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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反贪办案其实是非常难的。除了犯罪嫌疑人有便利的外逃条件以外,广州是全国最早发展高新科技、国内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官员的犯罪手段也最为“新潮”,很多手段都非常隐蔽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惩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保持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建设廉洁广州发挥了重要作用。”4月29日至3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一行代表来到广州市检察院,听取和审议了该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接受采访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荣康如是说。
根据本次报告的内容,2012年至2013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18件1128人,与前两年同比分别上升49.49%和56.23%,其中贪污案件88件140人,贿赂案件909件960人,挪用公款和其他案件21件2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8亿元。查办的案件移送起诉后,已审结的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记者还了解到,2014年前5個月内,广州市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45件383人,与2013年同比增长37.5%和32.1%,特别是3月份,首次实现了单月立案数突破100件。
年办案数为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
翻阅广州反贪的历史,《方圆》记者发现,从一开始,广州就与反贪结下了“不解之缘”。全国的市级检察机关中,最早成立独立反贪部门的,就是广州市检察院。1989年8月,广东省检察院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局,这是国内最早的反贪局。紧接着,第二年6月15日,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挂牌成立。而最高检成立反贪总局,都已经是5年以后的事了。
20多年来,广州反贪办理了无数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尤以其办案数量最为耀眼。从1990年到2000年,广州反贪部门成立的头10年里,就立案侦查了3714件4137人,其中大案2750件;同期北京市检察机关每年的办案尚在200-300件之间,到了2000年才为284件。到如今,2013年,广州反贪立案496件564人,为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高出其他很多城市近一倍,如南京、杭州都为200多件。
“在广州,案件查处难度比内陆地区要大。广州毗邻港澳,海外关系比较多,案件一查处,很多人一听到风声就跑了,到香港或其他地方,给侦查带来难度。”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彭孟柬在年初广东两会审议两院报告时曾表示。
“广州市反贪办案其实是非常难的,取得那种数据实在不易。除了有便利的外逃条件以外,广州是全国最早发展高新科技、国内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官员的犯罪手段也最为‘新潮,很多手段都非常隐蔽。”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三处副处长郝建民告诉记者,“如最近办理的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一案中,张新华通过成立两家公司,分两次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转移,十分隐蔽。2003年,他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了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上公司由联合公司监管,实际上由其个人控制,然后他以虚设债务、低估资产等方式,把联合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2006年,张新华又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全面接收广田公司资产,至此,转移到广田公司名下的原属联合公司的国有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就全部私有化了。这是一个跨时10年的贪污犯罪,不查史料、不仔细研判,根本难以察觉。”
比起10年、20年以前,当今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相对更快,媒体也更为集中、活跃,对侦查办案的监督更多,要求更高,正因如此,广州反贪20多年来维持的高压反贪才更加难得。“2003年广州市院反贪的政法编制是106人,至今10年以后,广州市院反贪的政法编制依然是106人,没有增加。10年前全市反贪办案数量全年大概为200多件,那个时候已经是全省第一,但现在数量翻了一倍多,2012年全年办案甚至超过了500件。”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告诉记者。
“广州市检察机关肩负查办广州地区职务犯罪的职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这两年来,无论是案件数还是查处人数都是比较高的。特别是这些成绩是在未增人员且贪污贿赂犯罪隐蔽化、智能化特点更加突出的情况下取得的,更显示出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能力。”黄荣康认为,广州市检察机关保持对反贪工作的高压态势,克服了外在的困难条件,非常难能可贵。
大要案比例高,窝案、串案多
在办案多的同时,保持查办重特大案件的比例高,是广州反贪多年来维持高压态势的特征之一。
首先,广州反贪有着涉案金额非常巨大的特点。“张新华案中,张新华一个人就贪污、受贿3.4亿元,而且对于其贪污的2.84亿国有资产,其实是10年前的估价,这些资产很多都是土地、房产,经过这物价飞涨的10年,价值更难以估量。”郝建民介绍。“目前,内陆地区很多地方,一起案件贪污受贿金额上百万元就是很大的案件了,而在广州,一名镇长,就可以从垃圾处理中受贿近千万元。”彭孟柬说。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检察院今年第一季度查处的198起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比例达到了100%。
区域经济的发达,也能解释广州反贪涉案金额巨大的现象。“广州反贪今年上半年办理的医疗领域贪污贿赂案件,查办的28名涉嫌受贿人员中,每人的金额都达到20万元以上。整个医疗购销的利益链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能来钱,一线的医疗设备销售代理人员个人利润可以达到销售价格的20%以上,这样一来,利益分割的空间就大了。”广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再如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查办的“房叔”、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原局长蔡彬涉嫌受贿一案,蔡彬仅仅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就受贿近300万元,而其名下的22处房产,共计价值约4000万元。
其次,广州反贪大要案比例高,还体现在查处官员的级别高上面。今年1-5月,广州反贪查办的县处级以上官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件51人,占全部案件的13.3%,同比上升26.6%,仅第一季度就立案查处了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徐寰宇等4名厅官,凸显了广州市高压反腐、重拳打虎的决心和力度。
