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瓶颈及突破方法

2014-04-29 07:32张涛
记者观察 2014年2期
关键词:法制电视节目栏目

张涛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历程

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创办了中国电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法制栏目《法律与道德》,揭开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序幕。1999年,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创办为标志,中国电视法制类节目在经历了开创期和发展期以后。进入到一个空前的繁荣期。此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电视法制栏目的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其社会影响力也持续增强,普法的示范效应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是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脚步前进的,以普法为目的而诞生的中国电视法制栏目的异军突起,为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甚至可以说,它已经成为中国法制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分析

电视的本质是娱乐,娱乐性是电视这种大众媒体的传播特点。时下。无论是央视还是各地方电视台,娱乐节目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眼球。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非常特殊的节目类型,它本身受制于法律的严谨、缜密,受制于法院判决的无上权威。受制于转型期法律不完备条件下“道德”“法律”间的冲突。这些特殊因素让电视法制节目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不少的阻挠。在电视节目日益娱乐化的今天,全国超过200多家电视法制栏目却有些不堪重负。电视节目收视率逐渐下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上: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加快。中国法制电视节目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成长起来,许多电视台为了跟风,在没有深切领会法制电视节目的本质之后,就人云亦云地开办了法制节目。因为缺乏对节目实质的精准把握,有的还存在个别采、编、播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较低,直接造成了法制电视节目抄袭严重的现象,尤其在一个城市的几家电视台的不同栏目中。不仅如此,就连央视的《今日说法》和《经济说法》,选题重复率就高达76%。法制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同质化不仅让观众出现了视觉审美疲劳,也让许多电视工作者产生了工作疲劳,他们的创新意识大大减弱,从而使得电视这一充满无限创意的特殊行业失去了它本身的光彩。

质量上:电视不同于其他媒体。诸如广播、报纸。电视能够充分利用声画等要素,包括图像、声音、音乐、文字、图表、特技等,多视角讲故事。通过电视节目的动态演示,加上电视画面的颜色和切换速度等都能反应感情和情绪,电视人物形象更鲜明,内容更丰富,故事也更生动。

然而现在的许多电视制作者似乎忘记了这一重要因素,某些栏目为了单纯追求收视率将节目重心移至案情介绍部分,有的栏目整个下来就是在平铺直叙地讲一个故事,没有悬念,没有起伏,更谈不上吸引力。电视媒体的许多元素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主持人:主持人是节目的灵魂。一个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不仅是对节目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更应该是画龙点睛的升华之笔。法制节目的主持人要求就更为严格了,因为法制节目本身的内容要求,主持人除了应该具备一般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基本素养之外,还应该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比如,央视一套《今日说法》的成功就离不开专业法律出身的主持人撒贝宁。精通法律、分析缜密、睿智冷静的主持风格为节目加了不少分。

现如今,许多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并没有很好的意识到这一点。有的个别主持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严重缺乏,在节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曲解法律的“法盲新闻”就是佐证,严重损害了栏目的信誉。有些妄加评论者,还可能引发官司。有的主持人在讲述事实时为了增强节目的吸引力和故事的感染力,对故事情节进行不当的渲染、虚构或夸大。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从而使得电视节目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大打折扣。

创新上:目前的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从整体上来看,缺乏创新意识,无论是节目形式上,内容上,还是在其他方面。法制节目类型分为法制资讯节目、法制专题节目、法制谈话节目、法制庭审节目、法制娱乐节目五种,但每种节目类型里真正做的好的寥寥无几,一旦出来某种比较成功的模式,其他台就争相模仿,这就造成了法制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同质化。也正因为如此,除了央视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经济与法》,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等之外,其他法治节目大都处于惨淡经营之中,有相当一部分法治节目更是难以为继,不得不改弦更张甚至停办。2007年。全国唯一一个开办20年不间断的法治栏目,山东台的《道德与法治》改名为《天下故事》,脱离法治节目的定位。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前景

在当今电视遭受着现代媒体重重挤压的大背景下,在电视法制节目层出不穷的残酷现实中,让人欣喜的是,一些电视台另辟蹊径,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成功地摸索出了一条探索之路。

《撒贝宁时间》是央视于2013年3月推出的一档全新的周播栏目,由法制节目第一品牌主持人撒贝宁独立主持。首期节目《证据在说话》一经播出,就引起了极大轰动,虚实结合的演播室不仅让观众耳目一新,严谨认真的破案过程更让观众大喊过瘾。它的诞生,不仅为亿万观众展现了电视法制节目的一个全新模式。也为我们破解制约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瓶颈提供了一些可参考的东西。

讲选好故事是节目成功的首要因素

业内人士都知道法制电视节目不好做,其原因就在于法制节目过于严肃、拘谨,因此,如何讲好故事和如何把故事讲好,就成为每个编导在做节目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法制类节目永远与风险、危险、刺激等词语相伴,这是法制节目的独有资源,也是观众关注法制节目的关注点。这就需要电视制作者们积极探索讲故事的技巧与方法。综合运用叙述故事的多种方法,还可以综合运用一些电影元素、电脑特技等现代媒体手段。同时在制作过程中,掌握好说法和说故事的平衡点。以“以案说法、以法断案”为节目形态落脚点,坚持在说法断案中设置悬念、编制故事结构的原则,将说法律与讲故事有机结合,从而真正达到普法的目的。

畫面充满质感是吸引观众眼球的直接手段

法制电视节目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画面优势,找准节目定位,大胆创新,用镜头记录真实。当前,很多法制类节目在“案件回放”和“案件模拟”中重视运用纪实风格,用画面内容本身来打动震撼观众,增加了节目现场的紧张感、开放性,同时也强化了观众的参与感、现场感。强化了节目的“可视性”。也刺激了观众的“参与性”;为了凸显新闻价值,法制节目在内容上设置悬念、开掘细节;调配“正拍”与“反拍”、明访与暗访、正叙和倒叙等多种方式,使得新闻价值得到最大的体现。

同时应明确电视的根本特性是“娱乐”,纵然面对的是法制类选题,有其特殊性,但也不能让普法功能掩饰掉电视特性,要很好地将电视的娱乐性与普法的严肃性巧妙结合。要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这就需要电视制作者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因为唯有观众热爱电视,节目才能生存下去,节目的影响力才能得到提升。

引发共鸣、寓教于乐是回归其应有的社会功能

法制电视节目其本质是借助电视这一特殊媒体,达到普法的功能。因此,电视法制节目最终还得回到“法”的本质。法制新闻报道应关注的是与法律制度相关的事物和信息,尽管也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但它关注的是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律现象和法制问题;法制报道着重于传播法律知识,宣扬法律意识和法制精神,强调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强调对于人的行为的规范。

这就需要电视法制节目将自己视为一个引导员。首先注重从受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入手,宣扬公正严谨的法律意识,让受众的舆论监督由自发感性阶段向自觉理性阶段过渡。其次对被监督机构的监督既不畏首畏尾、裹足不前,又做到舆论平衡、上通下达。营造舆论监督的特有法制环境,从而更坚实地奠定舆论监督的社会受众基础,在一个沟通而不是激化的良l生的社会环境中。完成法律赋予的舆论监督权利和义务。

面对复杂的社会现象和日益高涨的法律需求,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电视节目的问题,同时也是中国法制化建设的问题。作为一名电视人,要逐步把握时代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准确把握电视法制节目的本质与使命。为中国法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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