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广 李世成
[摘要] 农村“三资”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即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所谓的“三资”是指资源、资产以及资金。本文主要讲述强化八项制度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关键词]三资制度建设阳高县
[中图分类号]S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 (2014)06-0020-02阳高县以建立健全农村惩防体系为目标,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切入点,针对目前农村资金监管不到位,农村资产处置不规范,农村资源产权不明晰等一系列关注民生的问题,以“三资”管理为突破口,创新思维,探索实践,创建“三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为县域经济健康有序转型跨越发展创立了宽松的环境。
一、规范“三资”管理八项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
1.1《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协议》要明确代理的权限及具体代理内容。必须经过村委会提出“三资”委托代理建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三个程序缺一不可。
1.2完善“五联签”,推行“五人章”。农村集体财务支出审批单(五联签)要求:经办人签字为“属实”,理财小组组长签字为“通过”,村支书、主任签字为“同意”,中心主任签字为“准支”,严禁代签。同时启用“xxx乡(镇)财务审核专用章”。分别由乡(镇)分管领导、农经站长(中心主任)、支书、主任、理财小组组长五人各执一份,审核完毕后,统一盖章方可注帐。要求中心主任必须由农经站长兼任。审核拒绝不合理开支乡(镇)村要有记载。
1.3规范原始凭证。除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外,购买“小额农副产品”票据均使用由乡(镇)农经站统一印制的“农副产品购销单”,其它外单位或个人出据的票据均为正式发票,单位或部门出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鈐须加盖财务专章,严禁白条下帐。
1.4转移支付支出范围。村干部工资、卸职干部待遇”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工资及财务支出、报刊杂志、帐表、记录笔本、旅差费、培训费、水电费、煤费、办公费、制度版面、上级拔付专用于新农村建设资金、政策规定的其它人员工资、其它零星支出,严禁转移支付改变用途。转移支付资金年初由乡(镇)提出分配方案,村级做好预算,并汇总上报县农委经管科备案。
1.5财务人员待遇。村级专职报账员工资,按村级副职待遇执行;兼职报账员工资执行现任职待遇;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量可减免“一事一议”筹劳工数;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代理会计,按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计算工资待遇。同时享受乡(镇)其它临用人员的福利、养老保险等待遇。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公开栏内单设财务公开栏,并配置举报箱。
2.代理中心提供的财务公开单要逐项逐笔载明,重大财务支出,事项的全部过程要配置文字说明。财务公开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村支书、主任、理财小组组长、农廉监督员四人会签“巳公布”字样,连同村级在公开栏内公开的照片一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备案材料以村分设,建立乡级财务公开台帐,1份由村委会公布后留存。同时要求,实行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财务公开一季一次,重大工程招投标情况及时公开,重大工程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等,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详细公开,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及时公开。
三、财务审计制度
1.县乡(镇)经管部门,严格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以及山西省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及任期责任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报县农委经管科备案,县级年度复审抽查比例不少于20%。
2.乡(镇)经管站对农村土地补偿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每年不少于两次,县级不少于一次。
四、财务管理警示机制
由县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不定期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检查评比,依据检查结果实行“三灯一旗”的财务管理警示机制。红灯摘牌整改,黄灯现场整改,绿灯继续运行。一年连续两次亮红灯的乡(镇),由县纪检部门对乡镇主要领导戒勉谈话,必要时建议县委釆取组织措施。同时县级制作流动红旗一面,在各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评比摘挂,并作为代理会计业绩考核以及今后离岗、纳编、录用的重要依据。
五、资产管理的创新制度
1.实行三位一图”的约束机制。以清产核资、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实行“三位一图”。“三位”即:确权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制度到位;一图为村级制作资产(包括野外资产)分布图,乡级制作资产网络图。
2.资产处置实行“三环一评”的运行机制。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机井与水利设施等),以及资源性资产(土地、山岭、草地、荒滩、水面等),因拍卖、转让、出租和合资联营等方式而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变更时,必须经过村级拟定方案,乡级复核查审,县级批准这三个环节,并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按权属经两委会议、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确认,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转让或变更的依据。
六、资源管理的创新制度
1.分类登记制度。各村对土地资源、水利资源、森林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以及其它优势资源分类登记。
2.实行“三建一清”的运作模式。“三建”即:县乡建立一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乡建立一个“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厅”、乡级建立一个“土地流转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对土地资源澄清八个底子即:户在人不在底子、举家迁走底子、土地流转情况底子、机动地底子、荒地变耕地底子、国家批复开垦的荒地底子、承包户“四到户”底子。
七、档案管理制度
乡(村)建立“三资”管理台帐,包括清产核资的主表格,以及资源摸底的具体内容,要求一村一柜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专人管理。
八、“三资”管理工作机制
1.县乡成立农村“三资”监督管理领导组,县级农村“三资”监督管理领导组与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要求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2.乡镇依托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xxx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与“农村会计委托中心”可合署办公,并加挂牌子。
3.建立“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县级在县农委经管科建立农村“三资”网络监管中心并设置“三资”管理总站级综合应用平台;对所辖农村实现网上或触摸式查询分析和监控并与市级连网。乡镇依托“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安装单独的应用系统。对“三资”管理实行网络化监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实行电算化,手工操作两种记帐方式,并逐步取消手工记帐法。
参考文献
[1]孫恩会.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2]李英范.浅析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 农民致富之友,2013,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