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在辖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一是建立查询机制,明确查询范围。该院主动与区纪委、监察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招标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详细阐释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目的意义。
二是规范工作管理,确保工作效果。其一设立了专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配置一名干警负责查询工作,配备查询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软件;其二努力提升优质高效服务。开通行贿档案查询服务热线,告知查询人查询的范围、受理需提供手的續以及联系方式、查询地点等具体内容,对查询单位和个人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其三严格查询要求和廉政纪律。规定查询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待查询,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查询结果,不得将行贿行为档案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是加强联系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为充分发挥查询工作的积极作用,该院一方面加强信息录入工作,预防部门主动加强与反贪、反渎、公诉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尽快获取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准确、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建立行贿档案查询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情况,形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整体合力。(文/李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