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朝东
随着现代装备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石油化工项目建设中,系统成套设备合同越来越多。系统成套设备一般具有独立的、特定的使用功能、成套的装置或设施,往往是一些创新项目、专利技术以及设计工艺包或先进工艺和设备在项目中的运用。一项大型成套系统设备,通常由多个单体机械设备、配套水、电、气管线系统、辅助设备材料、通信、控制装置的集成系统,有些还包括软件等技术服务内容。在石化工程中,常遇到的环保类水处理设备、空分空压成套系统设备、大型空调或制冷机组等,均属于系统成套设备,其与通常普通机电设备合同执行管理上具有不同特点:
(1)因为系统设备一般包括核心设备、辅助系统设备和材料,交货时不能成撬整体交货,往往分箱包装发运,在项目现场进行装配或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普通机电设备一般由卖方在工厂制造加工好、整体装配发运到项目现场,由施工承包商按设备规范要求安装就位,设备提供商在必要时进行安装技术指导、操作培训。
(2)系统成套设备合同范围往往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到竣工验收,类似于总承包项目的“交钥匙”工程。要求卖方具有较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系统设计力量。招标阶段整体设计院只提供系统功能要求、主要达到的技术指标、用户现场气象等条件。卖方负责系统详细设计,提出系统内设备基础土建条件、平面布置图及界区外水、电、气、通信等条件,通过与整体设计院对接确定最终设计技术文件。
(3)安装工程质量的好坏对一些关键、核心设备未来的安全、稳定、可靠生产运行影响极大,按行业惯例往往在签订设备合同时,将设计及安装服务纳入卖方买卖合同中,由卖方总负责,减少管理界面。因此,卖方需要有自己的专业安装队伍或协作单位,全面参与安装施工管理工作。
(4)系统成套设备合同往往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开车服务、交工验收,管理界面多、内容广泛、协调难度加大,不仅要与总承包商、总体设计院对接设计工作,还要与施工现场相关的业主提供的外界施工条件、土建施工队伍协作配合并接受监理、业主方现场质量检查,达到项目的整体进度要求和质量标准。
由于系统成套设备相比通用机电设备合同在供货范围、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和管理环节的复杂性,在合同执行工作中,花费精力大,承担风险更多。如何规避风险,顺利实现合同目的,是不少项目均需面对的难题,现根据项目经验,几点体会如下:
(1)系统成套设备合同一般金额较大,需要通过招标程序来采购,而象工艺包、专利技术设备都具有市场上同类设备相比不同的性能、特点,采购技术要求有很大的弹性,既要防止大马拉小车,造成投资浪费,也要预防功能不全、技术指标不能满足项目整体功能要求,影响生产能力等风险,因此,招标前应就技术要求进行深入的交流、讨论,确定初步技术方案,供货范围、标的、功能要求明确,满足投标报价要求;合同条款要覆盖系统设备设计、制造、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试验、竣工验收、性能考核标准等,应有针对性和前瞻性。
(2)普通机电设备合同一般企业有标准的合同模板、条款相对简单,而套用在系统成套设备上就不适用也存在一定合同风险,有些设备采购商务人员欠缺施工管理方面经验和知识,在签订系统成套设备合同时,照搬普通设备合同条款,现场施工安装管理要求方面条款过于简单、不全面,或只要求符合规范要求一笔带过,而现场管理又复杂多样,因合同不严密、被供货商或施工方抓住漏洞而索赔额外费用也就难免。通常处理办法是参照一般设备合同加上施工安装、调试合同条款组成完整的系统成套设备合同内容。有条件的公司可由商务、工程、法律、HSE、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起草一款适合于含设计、施工服务的系统成套设备合同模板,把卖方在设计、制造、安装、现场施工管理等要求全面纳入合同条款中,同时,在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设置上,应确定完成支付节点双方应确认的文件、会签手续,增强合同条款执行可操作性、完善双方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避免执行中出现合约上的盲点。
(3)因系统成套设备合同执行期限一般较长,环节多、管理界面多,而执行期间因合同买方在设计、商务、现场管理等方面工作一般不是一个职能部门负责,这些工作又难免交叉和配合问题。因此,合同签订后,买方商务部门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工作,把不同阶段需要注意事项和存在风险进行分析、交接。在合同执行不同阶段,买方应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制造开工会、施工专题会、开车协调会等,可及时排查或协调解决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避免问题积压、拖延工期或最终结算时产生经济纠纷。
(4)系统成套设备卖方一般在某一关键设备或工艺上有技术优势,在设计、制造上有自己的团队和工厂,但为了减轻企业包袱,除一些关键设备现场组装或安装由自己的专业工程师完成外,辅助系统及其它配套装置施工安装方面往往采用分包或协作方式比较普遍。因此,对于这类合同执行中的现场管理应引入项目管理机制,双方要指派对口的专业工程师或项目经理,统一协调途径,避免相互扯皮,增大协调难度,因此,卖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的管理,选择资质好、有经验、重信誉的安装队伍,避免以包代管,不服从项目管理大局,对现场管理约束力不够,且要自觉接受业主方质量监督、以及关键控制点共同检查把关,确保安装工期、安全指标、质量标准符合业主方项目管理要求。
(5)由于系统成套设备卖方所承担项目中的土建基础、开车所需外界条件一般由买方或委托的总承包方负责,在土建施工不同阶段,卖方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是否满足系统设备基础条件,如结构尺寸、预留孔洞等是否与系统成套设备设计基础条件相符合。在调试、开车前,由买方提供系统界外水、电、气等条件是否已准备就序,这些都需要合同双方提前计划、沟通协调到位,否则,影响安装工程施工正常开展及设备是否能正点开工运行,严重的会造成窝工或影响项目整体交工进程。
总之,系统成套设备合同既要周密、具有前瞻性签好合同条款,又要在执行期间严格标准和程序,双方各自履行好职责、义务,才能顺利实现合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