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
1月7日,《方圆》记者见到胡保钢的时候,他任河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正好满一年。此前,他在鹤壁、焦作两市担任了十年的市院检察长。
一年前,胡保钢接手时的河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已经是二十年的全国老先进,却面临着反渎工作转型发展的重任。他下定决心要“调整办案结构,增强办案效果”。
“一年来,我们最大的感受是省院反渎局不再像以前一样仅仅指导基层办案,而是也开始带头办案,并且瞄准的都是省直厅局部门。工作的成就感大大加强了。”胡保钢的同事如是描述这一年来的改变。
对于胡保钢来讲,一年的时间并不足以实现他任职之初的全部抱负,但他已经完成了检察长向反渎局长的角色转变,所倡导的反渎理念也开始在整个河南反渎系统润物无声。
深挖滥用职权背后的贪贿
《方圆》: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的负责人评价河南省反渎工作说:“办案数量一直就是全国第一。”你怎么看?刚上任的是不是会有些压力?
胡保钢:的确,谈到河南反渎工作,全国检察机关的第一印象就是办案大省。但近几年,我省在不断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方圆》:是哪些环节呢?
胡保钢:一是查办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少;二是查办案件被判缓刑、免刑比例仍然较高;三是办案领域要进一步开拓。所以,省院党组决定要推动反渎工作转型发展。具体说就是要保证案件数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进一步改善案件结构,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效果。
《方圆》:面对这些薄弱环节,你的办法是什么?
胡保钢:我当时确立了一个工作思路就是“锁定渎职,突破贪贿、强化初查、挽回损失”。
锁定渎职,突破贪贿,是因为我们办案发现渎职类案件的一个特点:故意类渎职犯罪的背后往往都有贪污受贿的影子。但有的地方查办渎职案件往往就案办案,成案就收,使相当一部分本该深查的更为严重的其他腐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查处。
你想,如果没有经济利益,一名官员为什么无缘无故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呢?所以,渎职跟贪贿往往“相伴而生”。作为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渎职犯罪是我们职责所在,所以首先应当锁定渎职,之后通过继续深挖,突破背后的贪贿犯罪,数罪并罚,有效提高案件实刑判决率。
《方圆》:为什么要在这个过程中强调初查?
胡保钢:强化初查是因为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初查工作在侦查中越来越重要。我常说,在初查上要多下“劲”,这就基本保证在立案前关键证据已经锁定了,立案后就是证据补强问题,而且这也有利于排除案件干扰阻力。
挽回损失是我继任反渎局长后一再强调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有追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意识,要把挽回损失作为办案的重要指标,因为挽回损失和无法挽回是有区别的,法院作为量刑情节也是有差异的。
《方圆》:你能举些实际的案子说明怎样通过查办渎职来突破贪贿的吗?
胡保钢:像去年我们省院反渎局直接立案查办的几个案子,都是在查清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的同时,成功挖出背后的受贿犯罪,而且判决刑期都在十年以上。其中环保厅李秋民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子。
李秋民是河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手中握有很多污染性企业的“生杀大权”。安阳有一家造纸厂属于严重污染企业,本来已经被当地环保局给关闭了。李秋民却违规为其办理了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使已经被关停的造纸厂得以恢复生产,造成河水和渠水严重污染,并且导致该厂在申报淘汰落后产能时,骗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97万元。
我们在认定了其确有滥用职权行为时,就想李秋民无缘无故为什么要违规给这家造纸厂办证呢?果然,查证的结果是他收取造纸厂负责人张某的2万元。此外,他还曾为多家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56万元。法院最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另外,在查办该案过程中,还发现驻马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曹振阳(副处级)、安阳县副县长王庆凯涉嫌渎职和受贿问题的犯罪线索,并移交下级院立案查处。
从指导办案向带头办案转变
《方圆》:现在有人认为省院属于上级机关,指导基层办案就行了,你为什么要站到查案的一线上去?
