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士海
在智谷成功的背后,有两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联合创始人——张宏江和林鹏。一个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和高科技企业管理者,一个是业内资深的商业投资与专利运营专家,基于创新强国的共同理念走到一起,他们二人带领着一支强大的专业团队,共同撑起了智谷的天空,并将在有中国特色的创新投资与专利运营之路上继续并肩前行。
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记者专访时,智谷的两位联合创始人对智谷独特的市场定位和商业模式作了详细的解读。
创新中国的历史机遇
China IP:您如何看待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宏观态势和创新环境?智谷选择于这一时机在中国开展创新投资与专利运营业务是如何考虑的?
张宏江:过去30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众多主要经济指标名列世界前列。从整体上而言,中国成为世界经济中心是一个发展趋势,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但是,我们是否同样有信心说中国即将成为世界的创新中心?就我所熟悉的IT和互联网行业而言,我认为中国目前处于一个非常好的历史时期,在市场规模、研发投入、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充满了成为全球创新中心的潜力。从宏观环境来看,政府倡导在科技创新上寻找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之路,推动中国形成可持续的创新循环体系。如上所言,我认为中国有能力在未来十年从一个低附加值的“制”造基地,发展成为引领世界的“智”造中心。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营造一种创新的环境和体系来充分体现创新的价值,知识产权正是体现创新价值的一种重要载体。目前中国无论从研发投入的总量及占GDP的比重,还是从专利申请总量而言,都已跃居世界前列。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还缺乏一个聚合、转化并且释放知识产权价值的市场和平台,因此驱动持续创新的后劲不强。
因此,智谷是在中国转型成为创新型国家这一历史机遇下诞生的。作为一家以促进创新和发明来推动中国原创技术发展的高科技公司,智谷希望通过营造一种将发明高效地转化成产品的市场环境,最大化地挖掘原创技术的经济价值,以此来引领一种以创新为驱动的经济形态。
China IP:您认为当前国内专利运营的市场环境如何?智谷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展业务将面临哪些挑战?
林鹏:从总体发展态势而言,我认为中国专利运营市场的时机已经到来。中国在研发上的投入总和已超过欧盟国家的投入总和,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强,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也将逐渐提升。同时,我们看到国内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在不断完善,比如最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揭牌成立就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举措。尽管知识产权法律建设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有待改善,比如目前对专利侵权的赔偿力度还非常低,惩戒所要达到的震摄效果不佳。另外,我国的专利拥有者很难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和经济援助,没有建立起类似于美国贸易仲裁会(ITC)这样的机构等等。
智谷模式的商业内涵
China IP:一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的高风险性被认为是阻碍投资者进入的一大主要因素。智谷对于投资发明的风险性是如何认识的?
林鹏:智谷坚信发明是有价值的,当我们在思考发明的价值时,首先需要考虑清楚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一个发明创意的价值是不是当它实施在产品中或兑现在服务中的时候才能体现出来?这个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紧跟着的第二个问题是,实现发明的价值是否只有让发明人自己实现才是最佳方式?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不是绝对的。如何思考第二个问题,可以从许多不同的角度出发。智谷的观点是从分析风险出发。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着两个维度的风险:一是转化实施的成功率,二是时间周期的长短。转化实施的成功率反映了发明的不确定性,时间周期则反映了发明实现过程中的不规律性。
China IP:那么从商业的角度而言,应该如何控制单个发明由这两者所形成的风险系数?
林鹏:首先大家都明白发明及其相关的专利是无形资产的一种类别,因此,在这里,要讨论的实质其实是指如何有效地投资和管理此类别的无形资产。从投资及管理资产的角度而言,金融市场上已经有许多成熟并且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理论和模式,比如说共同基金(Mutual Fund),它的理念是通过投资几十支至几百支股票(或其他金融产品)来达到分散风险、利益共享的聚合投资效应。这种模式的风险系数比分散投资于单支股票要低很多,而且能产生足够丰厚的利润。因此,共同基金成了广泛被应用的投资模式,而且规模巨大。智谷运用了跨界思维,将共同基金的投资理念应用于无形资产的投资策略中——我们向专利市场注入资本,将高质量的发明聚集在一起。当累积了成千上万件发明专利之后,运用聚合效应来管理和控制发明在这两方面的天然风险。如果将这些聚合在一起的发明管理得好,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同理,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模式也存在风险,但其风险系数比单一发明降低许多。
因此,智谷所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投资无形资产的聚合平台,一方面把发明的风险系数降低到一定的可控范围,另一方面又为投资人获取可观的回报。
China IP:既然创新发明在转化过程中面临着两个纬度的风险,那么智谷的收益从何而来呢?
