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调查与建议

2014-04-29 00:44贺中书
农民致富之友 2014年22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经营主体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11-0027-02

沛县沛城镇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加快发展。

一、发展现状

1.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家,其中:省级 2家、市级2 家。

2.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182家,涉及种、养、加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业91个、畜牧业51个、渔业6个、农机植保及其他行业40个。成员总数3.5万人。

3.家庭农场。现有工商注册家庭农场40余家,农场通过示范引领、土地流转、雇工等形式带动农户生产经营,经营面积1万余亩。

4.专业大户。全镇专业大户已成为农村中当前最有活力和影响的新型经济体,现有150户,其中种植业61户、养殖业76户、其他13户。

二、经营主体主要特点

1.数量增长快。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从2008年的1家增加到现在的4个,6年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合作社从2007年开始注册,目前已发展182家。专业大户在数量、规模、效益上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和发展。家庭农场从无到有,正蓬勃发展中。

2.经营方式活。新型经营主体获取土地形式有:租赁、承包、股份合作、股份制、“四荒” 拍卖等,各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有:合伙、股份合作、股份制、独资等。

3.经营领域宽。经营主体的经营领域从以前单一的种植业、养殖业向加工业、服务业、旅游业发展,呈现了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拓展,由农业生产向农业企业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战线推进的可喜态势。

三、主要成效

1.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合同、租赁等多种形式,带动全镇农户13000户,有力构建起“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共同体和产业链条,对沛城镇主要产业基本实现全覆盖,设施瓜果蔬菜、肉鸭、肉牛、优质稻米、水产品养殖覆盖达80%。

2.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沛城镇种植业上创建了1个国家级“万亩循环农业示范园”、建立各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0个,主要畜禽适度规模养殖面达到75%,优质粮油基地面积达3万亩。

3.产品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依靠科技,通过科技示范园、良繁品种园、生态精品园、农产品加工园区“四园”建设,提高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水平和综合效益,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作物新品种率增加,两杂种子稳定在10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标准化率达90%。完成3万亩基地无公害产地认证,31个“三品”农产品,其中:17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茶。

4.农业经营形式不断创新。着力把农村有经管能力的农民培养成为“专业大户”、“小农场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

四、扶持措施

1.加大财政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用于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外,本级政府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农机具、新品种引进。通过部分无偿资助、无息、低息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发展。

2.实施项目覆盖。在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等重点支农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实行项目覆盖,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财政整合利用各项支农资金3.2亿元,用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建设。

3.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科技含量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经营主体中有4个获得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龙头企业项目获国家专利4项、省级科技成果2项。其中沛城镇百王之家养蜂专业合作社自行研发的“一种双饮品灌装饮料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成为沛城镇第一个拥有专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镇农产品商标60余个,其中驰名商标1个、著名商标4个、名牌产品6个。

五、存在问题

1.土地零碎化,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全镇农户人均耕地不足一亩,且分布零散,既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难度,制约了机械化和规模经营程度的提高。

2.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需要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农业劳动力已经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确保现代农业后继有人。

3.农户分散经营,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农户家庭经营多数仍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全“三重风险”。迫切需要推进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加快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

4.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缺乏为农民提供“统”的服务能力;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弱;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

六、建议

1.推进土地流转。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变土地零碎化现状,为规模经营和实施农业机械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快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在引导广大农民维护自身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2.推广农业机械。大型农业机械,不但可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节约劳动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还可以推动土地流转,带动土地规模经营,改变农户经营规模过小、过于分散、过于粗放状况。要加大研发力度,开发适宜沛城镇推广使用的农业机械,同时,加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推广农业机械。

3.做大经营主体。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确定标准、分级扶持”的要求,设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资金,在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等重点支农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示范社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培育职业农民。要进一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对农业科技、、技术、、发展、、管理、、生态以及法律政策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支“农村‘老板+农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的现代农业生产者队伍。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农村、投身农业,在农业领域大显身手。

作者简介:贺中书,(1970.5-),男,江苏沛县,沛县县委农工办,大专,农业经济师,农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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