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璃 叶振华 阮琳
摘要:文章分析了园林绿化苗木生产、经营和标准制定的现状;阐述了缺乏相应标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结合苗木生产与绿化工程苗木应用, 以角茎野牡丹为研究案例,探讨了园林绿化苗木的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问题;提出了绿化苗木生产技术与商品标准化、加强标准宣传与推广、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等实现绿化苗木生产标准化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园林绿化苗木;标准化生产;商品标准化;角茎野牡丹
中图分类号:S6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4)01-0000-00
收稿日期:2013-06-05
修回日期:2013-09-04
Abstract: By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and standard setting in landscape nursery stock industry, we expatiated the negative impact of lacking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and the necessity for standard formulation. We discussed issues in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and quality control of landscape nursery stock regarding the combination of nursery stock production and nursery stock for afforestation projects. The countermeasures of achieving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of landscape nursery stock industry had been suggested, such as establishing standardized technology and commodity standardization for production of landscape nursery stock, strengthening publicity and popularization of the standard, and implementing strict quality control.
Key words:Landscape nursery stock;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Commodity standardization; Tibouchina granulosa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促进了绿化园林工程建设、苗木产业的蓬勃发展。广东是华南地区重要的花木生产流通集散地之一,到2011年,广东省观赏苗木种植面积已经达到2.33万hm2,虽然广东省现已成为全国数一数二的花木种植大省[1],但多年的生产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各种规格产品的一致性较差;品种、规格杂乱,细分归类较差;生产密度不合理等。粗放低级的苗木生产管理方式导致不合市场需求的低品质苗木严重泛滥,这已成为苗木产业化发展的瓶颈。
1 广东省绿化苗木现状
目前城市绿化不仅对苗木树种结构的需求有了较大变化, 而且对苗木质量标准也有更高的要求。苗木的质量及生产管理技术与十年前相比有较大提高,苗木生产从单一的模式向多元化转型。通过对广州、中山、佛山、花都、湛江、潮汕等几个主要苗木产区的面积超过6.67 hm2(100亩)的117个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对这些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和苗木质量进行评价,可以将其分为四个等级(表1)。
表1 广东省主要苗木产区生产管理水平和苗木质量调查结果
地区
说明:等级A——生产管理规范,苗木质量高 等级 B——生产管理较规范,苗木质量较高
等级C——高生产管理水平一般,苗木质量一般 等级D——生产管理较差,苗木质量差
由表1可以看出,处于中等管理及质量水平(等级B和C)的苗木生产企业占78.63%,可见目前苗木生产还处于粗放的管理阶段。苗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的关注较少,对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不够重视;二、同一批苗木的规格、质量整齐度较差,当苗木达到出圃规格时,由于购买者的选苗导致各生产场地经常出现苗木摆放混乱、空缺;即使补种树苗,也会由于品种和规格的差异导致苗场杂乱;三、苗圃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普遍较少,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在生产管理、栽培技术、苗木质量或栽培品种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苗圃非常少;四、很少根据植物的品种、生长特性和栽培特点进行合理施肥,自始至终施用同一类型和相同用量的肥料,且通常以固体肥为主,很少进行配方施肥;五、容器苗灌溉以人工灌溉或喷灌为主,很少采用滴灌、微喷灌溉方式,对水肥的浪费较大。
2 苗木生产标准缺乏带来的问题
2.1苗木规格混乱
家庭型或小规模苗木生产者的产品常出现成批不整齐的情况;各苗圃生产的花木,特别是绿化苗木,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苗木出圃方与验收方常因产品检验要求不统一而发生矛盾。绿化工程业主、绿化施工者常抱怨:现在要找到一定批量、同一品种和规格的商品苗非常困难;要找到高品质的、具有更高观赏性的、使人眼睛为之一亮的苗木更难。只有全面实现苗木产品生产标准化和商品标准化,才能够达到生产大批量、具有一致性的苗木产品的量化指标,这样既方便定价销售,使市场拍卖和网上交易等营销工作正常进行,又能培育出高质量和高观赏性的、多样化的苗木,以满足市场多方面和多种消费层次的需求。
