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姗姗
“我的助理放到哪里,都能独当一面,但在个人所,人家都是冲我来的,出名长脸都是我,他们都是幕后英雄,这个亏欠,我没法弥补。”翟建关闭个人律所的一大原因是成熟助理“没有出路”。
“有时参加研讨会,主持人说有请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刑事业务部主任翟建律师,我就会愣一下。毕竟办了10年的个人所,已经习惯了‘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建这个称呼。尤其是在刚加盟大成的时候。”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翟建笑着说。
本来翟建律师事务所作为2002年开办的上海市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业绩一直不错。2013年翟建忽然带领全体律师转而加盟大成律所让很多个人律所心生悲凉,因为翟建的个人所一直被视为业内的标杆。“当年上海市在个人所的试点方案里明确规定,个人所必须以个人名字命名,人数不能超过十人,如果主任不做了,就得关所。这十年来,我的个人所一直做得很好,达到了我做精品店和专卖店的要求。现在我又处在新的阶段,个人所已完成了它的使命,因此,关所并无遗憾,这是一个必然的结局。”
精品店和专卖店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翟建赶上了出名趁早的好日子,早在1989年,他就以兼职律师的身份获得上海市“十大刑辩律师第一名”,那年,他还是一张娃娃脸,三十岁出头。当时,他在上海复旦大学分校(后并入上海大学)担任助教,兼职律师本来是想以实践补充理论的不足,但这一荣誉的获得反让他认清自己的优势,“转正”进了律师业。
从1989年到2002年,翟建当过普通律师,也做过合伙所的主任,他遇到了合伙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合伙人之间平等投票权易让决议变成拉锯战、财务管理重分配少积累、对律师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律师的经济保障,另一方面却又“一言堂”,过于依靠主任律师,并不符合合伙制律所的运营初衷。
到了2002年,全国人大提出试点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时任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贾午光到上海调研,认为上海经济水平较高,律师行业发展较成熟,有设立个人所的条件。翟建琢磨着个人所可以由自己一人掌控,所小管理方便运转灵活,这和刑事案件不需要很多团队协同作战,主要靠个人能力接案的特点十分合拍。于是在2002年11月1日,上海市第一家个人所——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了。在翟建之后,吴益民、龚红春、孙仁荣等一批有个人品牌和客户积累的律师也纷纷创办了自己的个人所。
翟建对自己的所定位是:专卖店、精品店。“专卖店是指我只做刑事辩护,别的业务都不做。精品店是指全心全意把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因此我接案只求办案质量,不求数量增加。在10年里,我每年只接30到40个案子,这个数字能让我和我的助理踏踏实实地把每起案子做好。”
除此之外,翟建还有一个考虑,那就是发挥个人律所在诉讼业务上的优势。因为诉讼业务在客户来源上较做非诉业务的个人所更有优势。做诉讼业务多依靠律师本人的能力,而非诉业务往往需要多个专业部门的配合与协调,这在个人所里很难完成,往往要通过个人所的一项专业优势,与其他大所的几个业务部门相配合,除非这个专业优势具有不可替代性,否则客户往往会向能提供更全面法律服务的大所流失。
在开办个人律所期间,翟建通过代理马加爵案、杨佳案等知名案子,树立了律所在社会上的口碑。
家长制管理