林鹏:一个发明创意从初始的产生到最终转化为市场上成功的产品或服务,其在产业链中的转化率(在某个时间跨度内)不足1%。技术实现的可能性是动态发展的,具有时间段的波动性。有些在未来5年内即可实现,有些是要等未来10-20年后相关配套技术都成熟,才有可能实现,甚至以爆发性的方式出现。另外,在转化过程中又有很多种不同的资源搭配组合,比如发明人自己、发明人+产品公司、发明人+设计公司+产品公司、发明人+服务平台+产品公司……我们无法穷尽实际环境中所有的资源匹配方式。现实中有很多发明人其自身是没有能力做技术实现的。因此,要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方式来实现发明的价值,才是一种理想的模式。
智谷所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无形资产聚合平台来有效实施创新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弥补整个技术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低效。智谷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转让等手段将无形资产输送给产业界进行实施,从而在资产输出过程中产生利润。而后,智谷再将其获得的利润重新投入新的发明项目,反哺于发明人,从而形成一个激励创新发明的良性循环。这是一个以市场为驱动力的创新模式。
China IP:专利许可谈判一直以来被视为专利运营过程中的一大难点,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您能否介绍一些其中的细节?
林鹏:专利许可谈判是个极其复杂而且又对专业要求很高的商务谈判,是一项高度综合多种技能的智力博弈,需要齐聚跨商业、专利、法律和技术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大家都会认为专利许可谈判很难,之所以难,是因为它要求参与许可谈判的人既有把握全局的视野,又有精准拿捏各项细节的能力。从全局视野而言,要求参与谈判的人不仅要有能力把知识产权与公司商业发展的长远战略相结合,而且要洞悉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供应链、市场定位、竞争格局,以及对整个产品上下游生态链所产生的价值。从关注细节的能力而言,则要求懂得如何制定与专利相关的商务及法律条款。因为专利许可合同可以说是众多商业合同中最复杂的一种,对每一项条款都要非常严谨,如果在合同细节上稍有差池,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
China IP:有评论认为,智谷和睿创专利运营基金会成为国内的智能终端等走向国际市场的“专利弹药库”,您对此持何观点?
张宏江:睿创基金有一个根本立足点是为中国高科技企业服务。基金成立之初的性质就决定了这一点。专利布局和专利资产的合理运用,对企业能否在未来的竞争格局中掌握话语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的不少智能终端企业为了进军国际市场而提前对专利资产进行未雨绸缪的聚集和管理,这本身就是值得肯定的战略举措。
以谷歌公司为例,其在创立之初,公司基本没有任何的专利积累。自2002年谷歌才开始加大专利申请力度,尤其是2011年后,年均专利年申请量超过1200项。在美国科技杂志《IEEE Spectrum》发布的2013年全球企业专利实力排行榜上,谷歌跃居成为互联网领域第1名。除了积极申请专利,谷歌也战略收购专利。例如,谷歌在2011年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该交易主要是为了获得后者的大量专利,从而保护Android生态系统,避免遭到苹果和微软等对手的起诉。在获取了摩托罗拉的大量专利资产之后,谷歌的专利扩张动作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在市场上购买与其产品及生态系统相关联的专利资产。比如今年4月,向富士康收购了一批与谷歌眼镜(Google Glass)相关的专利组合。这些动作都表明谷歌通过收购来恶补专利上的短板已成为其长期的重要战略。虽然谷歌一直呼吁停止专利大战,但其实从未停止囤积专利弹药。毕竟有武器才是硬道理!