2.2绿化工程各个环节存在隐患
作为园林建设工程领域唯一具有生命特征的项目,如果没有明确的苗木质量等级标准,苗木定价、招标评价将存在诸多不便,绿化工程的招投标无法顺利进行。另外,在苗木验收过程中若供苗方与建设方因苗木的品质、规格产生纠纷,没有苗木质量等级标准作参考,将难以处理这些不必要的矛盾。而多数家庭型或小规模苗圃因缺乏有效的技术管理,只能靠压低成本、牺牲质量来维持经营。在市场中,工程用苗的采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苗木的价格,因此苗木经营者竞相压低价格,从而引起价格战。由于价格下压,商家更不愿意在苗木质量上多下成本,故苗木质量越来越差,虽然能够成活,但树形、长势均不良。同时,由于没有相应的标准对苗木质量进行约束,苗木经销商为减少运输量,往往将树冠、根系相应缩小,造成栽后恢复生长缓慢,后期的养护管理上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3产、销不畅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苗木经营水平的提高
我国绿化苗木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生产和经营无标准可循,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甚至有欺骗行为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绿化苗木产业化的发展;同时,也给苗农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多难题。海外苗木产销早已实现订单化生产和网络化销售,而国内苗木产销渠道目前仍不够通畅,主要制约因素是苗木生产标准化程度太低。制定城市园林育苗技术规程和商品标准已势在必行。今后如能按照商品标准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苗木标准化育苗技术规程,将不仅为苗木生产的质量管理、质量分级和产品销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还对规范花木市场、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对苗木品种的品牌创造和培育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3 实现绿化苗木生产标准化的途径
3.1我国绿化苗木标准制定现状
国家和一些地方性林业育苗技术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等相继出台,这些都对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保护业者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仍不能很好地满足快速发展的绿化苗木产业的需求。
3.1.1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全面、不完整 当前,苗木生产大多采用传统的培育用材林苗木的方法和技术标准, 如《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 6001-85)等。但这些标准主要适用于用材林、防护林等所需的1~2a生的苗木,不太符合城市园林绿化用苗的培育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要在城市绿化中发挥立竿见影的景观效果,尽早实现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功能[2],势必要求景观苗木的整体形态、苗高、冠形、枝下高、分枝数量等都有严格的评价体系和可控指标。近年来,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水平,建设部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相继发布了一批标准,如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03)、《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GJ/T 34-91)、《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14-86)等。苗木生产者只要按照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就能获得更大的产品市场和较大的利润。
3.1.2 地方标准尚不能成为规范生产、约束应用的标准体系 各地省、市、县林业和园林主管部门、大型企业为了规范绿化苗木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纷纷制定了各级地方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对绿化苗木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红花檵木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631-2005)、《常用苗木产品主要规格质量标准》(CJ/T34-91)、《人参榕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等级》(LY/T 1632-2005)、广州市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 105-2006)、南京市地方标准《红花槭穴盘苗生产技术规程》(DB3201/T 108-2007)、河北省地方标准《木槿苗木生产技术规程》(DB13/T 915-2007)等。虽然各地相继出台了针对城市绿化苗木的各种标准,但还不够完善,跟不上绿化苗木产业的发展,目前尚不能很好地起到规范生产、约束应用的作用,甚至有些是为了制定标准而制定,脱离生产的实际情况,生产者无法按照该标准来生产经营,设计和施工按标准无法找到达标的产品,标准也就成为一纸空文。
3.2 实现绿化苗木生产标准化的实践
苗木生产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简称企业品牌标准,是实现绿化苗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谁先制订和应用了标准,谁就先占领产业的制高点,掌握市场的话语权[3]。本文以角茎野牡丹Tibouchina granulosa为例,探讨园林绿化苗木标准化生产的实践。