胡保钢:我以前在市院当检察长知道,涉及省直厅局机关的案子,省院如果不查,地市根本办不了。有时候基层检察院到省直机关连调取证据都困难,门都不好进,更不要提查办其中的渎职案件了。所以,对地市院办不了的,省院就要直接查办。
去年,包括前边提到的省环保厅李秋民的案子、还有省财政厅胡国团案、省民政厅孟凡甫的案件,都是我们省院直接办的。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基本保证每起线索都在一个半月以内完成。特别孟凡甫的案子,开始是下面分院在审查逮捕中发现的线索,考虑到办案阻力等因素,后来由省院来直接立案侦查。
另外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当地查办有困难的,由省院直接领办和指定异地办理。像去年4月,我们就组织三门峡市院异地查办了济源市工信局局长和某(正处级)、副局长牛某及济源市济北焦化总经理王某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行贿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犯罪窝案。通过案件查办,不但挖出和某受贿100余万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
《方圆》:民政厅孟凡甫是个什么样的案件?
胡保钢:孟凡甫作为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处长,2011年初为帮助他人揽储,违反相关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安排财务处工作人员,到某国有商业银行开立专项资金的一般存款账户并存入巨额资金。孰料,在开户过程中,两名社会人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了民政厅规划财务处财务印鉴,私自开通了该账户的网上转账银行,并将上述巨额账户资金盗取。直到2012年,民政厅财务人员对账才被发现。
孟凡甫因为收受了揽储人28万元贿赂,所以不敢声张,不仅没有报案,也没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追回损失。直到案发,巨额资金还是杳无音讯。此外,他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后经法院审理,孟凡甫犯滥用职权、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方圆》:财政厅胡国团的案件又有什么特点?
胡保钢:胡国团只是河南省财政厅的主任科员,职位虽轻,但权力不小,负责我省企业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审批工作。2010年和2011年,新乡一家造纸企业两次申报该奖励资金时,都因不符合申报条件,而伪造了相关文件材料。为了顺利过关,找到胡国团帮忙。而胡国团在明知对方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滥用职权使其通过材料审核,致使该企业两次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976万余元。
我们深入侦查发现,胡国团这么做不只一次。2010年他还曾对开封四家“三无”企业申报材料未能严格把关,致使他们骗取国家奖励资金544万元。
《方圆》:按照你之前介绍的“渎职背后有贪贿”的理念,这个胡国团也有腐败问题吧?
胡保钢:没错,我们还查实,胡国团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35万元。法院审理后,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方圆》:办这些案子有什么心得?
胡保钢:两点,一是要实行 “信息引导侦查”,我们的侦查工作要从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例如,省院反渎局在上述几个案件初查中,借助信息平台,通过基站话单查询、户籍查询、网络查询、财产查询和外线跟踪等,掌握其重点社会关系和经济交往情况,分析找出其特定关系人及活动规律,进而对其财产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就秘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大量关键信息,成功地锁定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犯罪嫌疑人在被传唤到案之前,基本上都未意识到东窗事发。由于案发突然,犯罪嫌疑人在恐慌的状态中很快就心理防线崩溃,如实交代了涉嫌犯罪问题。
二是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作用。如省民政厅孟凡甫案件,涉及6个市10余名涉案人员的取证工作,省院在立案后,适时抽调基层院的干警充实力量,由省院反渎局统一协调,通过证人所在地检察院反渎部门的配合,仅用两周就完成了外查取证工作。
“瘦肉精”案引发69人落马
《方圆》:在带头办案的指导思想下,全省反渎系统都重视办大要案、精品案了吧?
胡保钢:反渎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案是天职。这些年,河南省反渎系统办理过不少有影响力的大要案。特别是2009年以来连续开展了三届全省反渎“十大精品案件”评审活动,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全省反渎查案工作的成果。很多案件你可能都耳熟能详,像河南平顶山 “开水门”案件,商丘“赵作海错案”、“瘦肉精”、“毒胶囊”案件等等。
《方圆》: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胡保钢:案件涉及司法、国土、环保、人防、运管、煤炭、建设、农林、粮食、教育、动物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十几个领域,可以说对全省反渎工作的开展产生了极大的引领、激励和推动作用。
《方圆》:提及“瘦肉精”案,这个事件当年在全国的影响很大,引发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担忧。反渎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胡保钢: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近些年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其背后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对这个领域的渎职犯罪也一直很关注。2011年3月“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就此事件背后可能隐藏的渎职犯罪问题,全省相继依法查处32件69人。
《方圆》:这些人在“瘦肉精”的案发过程中都起到什么作用?