NPE之最IN解读
China IP:NPE这一商业模式长期以来一直伴随着争议,那NPE对市场带来的究竟是积极的意义多呢,还是消极的意义多?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您认为对此问题应该如何正确地去理解?
林鹏:最近国内外对NPE、Patent Troll等话题都有很多的讨论,观点不一而足。对“专利流氓”(Patent troll),大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通常认为“专利流氓”是指这样一类公司,它们滥用专利系统中的漏洞,即使手上只拥有1件或若干件专利,它们也会向成百上千家目标企业肆无忌惮地发信,要求这些企业缴纳专利使用费。这类企业的所作所为显然不是以提高产品的设计自由和推广创新技术为诉求。
NPE的定义相对来说比较清晰。NPE,None-Practicing Entities,即非专利实施实体,指拥有专利的个人、公司或机构,但这些专利的拥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其拥有的专利技术来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首先,让我们先来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作为一家非产品型的NPE公司,如高校院所,当它拥有知识产权时,是否有权力去维护其权益?接下来,我们再来回答你关心的问题,即NPE对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起到了积极还是消极的作用。
我们认为NPE本身是一种合理的商业模式,它的作用就好像金融市场上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当对冲基金合理运营的时候,它对市场的规范起着积极效应,发挥一定的市场监管作用,促使商业公司遵纪守法地做事情,用英文说就是“keep companies honest”——企业对自己的财务报表要诚实,对业绩的预估要客观适当。一旦有企业弄虚作假的时候,就可能有对冲基金来做空。事实也证明,历史上有不少被做空的公司的确也是有问题的。比如说曾经是世界上最大能源公司之一的美国安然公司(Enron),其不合规行为最初就是被对冲基金识破而揭露出来的,最终证明安然公司的确存有严重的财务丑闻而于2001年宣布破产。不可否认,任何事物当它走向过度一面的时候,其积极性会被负面的因素销蚀。拿对冲基金而言,当它经营过度的时候,对社会产生的破坏力也就显现出来了。
同理可言,NPE公司在知识产权市场上可以起到非常好的监管作用,促进专利的实施者们尊重知识产权和发明人的权益。如果NPE模式运营得当,不可否认将是营造知识产权优良保护环境的一种高效的商业形态。我们应当认识到,NPE商业模式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只是当某些公司或者个人将其滥用的时候才会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我们也看到Anti-Troll和Anti-NPE等概念在美国被热炒,如谷歌这样的大公司向国会肆意游说,造成了业界对NPE的误解,包括政客们。我们认为美国在面对NPE商业模式的态度上视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营造了一种非常不利于专利拥有者的氛围。最近,美国国内已有不少有识之士挺身而出进行呼吁——美国用以保护发明人权利的专利制度是促使美国保持创新活力的根本因素之一,而目前这种Anti-NPE过度化的气氛使得专利制度的积极意义也偏离了它最初的轨道。虽然最近由谷歌等大公司支持的Anti-Troll 提案没有在国会通过,但是整个大环境受到的影响已经深远,以至于给大众的感觉是只有产品公司才有权利去捍卫专利权益。如此而言,又将置极其具有创新活力的学校、个体发明人和专注于投资发明的公司等于何地呢?而事实证明,历史上众多伟大的发明都是这些体系中诞生出来的。
另外,我们还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象,越来越多的产品型巨头公司逐渐向NPE方向转型。以IBM为例,其在不断转型的过程中,已拆分抛售了绝大部分实体业务,如笔记本、服务器、芯片等产品部门,但依然持有与这些产品相关的规模庞大的专利资产,如此不难预测,作为美国专利的最大拥有者,IBM将成为全球最大的NPE公司。
综上所述,一个值得中国思考的问题是,当我国在制定与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和环境时,是应该步步效仿欧美等国家的做法,即便是错误的步伐也跟随呢?还是应该更理性而且公正地支持在市场上所有具有合理性的商业模式,将其积极的一面充分发挥出来呢?目前,中国作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后起之秀,我们决不能重复这些欧美国家已走过的歧路,而是需要取道以弯路超车。总而言之,我们应肯定NPE在规范专利市场秩序过程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该避免将其过度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