律师助理是个人律所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翟建的很大一部分心血都花在了律师助理的培养上。到2002年关所前,翟建共招了5个助理,其中一部分来自于大学毕业生,一部分来自于有从业经验的律师。在业务上,翟建对他们的要求极为严格,并效仿香港案头律师和出庭律师之分,逐渐形成了一套案头工作与开庭工作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助理阅卷时,不但要记录案件主体部分,还要重视案件细节,并查找出该案或会使用到的每一条法律条文,将要点做成表格。在开庭前,翟建会和助理坐在一起探讨案情,翟建本着无罪推定的理念和思路,对助理提出质疑,而助理需要迅速反应,以应对对方的有利证据和相关法条。这样的合作便于翟建最大限度地了解案情,也使他的助理能够快速成长。“一个复杂的案子,案卷要用几个行李箱来拖,我一个人根本完成不了,要达到良好的开庭效果,助理的案头工作非常关键。”翟建说道。
为确保开庭质量,虽然翟建也会让助理作为第二辩护人跟随自己出庭,但在庭上,翟建并不允许他们主动发言,另外,除客户要求以外,翟建的助理们也不会单独接案,“个人所不像合伙所,在合伙所里,如果一个律师出现差错,客户可能不会否定整个律所,而在个人所里,我的助理一切行为都会被看做是出自于我,所以在这方面,我很谨慎。”翟建说。
2010年,上海律协在内部展开研讨,交流合伙律所与个人律所在管理上的心得,翟建应邀前往。在发言中,翟建用大白话解释了他的管理理念:“我的所就是家长制、一言堂,不过这个家长并不是光拿主意的。比如,家长发现屋里只有一碗饭,而自己和孩子都很饿,那么这碗饭是自己吃还是孩子吃?恐怕家长一定会让给孩子。在律所管理上,是一个道理,有利益的时候让给后面的人,这才是家长制。”
在翟建所,助理的收入有两种并行渠道,一种是保底制,另一种是提成制。按照保底制,每名助手一年能拿到15~20万不等的最低工资,提成制则是不计算最低工资,从个人协同办理的案件,按照案件收费的20%计算收入。到年底,助理会计算两种方式分别获得多少收益,“哪头高拿哪头”。在最初,多数助理在拿保底工资,同比当时国内大所给助理每月5000元左右的工资算是高薪;这几年,拿提成的助理越来越多,给助理20%的提成,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很罕见的。
除工资以外,翟建也是一位慷慨的老板,送车乃至送房全都做过。上海每个车牌要收费5万元,加上车牌钱,用多少钱能买到怎样价位的车需要精打细算,翟建无意间听到助理们讨论这个话题,索性给每位助理都配了一辆车。
和翟建一起为杨佳辩护的助理张培鸿本在云南执业,他在《中国律师》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刑事辩护的文章引起了翟建的注意,“文章不长,但有见地。”翟建回忆。
通过几次电话,翟建将年轻的张培鸿邀入自己的律所,张培鸿彻底在上海扎下根来,从2004年开始,中国房价开始迅速增长,翟建劝张培鸿早点买房,张培鸿却一直犹豫不决。“他想等房子降点儿再买,我说目前来看上海的房价只升不降,他还是拿不定主意。后来,我擅自做主,在自己住的小区旁边给他定了套房,整体下来要60多万,我付了20多万的首付,把钥匙扔给他,让他自己还按揭去。现在这套房的价值已经翻了几倍了。”想到自己的“不讲理”,翟建依然很乐呵。
为成熟助理找“出路”
“有利益的时候让给后面的人”,翟建希望让出去的不仅是经济利益,但是囿于个人所的局限,助理们无法享受案件成功带来的荣誉。随着助理的能力越来越强,参与的案子越来越大,“放到哪里,都能独当一面,但在个人所,人家都是冲我来的,出名长脸都是我,他们都是幕后英雄,这个亏欠,我没法弥补。”翟建说。
成熟的助理们该如何发展,这是每个个人所到一定时期都会遇到的问题,翟建也无法回避。
助理没有开庭的工作,或在庭上不发表意见,但翟建为确保案头工作的细致,对所招的助理都有“能开庭”的要求,这种“能开庭”的能力随着助理的成熟逐渐演变成了“想开庭”的欲望。
“在杨佳案里,张培鸿在庭上有几次想发言,都硬压了下去,回来之后他很委屈,其他几个助理就劝他让一让老大,说老大没别的爱好,就爱开庭,你就别和他抢了。我知道以后就在想,我该怎样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环境呢?这在个人所里很难解决,最好的去处是大所。”翟建说,“我已经55岁了,努力做也做不了几年,我不干以后,他们怎么办?再悲观点想,现在刑事辩护风险这么大,万一我折进去群龙无首,也总要提前给他们找个退路。”