胡保钢:我们查处的这些人,有的对“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行为疏于监管,导致“瘦肉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有的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收钱放行,甚至伪造检疫结果。这些渎职犯罪给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隐忧,也给河南省的形象造成极大伤害。
《方圆》:“毒胶囊”事件也有类似影响吗?。
胡保钢:是的。安阳“毒胶囊”的事情是在2012年4月被曝光的,当时安阳市检察院反渎部门第一时间就介入,立案查处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科副科长库某等三人滥用职权案,库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应该说我们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渎职犯罪查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高检院还曾在我省焦作市召开了全国查办食品药品领域渎职犯罪现场会。查办这些案件,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我们还要进一步密切关注,坚决从严惩处。
全面拓宽办案领域
《方圆》:除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还有哪些领域是河南省反渎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
胡保钢:这些年我们在全省连续开展了多个针对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的专项查案活动,例如2010年是人防工程建设领域,2012年是农机购置补贴领域,2013年针对的是房地产领域涉容积率渎职犯罪。
《方圆》:具体有哪些项目给我们举个例子吧?
胡保钢:譬如我们已经集中查处过的农机购置、家电下乡、农民工培训、农村低保、淘汰落后产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国家每年都要下拨大量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很多都是以“亿”为单位。但在管理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专项资金严重损失,使惠民资金落实不到老百姓手中,国家是花了很多冤枉钱的。对这些案件必须严肃查处。
就说淘汰落后产能吧,往往一个项目补贴就是上百万,弄虚作假就会给国家造成很大损失。前面提到的环保厅李秋民的案件、财政厅胡国团的案件,都涉及了这个领域。目前,全省各地已相继立案查处“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领域渎职犯罪28件61人。
其实,“淘汰落后产能”这样的领域还算好查办的,涉及的资金比较大,查证取证都还相对集中。在财政专项补贴资金项目中,最不好办的反倒是那些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财政补贴项目。
《方圆》:为什么呢?
胡保钢:这些项目资金总额虽然多,但发放却十分零碎。很多补贴项目,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就被弄虚作假冒领了。这种冒领,一般就是底层工作人员,找亲朋好友借身份证,然后用他们的名义领。譬如医保补贴,可能一个人一百块钱,冒领两千块钱就要借用20个身份证,这20个人很可能天南海北地在外打工,取证十分繁琐,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当然,难查也要查。这些项目资金关系民生民利,只有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才能确保国家强农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我省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的查案工作,高检院曾专门派人来调研,并将其中7个领域的侦查经验材料进行了转发。
“第101个小偷”
《方圆》:办案领域越来越宽,“贪贿并查”对办案的深度也要求越来越高,会不会提升办案难度?
胡保钢:反渎领域有个说法叫“三难一大”,指渎职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查办犯罪遇到的干扰阻力大。但我认为线索发现难还不是最困难的,尤其是近年来通过我们多策并举,多方联动,不断拓展线索来源,线索问题在我省已不是大的问题。相比之下,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干扰阻力大的问题则更为突出。
《方圆》:这些干扰阻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你是怎么应对的?
胡保钢:可以这么说吧,几乎没有一个案件没有人说情,理由很多,多是说“都是为了工作”,“没有揣个人腰包”,“这个问题很普遍”等。对此,我常拿“第101个小偷”的说法打比方。先别说有100个小偷没抓住,你就说抓住的这个是不是小偷?只要抓住的这个是小偷,就没抓错,就是第101个小偷!这个说法看似调侃,但也确实能说明问题,很多说情者也就无话可说了。
不过现在反渎说情又有新动向,从以前“这个问题很普遍”,到“不要再发展了”、“就到此为止吧”,就是怕背后贪贿问题查的深了,牵连到更多人。这些造成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不仅办案阻力非常大,而且查办难、公诉难、判决难。一个案件最终能得到有罪判决尤其是实刑判决,要付出几倍的努力。
《方圆》:这一年来,你对反渎工作的最大感受是什么?又是如何实现从市级院检察长到省院反渎局长的角色转变的?
胡保钢:检察长和反渎局长的角色不一样,操的心也不一样。以前做市级院的检察长,很多事需要操心,特别是整个队伍。现在与以前相比,需要操心的,就是考虑如何抓好具体的落实,如何把案子办好。而且做好反渎局长,就是要调动整个团队的积极性,把工作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