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国电群腐录

2014-04-29 00:44邰筐
方圆 2014年4期
关键词:费县电煤电费

邰筐

立项过程的艰辛使得史佩珍产生了失衡心态,想趁着“在位”谋求更大利益,遂利用了其在电煤采购等关键环节享有的话语权,卷入贪污受贿案

在史佩珍被检方带走调查22个月之后,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费县电厂)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2013年12月12日,在零下十几度的寒风里,山东费县法院的大门被围得水泄不通。两个多小时以后,焦急等待的众多被告人的亲属终于等来了判决结果。费县法院对费县电厂原总经理史佩珍等12人一审均作出判决。

史佩珍一审以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零六个月;原财务部主任马向华一审以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原副总经理惠义占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原机关党支部书记、计划部主任助理物资部主任李玉江一审以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煤炭经营商朱思臣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院最终认定案值7000多万元,仅史佩珍一人就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国电费县电厂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贪污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

心理失衡导致贪贿成性

国电费县电厂原总经理史佩珍的“落马”出乎电厂内部很多人的意料。电厂的干部职工对史佩珍一直以来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评价:在很多职工眼中,史佩珍是个极其低调的负责人,极少接受媒体采访。有不少一线员工觉得他态度温和,极为关心职工,“是个好人”。亦有员工认为史佩珍并无足够的管理能力,致使内部混乱不堪。

对于史佩珍的“落马”,同情他的人认为他是电厂的功臣,说当初好多项目都是他跑下来的。厌恶他的人却简直到了痛恨的程度,认为他是个败家子,大蛀虫,公司亏损8个多亿,他的责任首当其冲。

现年57岁的史佩珍其实早已于2011年正处级退休。他的老家位于电厂百公里外的莒南县,而史佩珍在当地人眼里属于“混出去的有路子的能人”。

史佩珍2003年起担任费县电厂筹建处的总经理,据其在案卷里供述,在他自菏泽电厂到任时,费县电厂的项目已经列进政府报告20年,一直没有获得国家立项。

史佩珍讲述了前往北京争取项目批复的故事:“一名国家发改委的领导同志跟我讲,他说搞一个项目不容易,全国有很多搞项目的,有些同志搞项目,一毕业就搞项目,到快退休了项目也没搞成,这是国家发改委领导给我讲的事情。意思是给我讲不要抱希望太大,要有两手准备。”

当地媒体在形容史佩珍赴京跑项目时这样描述,“史佩珍急得口、鼻子长疮,顾不得治疗,奔赴在京各部门汇报工作。”

最终的结果是,2005年国家发改委同意了关于费县电厂的批复。自彼时至2011年,史佩珍一直担任费县电厂的总经理,并且获得诸多殊荣。

在内部人士看来,这也造成了史佩珍的失衡心态,想趁着“在位”谋求更大利益,遂利用了其在电煤采购等关键环节享有的话语权,后来卷入贪污受贿案,亦是与此有关。

掮客牵线,共同贪贿

贪婪的口子一旦放开,就很难闸住。从2003年起,史佩珍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国电费县电厂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山东坤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第四公司项目经理、原临沂新闻大厦经理等人给予的人民币、银行卡、房产、轿车等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685万余元。

2003年至2008年期间,史佩珍还安排原副总经理惠义占以虚列工程款等方式,从国电费县电厂财务账中套取公款2700余万元,私自设立“小金库”,由惠义占和原财务部主任马向华及职工赵冠英(另案处理)管理。后唯恐私设小金库事实的败露,在史佩珍的安排下,马向华、惠义占与赵冠英等人将“小金库”的原始会计凭证等资料全部销毁了。

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史佩珍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国电费县电厂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安排马向华为职工发放各种名义的奖金、津贴、补贴、补助等,共计4615余万元;其中830余万元系被告人史佩珍安排被告人惠义占以虚列工程款等方式套取并管理的“小金库”资金。

贪贿是容易上瘾的,发展到最后,史佩珍甚至不放过任何占便宜捞好处的机会。国电费县电厂为开展业务需要,定做了一批纪念金币,史佩珍就以为公司开展业务为借口领取7枚共计2.73万元的金币,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偷偷拿回了家中。

史佩珍除了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在电厂内部伙同下属大肆贪贿以外,还利用家人和朋友充当掮客,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拨付及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以便从中牟利。

史佩珍的亲弟弟史佩振原本是临沂市某企业的病退职工,但自从其哥哥当了总经理之后,他也俨然成了某些大公司争相巴结的對象,经常被宴请。例如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某业务员和史佩振混熟以后,不仅经常吃吃喝喝,还分两次给史佩振送现金61万元,为向国电费县电厂以及临沂国电家园供应有关设备和及时支付工程款提供帮助。也是提供同样的帮助,史佩振还非法收受临沂市嘉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经理送的现金共计4.5万元。

