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3月26日报道,为了纪念去世的父亲,宋红阳打算为父亲写部传记。父亲的人事档案成了宋红阳所需的第一手资料。但这一想法没能实现,挡在宋红阳面前的是1991年出台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武汉大学一位学者称,工作中有不成文的习惯,人‘事档案一般本人去世后若干年才能开放。档案学资深学者朱玉媛分析,人事档案源自政审制度。人事档案帮助组织将人计划入各单位,并与入党、提干、奖励、分房等人生大事关联在一起。人事档案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行政权力。国家单位对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就越来越趋于封闭。对人事档案制度影响巨大的《条例》,从出台至今20多年时间里沒有修订。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潭注意到一个啼笑皆非的现象,作为人事制度的概念,干部编制如今已经被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所取代,“以前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都是干部,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而档案管理上,干部档案仍沿袭至今。现实不仅仅是宋红阳查阅请求遭拒这么简单。2003年,湖南作家汤国基档案事件轰动一时。汤国基偶然得知,早年在档案中他被评价为精神不正常,他认为这造成了他多年无法就业。这些问题都指向了个人无法获知档案内容这一规定。这条规定,在学界被诟病多年。朱玉媛举例,《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则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如此不得查阅的条款与其他法律法规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