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主要蔬菜水果现行绿色食品标准中卫生(或安全)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比较与分析

2014-04-29 02:31李晓亮王常芸段小娜王新语
农学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绿色食品比较标准

李晓亮 王常芸 段小娜 王新语

摘 要:为深入理解和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准,充分发挥其在生产实际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笔者以中国北方主要的蔬菜、水果种类为例,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农业部发布的绿色食品标准,对其涉及的卫生(安全)指标进行比较和分析,探讨现行绿色食品标准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掌握绿色食品标准的技术要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绿色食品标准的执行和应用,为国内绿色食品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绿色食品;标准;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志码:B 论文编号:2013-0868

0 引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分别于2013年3月1日和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而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 白菜类蔬菜》NY/T 654—2012、《绿色食品 茄果类蔬菜》NY/T 655—2012、《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 743—2012、《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NY/T 744—2012、《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NY/T 745—2012、《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菜》NY/T 746—2012、《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NY/T 747—2012、《绿色食品 豆类蔬菜》NY/T 748—2012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深入理解和正确使用中国现行的绿色食品标准,掌握其卫生(或安全)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关系,现以北方主要的蔬菜和水果品种为例,将其现行有效的绿色食品标准卫生(或安全)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比较与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 各类绿色食品标准中卫生(或安全)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比较

1.1 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NY/T 844—2010)

以苹果为例,其比较如表1所示。

卫生指标22项,国标有限量的18项,其中限量值低于(或严于,下同)国标的8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8项,有2项不得检出项,其检出限高于国标。按绿色食品的有关规定,应执行国标,检测时应重新验证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当其低于国标限量时才能进行检验和判定。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3项,分别是对硫磷、甲拌磷和杀螟硫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取消了氟的限量指标。

1.2 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NY/T 743—2012)

以芹菜为例,其比较如表2所示。

卫生指标13项,国标有限量的5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1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3项,限量值高于(或宽于,下同)国家标准的1项,按规定应执行国家限量标准。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2项,分别是啶虫脒和哒螨灵,但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在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标准时,可采用国标中的检测方法。

1.3 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NY/T 744—2012)

以韭菜为例,其比较如表3所示。

卫生指标16项,国标有限量的11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5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6项。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1项,即氟虫腈,但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在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可采用国标中的检测方法。

1.4 绿色食品 白菜类蔬菜(NY/T 654—2012)

以大白菜为例,其比较如表4所示。

卫生指标16项,国标有限量的10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4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4项,限量值高于国标的2项,应执行国标限量。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1项,即啶虫脒,但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在检出限和定量限满足限量值标准时,可采用国标中的检测方法。

1.5 绿色食品 茄果类蔬菜(NY/T 655—2012)

以番茄为例,其比较如表5所示。

卫生指标21项,国标有限量的20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10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10项。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1项,即抗蚜威,但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在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可采用国标中的检测方法。

1.6 绿色食品 薯芋类蔬菜(NY/T 1049—2006)

以姜为例,其比较如表6所示。

卫生指标25项,国标有限量的14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5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9项。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2项,分别是对硫磷和多菌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取消了氟的指标。

1.7 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NY/T 745—2012)

以萝卜为例,其比较如表7所示。

卫生指标10项,国标有限量的4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1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1项。限量值高于国标的2项,应执行国标限量值。

1.8 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菜(NY/T 746—2012)

以结球甘蓝为例,其比较如表8所示。

卫生指标15项,国标有限量的11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6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5项。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2项,分别是啶虫脒和五氯硝基苯,但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在检出限或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可采用国标中的检测方法。

1.9 绿色食品瓜类蔬菜(NY/T747—2012)

以黄瓜为例,其比较如表9所示。

卫生指标20项,国标有限量的13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6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7项。

检测采用的方法标准存在差异的有1项,即溴氰菊酯,但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在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可采用国标中的检测方法。

1.10 绿色食品豆类蔬菜(NY/T 748—2012)