通过办案维持高压态势
近几年,在反贪腐的新形势下,广州市反贪部门也作了诸多适应形势发展的尝试,促进办案工作,将反贪的高压态势坚持下去。
在办案数量方面,广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根据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近几年的办案重点,主要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展开,这类型案件非常多。2013年,根据最高检部署,广州市检察院成立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查办此类案件比率超过30%。公共服务、科技信息等领域是维护民生民利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医疗卫生领域、教育文化系统、电力、通信系统、地铁、客运等交通系统、环卫系统、燃气系统等,去年查办该类案件189件198人;科信领域展开的科信反腐风暴,下至广州市海珠区等基层科信局,上至广东省科技厅,目前涉案人数已经超过70人。
此外,商业贿赂案件仍然是广州易发、高发的犯罪,查办数量往往达到同期立案总数的80%左右。今年以来,除了加大力度打击受贿犯罪,广州市检察院还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打击的力度。1月至4月,该院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106件109人,达到了全部贿赂案件的43.9%,而且,这是广州反贪首次实现查办行贿犯罪多于受贿犯罪。
对于重特大案件,广州反贪也有自己的一套办案机制。首先以广州市检察院牵头,广州反贪实行“一体化”办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全市成立专案组集中办理;对于涉案人员较多的案件,实行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办理。同时,广州反贪将重心前移,注重线索的初查和评估,建立行贿人档案查询,便于对线索进行归类分析。
因为很多案件影响力都比较大,备受外界关注,例如“房叔”蔡彬案等,广州反贪部门凡是传讯被调查人员,必须书面告知巡视督察室,巡视督查委员会对审讯进行录像监督及巡查,重点监督值班法警是否到位、被调查人员是否出现脱管、有无刑讯逼供、有无讯问超时等情形,确保依法办案和预防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直以来,我们办案的要求就是,办好案、多办案、保平安。”彭孟柬说,“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审讯必须同步录音录像之前,广州市反贪部门就已经开始培训‘镜头下的审讯了,既有集中培训,也有模拟审讯及點评。”
由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时限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在严格执行侦查时限的同时,广州反贪也意识到,必须转变理念,改变过往办案的方法,才能适应新的要求。广州市海珠区、越秀区检察院等单位探索了“拘后审”等侦查模式。
其实,“拘后审”只是一个称谓,它包括重心前移、对线索高度重视、在接触调查对象前就夯实证据基础,以及接触调查对象后将审讯的高压态势贯穿拘留前后等过程。越秀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拘后审”强调对线索的预先分析,初查范围、策略都须提前拟定,在初查后要进行评估,能立案的才接触。越秀区的“拘后审”实行的是“层级审”讯问制度,“下到案件经办人、上到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都是审讯人员。下一层审讯无法突破,上一层就披挂上阵。”吴筱萍说。越秀区检察院曾办过一个医药领域的贿赂案件,行贿人宋某曾在公安机关任职,反侦查能力强,对审讯非常抵抗。审到后来,该院检察长王雄飞都亲自上阵,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突破了他行贿多名医务人员的事实。
“有时破案也需要一些谋略。”越秀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比如在拘留后,并不急于提审犯罪嫌疑人,而是给他一两个小时“体验监仓”,环境的转变可能伴随着心理的变化,“体验”结束以后更容易突破。还有基层检察院习惯在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提讯嫌疑人,因为正常的公务人员都是这时候下班,长期的作息习惯导致他们这个时候心理容易放松,审讯效果也就更好。
团队的秘诀:要耐得住寂寞
广州反贪全年立案侦查案件数量大约在500件左右,这就要求他们必须有极高的工作效率,才能使案件不致积压。目前广州反贪采取的“扁平决策”、“动态指挥”等方式,对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裨益匪浅。
“扁平决策,即院、局领导实地观察审讯情况,即时研究案情,对于疑难问题现场拍板,避免信息层层传递导致脱节和贻误。动态指挥,则是每天多时段汇报案情进展,随时了解办案进度。”吴筱萍对《方圆》记者介绍,除此之外,继续发扬反贪干警忠实履责、甘于奉献、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和作风,也是广州反贪的长远之路。
“分管反贪以来,院里反贪办案的数量和质量都在逐年提升。总有人问我,广州反贪有什么秘诀。我告诉他们,我曾经4次向领导提出不想再分管反贪。为什么?我对干反贪有个概念,必须要忍耐寂寞、克制自己,社会关系越复杂的人,越干不了反贪。十多年来,我从未请某个同事吃饭、喝酒。但是每个人都不是真空,所以要干反贪,就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彭孟柬说,在广州反贪这么多年,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找他吃饭了。“办案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警醒:不是所有人与生俱来就贪,很多人也曾很有原则,到最后还是垮掉了。”
彭孟柬说,主持广州反贪工作这么多年,最看重的其实是反贪部门“自我竞争”的能力。“自我竞争”就是战胜自己,除了上面说的克制欲望,还要自我提升。“反贪是一个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工作,教干警如何做事做人,比办案更加重要。制度不是恒久的,制定制度的人离开了,制度就人走茶凉。但是对人的教育则能形成长效机制。案件数量虽然能说明一些问题,但其背后的反贪力量和氛围才更重要和持久。”
“广州市检察机关办案数量较大,我认为主要是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认真落实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部署,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特别是坚持严打行贿犯罪,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两年来立案查办的行贿犯罪达贿赂案件总数的四成多。同时,注重转变侦查办案的方式方法,侦查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黄荣康说,“在规范化办案和队伍建设方面,广州市检察机关注重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案,以制度管人,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如在反贪侦查工作中采取了‘六项刚性措施,并严格执行‘十个依法、十个严禁的要求,有效预防了案件质量问题和队伍廉洁问题的产生。”
“房叔”蔡彬
2012年10月8日,网上一则爆料广州番禺区一名官员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的帖子引起关注,经媒体求证,当事人名为蔡彬,时为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一时间,蔡彬“房叔”之名不胫而走。随后,消息也得到了番禺区有关部门的证实,蔡彬被停职。
2013年9月12日上午,经广州海珠区检察院调查起诉,“房叔”蔡彬涉嫌受贿一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蔡彬因受贿275万被判刑11年6个月,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