年轻女士谢某是史佩珍在菏泽电厂工作期间认识的朋友,一些业务单位看出二人私交不一般,就投其所好,多次给谢某送现金送卡,并为其购买轿车一辆,折合人民币225.98万元。史佩珍也自然会投桃报李,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拨付及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上行下效,群贪群蛀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公司的其他管理层也各自利用手中权力狂捞好处,在贪贿方面一点也不比史佩珍差。

首当其冲的是史佩珍的得力助手惠义占。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惠义占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计划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山东坤大公司经理、菏泽康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中铁十四局第四公司项目经理等人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电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02.75万元。

2006年,国电费县电厂委托山东电力咨询院从国外进口一批环保脱硫设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退税600万元的优惠,临沂海关将600万元退给了山东电力咨询院。为要回该600万元,国电费县电厂进行了研究并安排惠义占跟进此事。2008年至2010年,国电费县电厂被国家审计署审计出问题,知悉该600万元事项的领导人员或被免职或被调离。2010年4月,山东电力咨询院同意将其中的350万元退给国电费县电厂,被告人惠义占伙同山东坤大公司经理,采取编造虚假的施工协议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书等方式,将该350万元转至山东坤大公司账户内,占为己有。

史佩珍的另一心腹马向华也不示弱。2004年12月至2009年,马向华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山东坤大公司经理、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公司项目经理等人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42.16万元。除此以外,马向华还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财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其保管的公司资金人民币1342.万余元、美元1.9万元(折合人民币14.62万元)。

贪贿一旦形成了风气,就会持续发酵。最后,包括原总经理史佩珍在内的电厂燃料、物资等核心部门10余名员工全部卷涉其中。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国电费县电厂成立于2004年3月,目前由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其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和外供蒸汽,注册资本为8.88亿元。2005年6月,投资近50亿元的电厂一期工程开工, 2006年年底开始发电。在其远景规划上,费县电厂将来要建成拥有8台火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720万千瓦时的“亚洲最大火力发电厂”。就是这样一个被当地称为引进来的金凤凰的国电企业,自2007年运营至2012年3月却累计亏损达8.03亿元,就是这样一家充满前景的电厂被一点点挖空了。

偷梁换柱,电煤成贪贿媒介

《方圆》记者调查获悉,电煤是这些不法人员涉腐的主要介质。以2013年为例,费县电厂全年电煤合同量达到280多万吨。作为火力发电厂,原煤质量关乎发电成本的高低。原煤采购的关键环节则是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旦把控不严,损失就不可估量。

费县电厂燃料公司负责原煤采购的关键环节,要想向电厂销售煤炭,谁也离不开这一关。燃料公司原经理朱效亭负责电厂的购煤、运煤、取样、化验、煤款、运费结算等,一直比较强势,就成了众多煤炭商公关的主要对象和“摇钱树”。于是,煤炭经销商们“各显神通”,纷纷通过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熟人接近朱效亭,希望能与他搞好关系。

为了拿到份额,吃到这块肥肉,煤炭经营商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在众多的煤炭经营商中,来自济宁一家货物运输公司负责人朱思臣可谓“技高一筹”。从2008年起,朱思臣就通过熟人关系结识了朱效亭,为达到向电厂运煤的目的,朱思臣利用平时、过年过节、婚丧嫁娶及各种活动的机会,多次向朱效亭行贿,每次数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据法院认定,朱思臣送给朱效亭的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等所谓“好处费”累计3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不仅原燃料公司经理朱效亭这样的高管,就连物资采购、燃料质检等电煤进厂到发电的所涉部门,均有人被拉下了水。朱思臣的行贿手段极为隐蔽,有时会安排手下人将现金直接扔进电厂职工的车内。久而久之,围绕电煤供应,形成了一条内外勾结获取不法利益的地下链条。

在运输的过程中,部分电煤中途被朱思臣安排人卸下卖掉,转而换上煤矸石等混杂代替品。在电煤进入电厂之时,与朱思臣达成利益同盟的质检等部门人员则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仍按原来的优质电煤算价。

“由于电煤价格浮动不定,一吨电煤大约在500~800元之间,而一吨煤矸石却只有200元。这中间巨大的差价就被朱思臣和电厂内部人员吃掉了。电煤不仅掺假,甚至还有重复过磅的行为,一辆运电煤的车,过磅后不卸车,掉头换副车牌又开了回来。”有知情人士这样说道。

其他煤炭商也如法炮制,原煤采购、运输、质检……从电煤进厂到发电的所涉部门,均有人员被高额的不法利益拉下水。这其中的巨额利润就流进了部分“ 蛀虫”的腰包,而电厂发电的成本就成倍增加,这正是企业连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实际到最后,很多内部职工都知道这些秘密。为啥?燃料成本在火力发电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那么多的煤,却没发出相应的电量,明摆着中间有亏空啊。”费县电厂一名职工告诉记者。这也正是案发的导火索。

截止到2012年3月份,费县发电厂已累计亏损8.03亿元。而在多名涉案人员被查处后,2007年以来电厂首次实现止亏转盈,从2012年4月起即开始盈利。“截止到2012年12 月份,公司就實现盈利2.01亿元,上缴税款1.64 亿元,一跃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多年间,劣质电煤造成的损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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