助手的成熟和发展是翟建萌生退意的直接原因,作为中国刑事辩护的领军人物之一,翟建自身对刑辩认识的变化则是他决心关闭个人所的另一个原因。他认为,在自己开办个人所的十年间,刑事辩护并不像最初那样,大家就案论案,默默办理,从李庄案的影响到死磕派律师的崛起,刑事辩护在某个方面变得风生水起。“虽然他们可能是被环境所迫,但我总觉得律师走这条路走不远。”
另一个让翟建下定决心关闭个人律所的原因是刑事辩护环境的变化。死磕派律师风潮使部分刑辩律师变得更“谨慎”,其特点之一是无罪辩护的声音越来越弱。翟建代理过几起共同犯罪的案件,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而其他被告的律师做的却是罪轻辩护,辩护不一致削弱了辩护力度。“无罪辩护不被法院采纳不是律师的耻辱,有罪辩护被判无罪绝对是律师一辈子的耻辱。2012年上海静安区一名登上‘光荣榜的法官告诉我,他判决的一起无罪案件中,从头到尾都在等哪怕一名律师做无罪辩护,可结果让他非常失望。”
“我希望带领更多的人倡导理性辩护方式,影响更多人。在个人所里,我停下业务去倡导理性辩护方式,其他人的工作必然会受到影响。而且助理的观点也会被认为是我的观点,形成了很多问题都是由我一个在说,理念和观点传达不出去,容易成‘邪说。”翟建设想,通过在大所的工作,可以影响更多的律师,把自己的刑事辩护理念传播出去。
加盟合伙所
2012年,大成上海知识产权部主任陶鑫良要办理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需要刑辩律师的支持。陶鑫良同时是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而翟建在做兼职律师的时代是上海大学前身上海复旦大学的助教,两人非常熟悉,陶鑫良想到的第一合作人就是翟建。
在翟建的安排下,所里的几名助理同时为陶鑫良做刑事工作的支持,陶鑫良发现刑辩律师和其他专业律师的互补性非常强,也是在这一年,大成律师事务所酝酿成立以总部刑事部为主体、各地分所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组成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协助大成各地分所组建刑事部,并通过举办刑事论坛等方式,促进大成刑事业务的专业化,提高刑事辩护律师水平的发展策略。案件办理下来以后,陶鑫良委婉地通过翟建的助理们向他转达了自己的想法。
“办完那个案子以后,我的助理们说陶老师想找我一起吃个饭,陶鑫良挺聪明的,我也不笨,细细一琢磨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后来我们单独聊了聊,他问我对加入大成有什么想法,我说我的助理们要是愿意,那大家就坐下来好好聊。”翟建回忆说。
2012年12月21日曾被传为世界末日,22日,翟建与大成上海分所主任刘逸星见面了,“既然世界末日都过了,商量加盟大所还是个事儿么”,翟建这样打趣。这次面谈仅持续了一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合作意向。翟建同意加盟的主要理由有两个,第一,大成上海分所有8个部门,但是却没有大所必备的刑事部门,翟建整所加入成立刑事业务部不但填补了上海分所的空白;第二,虽然翟建所人数少,大成是国内知名大所,但翟建所的知名度和大成所的平台都是优势资源,可以强强结合。
曾因个人所案件容量有限被拒绝的客户,翟建这次能从容地分配给刑事部的其他律师去做。一年下来,大成上海分所刑事部共接案件100多个。翟建曾经的助理每人单独办理案件十余起,“三赢!”翟建说。
在加盟大成以后,翟建有更多的时间去免费讲课,倡导他理性辩护观,仅在大成上海分所刑事部成立半个月后,翟建就参加了由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与检察日报社共同主办的“刑事案件冤假错案防范机制构建”研讨会,翟建在会中提出防止冤假错案,应当从纠正冤假错案入手,得到了律师和检察官们的赞同。
“从开所到关所,整整十年,我为150名当事人做过无罪辩护,其中全案无罪和部分无罪判决18起,132起被判有罪。这是我的个人问题还是司法问题?”十年来,开办个人律所的丰富经验使得翟建也开始研究刑辩在司法中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