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涛 屈宏斌
引言:用电按时交费是人们所共知的最起码的商品经济原则。而供电行业长期以来采取“先用电后缴费”的运营模式,这无疑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如何加强电费回收,保障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防范欠费经营风险,是县级供电企业应着重解决的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县域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完善电费回收管理现状及风险防范工作机制,提出了电费回收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前言
电费是电网公司的主要收入,是我们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这也是县级供电企业自身效益最主要的来源。因此,电费的收取是县域电力供应行业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但近些年,在电力行业的实际经营中,电费拖欠的现象越发常见,用电不交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极大的干扰了国有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和谐生活。同时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鉴此,做好电费回收工作,提高电费回收率,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县级供电企业应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电费回收当中,注重电费风险及防范对策。
二、县域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现状分析
(1)县域供电企业销售范围广泛,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若再受到企业破产、客户用电后消失等恶意拖欠电费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干扰和影响,都会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具大挑战和压力。
(2)县域供电企业商品的特殊性。电能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与其它商品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的生产、传输和销售是同时进行的。(即:发电→输电→供电→配电→售电同时完成),再加上目前供电行业“先用电后缴费”的模式,给其自身电费回收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同时电费回收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也难以把控。
(3)县域电费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大额的电费拖欠会严重危及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严重影响供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三、完善管理机制防范电费风险
(1)县级供电企业要规范各基层供电所设立电费专用账户,当日电费必须全额交纳到企业指定的电费账户,杜绝供电所电费在途流失,这种电费集中管理模式使资金得到及时归集和上缴,资金安全得到大幅提升,企业财务费用成本也大幅压缩。
(2)加强用户欠费预警机制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减少电费呆、坏账的发生,有效降低和化解电费回收风险。县级供电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电费预警工作机制,对电费管理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针对风险信号制定防范措施,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
四、加强抄核收和《供用电合同》的管理
(1)加强抄核收是确保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关键
县级供电企业要根据公司系统上级抄核收相关管理办法,制定了企业的抄核收管理办法、抄核收工作标准,优化抄核收工作流程,缩短抄核收工期,提高抄核收工作效率,加快电费资金及时回收。同时,要结合供电所作业组织专业化工作的开展,按照“建管分离”、“营配分离”、“抄、管、收三分离”的原则,设置供电所作业组织专业化模式,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确保电费回收。
(2)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实行电费分次结算制度
这项措施主要是针对每月电费数额较大的用电客户。部分高能耗、农排用电和小企业等用户可能存在一定交费风险,为了有效地避免这类用户的电费拖欠和回收困难问题,可以推行电费分次结算制度。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中,明确分期交款时间、额度、方式,比如,可以与相关企业签订《电费分次结算协议》,其中规定每月在1日、10日,30日分3次对其进行抄表收费,并且要缩短允许的拖欠时间。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给大用电量客户留有一定的资金周转时间,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电力企业自身的电费回收风险问题,应该说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五、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相关电力知识的宣傳,向广大电力用户普及“电力是一种商品” 的观念。用电是用户的权利,缴费更是用户的义务。用户拖欠电费不仅有违市场交易原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要培养用户按时缴费的意识和习惯。同时供电企业还应主动通过政府或其他渠道向百姓宣传最新的电价政策和拖欠电费的危害性。此外还可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及时公布关于电价变动的最新消息,增强电费缴纳的透明度,从而为电费回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2)积极引进科技手段,扩宽客户缴费渠道,推广使用预交费电表、改变传统缴费方式。针对目前电力企业“先用电后缴费”的模式,加快推进电力市场改革,逐步实施预付费装置、IC卡电表等一些预购电设备的推广改变用户“先用电后缴费”的习惯和运行模式,从根本上消除电费回收带来的诸多风险。
(3)促进电费回收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市场的调查力度,针对用电客户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对于不同信誉等级的用户采取不同的电费回收对策;建立现代化的电费收缴制度,在电费的收缴中合理使用经济与法律手段;加强诚信服务的建设,学会对客户进行感情投资,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运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电费回收责任考核体系,分解目标,落实到人,让员工利益与电费回收工作相挂钩,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确保电费及时回收。
(4)建立健全供电企业法律联运机制,对陈欠电费进行依法追讨。一是对经营状况较好,有偿债能力的欠费用户,中止履行<<电合同》,停电催收电费和违约金,对停电催收电费仍不见效的,为避免供电企业损失进一步扩大,应通过诉讼途径及时回收陈欠电费。其次,对经营状况暂不好,但有发展前景的欠费用户,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双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要求用户提供所欠电费的抵押或进行相应的担保,在扶持该企业的同时,能有效降低供电企业的电费风险。对于濒临破产的欠费用户,为避免债权进一步恶化,必须采取停电催收措施,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减少电费回收风险。
(5)增强对市场前景的预测和回收风险的反映机制,增强对用电客户资质的检查,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定,客户交费后方予以供电;做好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供电后仍应保持与客户的不间断联系,对客户供电现状和需求及时进行了解;通过电表查抄员对客户的经营现状进行详实的了解,避免诚信危机的出现;对于流动性大的客户,建立专门的针对性服务策略,争取为每个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对经常欠缴电费的用户,建立专门的应急处理措施,必要时可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利益。
结语
县级供电企业在电费风险防范与管理上,应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抄、核、收的管理力度,深化科技手段的运用,强化优质服务等方面,才能做好电费回收工作,预防电费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l]谢万春.完善电费预警机制降低电费回收风险.农电管理.2009(10).
[2]刘彩楦.浅折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J].科学之友,2011(06).
[3]曾省苹.浅谈电费回收中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 (10).
(作者单位: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凤翔县供电分公司)
作者简介
马涛,男(1978-2),本科学历,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市场营销工作。
屈宏斌,男(1972-12),本科学历,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