3.2.1确定角茎野牡丹多个商品规格标准,深挖品种商业价值 通过对角茎野牡丹绿化苗木的培育研究,现将角茎野牡丹按分枝点的高度不同而应用于不同的需求环境,其应用标准为:1)分支点在10~30 cm的花灌木系列;2)分支点在80~120 cm的景观和道路隔离带应用系列;3)分支点在150~180 cm的行道树及景观应用系列。这样为角茎野牡丹开拓了更加广阔的应用市场,扩大了商业总价值,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表2 角茎野牡丹商品规格标准
绿化苗木是具有生命特征的商品,在不同的阶段会表现出不同的形态。通过长期的生物学特性观测及推广实践中市场对该苗木应用的反馈,证明表2所明确的三种规格对生产者控制苗木质量有很好的规范作用;同时,也有利景观设计人员、施工方及业主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应当指出,在生产和应用中,角茎野牡丹这类植物的分枝点在30~80 cm及120~150cm等标准间隙并不是最佳生长状态或观赏形态,即不是标准的商品规格。对于这类非标准商品规格苗木,目前通常作为半成品继续栽培至下一商品标准或折价销售。
因此,应根据市场需求,增强对苗木产品品种的细分和优选利用的工作。通过对苗木品种的科学鉴定,优选出具有更高观赏和利用价值的优良品种,并制定相关的商品标准和生产标准,有计划地扩大生产,形成规模,创品牌,使它成为企业上新台阶的拳头品种,也提高了它的商品价值,增加了经济效益。同时采取不同的培育方法和造型手段,生产出独具特色、姿态各异的苗木产品,如景观苗、造型苗、盆栽苗和干道树苗等不同风格、规格和用途的苗木,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消费层次的用苗需求。
3.2.2 以达到商品标准为生产目标,制定出相对安全、高效的生产标准(培育技术规程) 通过对角茎野牡丹所开展的繁殖技术试验、肥料试验、栽培密度试验及基质试验的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可合理估算出达到商品生产目标所需要的时间,即生长周期。生长周期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从表3可以看出,从组培苗移栽到105孔规格的穴盘中约六周的时候,组培苗出瓶成活率、穴盘苗移栽成活率相对保持在最高水平,而穴盘苗发病率、徒长率相对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几个正负的指标在第六周左右保持在一个平衡的状态,是移栽的最佳时机,可以减少移栽死亡损失,提高后期栽培苗木质量,图1为角茎野牡丹标准化栽培的穴盘种苗。同时,在成苗的栽培过程中,要与土地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才能使培育的角茎野牡丹苗在整个生长周期内都能有合理的空间(图2)。在苗木完成生长周期时,树与树之间的树冠保持合理间距(图3),即科学地设定植株的株距和行距,可以达到安全、高效的生产目的。
表3 角茎野牡丹种苗穴盘栽培效果
注:表3数据来自栽培时间为6~8月期间;表中0值,表示未发生徒长现象及未移栽。
根据角茎野牡丹的生长习性和当地的土壤、水源、气候等自然状况,制定出能够实现商品生产目标的安全、高效的生产标准(培育技术规程)和合理套种方案。生产标准主要的两个部分:一是培育,内容主要包括移栽、灌溉、施肥、修剪整理等方面;一是管护,内容主要包括除草、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和预防突发的极端气候现象等方面。其中有些方面,如施肥工序,只有对历年的施肥次数和每次施肥所用的有机肥或无机肥、氮磷钾的比例、量的多少、施放的时期和方式进行记录和分析才能使标准更趋于科学合理。这就需要我们在生产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对这些尚未能完全确定其科学性和准确性的生产环节继续跟踪观察和科研对比试验,及时调整规程,使之逐步完善,以达到真正安全、高效生产的目的[4]。
3.2.3 商品标准和生产标准(培育技术规程)的努力方向 现在,国外大多数现代化苗圃从整地、作床、播种、扦插、苗期管理,到起苗、包装和运输,都已经实现了作业全过程的机械化。电子化管理在国外苗圃应用也十分普遍,从气象观测、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自动化控制,到苗圃的技术档案管理等都实现了电子化管理。本院苗木生产、销售也正向电子化管理和机械化的方向发展,如推动安装和使用科研型自动检测、控制扦插温室系统的做法。在今后开展标准化育苗技术探索中,应增加机械化作业和电子化管理两方面的内容,并加以推广,以此提高产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推进花木产业的现代化进程[5]。
总之,在推进苗木标准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相关的试验工作来探索解决产品优质化、管理精细化和商品标准化等问题。在宣传和推广标准化的同时,加强沟通购销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苗木信息交流,完善生产企业内部的检测监督体系、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国花卉报http://news.china-flower.com/paper/papernewsinfo.asp?n_id=217199
[2] 闫大成,张建国,李辉,等.乔木大苗的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的探讨[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2005,36( 4) : 501-504.
[3] 程晓建,洪兆龙,裘丽珍.制定绿化苗木标准,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J].苗木世界,2007,(12):67-69.
[4] 朱廷朴.苗木标准制订需科学合理与时俱进[J].中国花卉园艺.2007,(7):26-27.
[5] 程晓建,洪兆龙,裘丽珍.绿化苗木标准制定的现状与对策探讨[J].福建林业科技. 2009,(6):212-215.
■审稿编辑:聂磊 李意德
作者简介:
陆璃(1981-),男,广西武宣人
高级园林工程师,硕士,从事园林植物开发应用研究及园林景观工程建设
E-mail:820953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