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武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林区的滥砍盗伐事件时有发生。非法开垦的情况也由原来的控制逐渐下降趋势变成了回弹的现象,一些大森林资源也大幅度的遭到了破坏。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林区滥砍盗伐事件的原因,并从林权的制度出发,通过网络传播,公告、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和教育人们要保护林区。
[关键词] 林区 滥砍伐 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5-0095-01
一、林区滥盗砍伐事件频发因素分析
因为林区方面的工作不是每个人都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重要意义,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人对于林区的保护问题都没有足够的认识,对生态的保护和法律方面的意识都相对比较薄弱,而且没有良好的习惯,以前就对林区进行滥砍盗伐,所以习惯成了自然,这是造成林区砍盗伐事件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
1.为生活所迫
由于现在国家颁布了育林政策,很多的地方都实施了封闭山林进行育林,使得木材的数量急剧减少,也正因为这样导致了原来本就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人员直接下岗。由于他们很多又没有文化,一直都是依靠伐木或者是木材的买卖来维持生活,不能伐木就没有工作,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变成了弱势群体。其中,这里面的一些人就为了维持生活的继续,就选择了盗伐木材,毁林开荒,不折手段的使出一切能够增加家庭收入的措施,所以导致很多的林区受到了破坏。另外,还有一些人一直秉守着老主宗 “坐山靠山,邻水靠水” 的观念,所以就让他们有了就地取材的心里。将幼小的树苗或者树枝拿来当作农作物的支架,还可以当作柴火用来焚烧,为了能够增加耕地面积,更加是不断地毁坏林木。
2.地方操作不当
在这个经济时代,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夸大地方的经济实力,将以经济建设中心为直接改变成以GDP的增长作为地方的发展方针。为求得政绩的增长,盲目的招商引资,为那些需要林地的合作单位,直接开后门,让其单位胡乱的改变林地的用途。对相当大一部分的单位的占用林地建设其他的工程,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
3.管理制度不明确,执法不严谨,打击不严力
很多的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上态度出现偏差,工作不严谨,甚至出现失职情况,在管理时不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根据个人情感随意表态。还有一些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甚至有一小部分执法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用罚款的方式来替代了刑事责任的追究。有这样的案例,就致使一部分案件不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直接私下解决。更甚者直接向其主犯人收取现金罚款,收到罚款后就不追究其责任。这种避重就轻的处理方式,让犯罪者更是明目张胆。最为恶劣的是:个别的执法者直接去寻找盗伐者帮助他们处理这一案件,只需要盗伐者给一定的好处费给自己就可以让其随意的进行伐木。以上几种情况,都是给森林的生态安全还有林区的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4.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林區滥砍伐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目前我国《森林法》对于砍伐者的行为制定的尺度还不是很具体,在主观人为是否属于故意还是间接的被指使等情况的划分不清楚。在平常的工作中,管理的人员对于数目的数量、体积等都是只凭肉眼看,并没有实际的工具进行一个准确的测量和登记。在抓到砍伐者的时候后,对于砍伐前后的数据没有一个准确的对比,如此就存在着很大的误差。在执法时,又有非主观故意行为,这就让犯罪者有法律漏洞可钻。综上所述,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并不重视林农的利益,将发展地方经济为借口,下令让村民将木材以低价格集体的出售给加工木材的企业,让该地区林农的经济受到损害,为了增加收益,林农就集体变相的去上山盗伐。既然国家对林区的保护制定了法律,那么就应该对“侵害林农的合法效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对于这种以个人利益为中心,损害侵犯林农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厉的打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裁制。
二、对于林区的滥砍盗伐与之相对应的措施研究
1.改善林农的生活条件,提高林农的生活水平
可以建立有效可行的新型林业模式。将它的内容具体化,说到底就是耕种的人有自己的山地,有自己的使用权,在他的使用范围内,他能得到属于他的利益。国家要大力的支持并且激励这些林农大力发展林业。从改革入手,将林区林权制度进行一次精准的大改革,将其原来人工林不是商品状态的情况改变成市场化、经济化、全面化状态,利用这几点来鼓励以林农为主体的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够积极的投入到林业项目的开发中。
放宽政策,让参与者都能获得林业的生产资格证,用这种方式来大力的推动地区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积极发展林业的热情,以地方带动形成国家林业的全面发展的新篇章。这样一来,最明显的成效就是林农的生活条件能够大幅度的提高,生活水平能够得到一定的改善,最后获得的成果就是贫困人群减少,相对应的就是林区的盗伐林木事件的减少。
2.加强法制的建设
2.1主动将森林法律进行规范化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一些因为管理上的疏忽和制度的漏洞所造成的大面积盗伐木现象的产生。
2.2加大宣传的力度
可以通过中央对于加快林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用媒体宣传,报纸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地宣传活动。在宣传的时候既要讲究宣传的策略,又要扩大宣传的效果,懂得长期坚持,形成稳定的宣传氛围,让上到干部,下到林农,家家户户都能都知道。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意识。
2.3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加大对林区保护的办公费用,使执法人员能够有效的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用来威慑犯罪人的心里。
总结
本文对林区的滥砍盗伐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出了以上简要分析和解决的措施研究,最主要的就是想要解决目前我国林区所存在的不良现象,希望我国的林业事业能够发展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孙立明,王静波.林区滥砍盗伐事件频发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绿色科技,2011,07:149-150.
[2]郑辉.中国古代林业政策和管理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