以豇豆为例,其比较如表10所示。

卫生指标16项,国标有限量的8项,其中限量值低于国标的5项,限量值等同于国标的3项。

2 分析及建议

(1)上述10类北方主要蔬菜和水果,以它们主要的代表品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品种,即苹果、芹菜、韭菜、大白菜、番茄、姜、萝卜、结球甘蓝、黄瓜、豇豆为例,其绿色食品标准中共涉及农药残留及有毒有害物质49种,共174项次,使用NY/T 761检测方法的为107项次,占61.5%。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存在差异的13项,占7.5%,存在差异的项目是:溴氰菊酯、五氯硝基苯、啶虫脒、多菌灵、对硫磷、抗蚜威、氟虫腈、哒螨灵、杀螟硫磷、甲拌磷。

(2)以上10种蔬菜和水果,其绿色食品标准的卫生(或安全)指标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值的有114项,占65.5%,其中绿色食品标准的限量值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51项,占44.7%。宽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7项,占6.1%,这些项目按《关于绿色食品标准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应执行国标限量。其中苹果不得检出的2项——对硫磷和甲拌磷,其方法检出限高于国标限量,应重新验证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保证其值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值以下,方可判定绿色食品产品合格与否。

(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绿色食品标准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国家标准经修订,其相关安全卫生指标如严于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具体项目和指标按照《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5—2006》的规定执行。而《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5—2006》规定,当绿色食品有关产品标准中安全卫生指标相应的国家限量标准被修订时,新的国家限量标准严于现行绿色食品标准时,则按国家限量标准执行;现行绿色食品标准严于或等同于新的国家限量标准,则仍按现行绿色食品标准执行。说明绿色食品标准必须达到甚至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2012年颁布的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卫生指标,均有以下表述:“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同时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规定中上述项目和指标有调整,且严于本标准规定,按最新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表明绿色食品产品,首先要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中规定了的该种(或类)产品的所有污染物、农药残留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规定;同时2012年颁布的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还有如下表述:“各检测项目除采用表中所列检测方法外,如有其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布的检测方法,且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中可采用”。由此表明2012年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准相对于以前的绿色食品标准更严密、更完善、更具操作性和灵活性[1-2]。

(5)以类颁布的果蔬绿色食品标准,适用于很多品种或种类的蔬菜和水果,其绿色食品的卫生(或安全)指标的数量也不一样,如绿色食品温带水果中的苹果和葡萄,其要求检测的项目就不同,苹果是22项,葡萄是24项。在其判定时,除了要对照绿色食品上规定的限量标准以外,还要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限量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具体某类或某种蔬菜的限量标准,所以不同的蔬菜或水果,尽管同时适用于一个绿色食品标准,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值也不一样,如除虫脲在花椰菜和结球甘蓝上,其限量值就不一样,花椰菜是1 mg/kg,结球甘蓝是2 mg/kg。因此在具体采标时必须分别对待,逐项对照,以免误判。

(6)在国内农产品生产中,绿色食品是安全水平较高的一种产品,其标准要求更严密和规范[3],随着农药种类的更新和发展,以及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的进步,同时兼顾中国的国情,建议及时对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进行调整,既保证绿色食品本身的安全性,又保证其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4-5]。

3 结语

绿色食品标准是农业推荐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因此绿色食品首先要符合国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但绿色食品具有高于普通食品的特殊性,绿色食品标准中的各项卫生指标的限量值要等于或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根据中国的标准制定的原则,制定标准要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套,因此,在国家标准修订以后,相应的标准要应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另外,随着生产和检测技术的发展,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也要不断变化和更新。从国际上看,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制定的《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每2年修订1次。综合以上原因,绿色食品产品标准需要定期修订,以保证其与国际、国家标准及生产实际的相协调。

参考文献

[1] 王禄祥,黎其万,张云倩.“三品一标”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与追溯预警机制建设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6):14-17.

[2] 王禄祥,黎其万,张云梅.绿色食品准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增刊):38-41.

[3] 张侨.关于提高我国绿色食品认证有效性的思考[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1):23-24.

[4] 王运浩.绿色食品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现状及推进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6):5-7.

[5] 陈倩.我国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及发展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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