合,求同存异,和平共处才是解决文化冲突的有效途径。
[1]王沛,胡发稳.民族文化认同:内涵与结构[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2]卿臻.民族文化认同理论及其本质探析[J].前言,2010,(7).
[3]马克林.伊斯兰教妇女观对西北穆斯林女性的影响[J].宁夏社会科学,2007,(5).
[4]马福元.了解伊斯兰——浅谈伊斯兰教信仰与理性间的内在统一[J].西北民族研究,2005,(1).
[5]田文林.伊斯兰与西方冲突的文化根源[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1,(4).
[6]林如鹏,朱文丰.“丹麦漫画事件”解读:从博弈到冲突——反思全球化语境下的传媒责任[J].新闻知识,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