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驰
【摘要】 目的 对患有脑梗死的老年患者发生痴呆的临床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方法 对我院收治的88例脑梗死老年患者的臨床诊治资料进行回顾分析。结果 本组88例患者中共有26例患者在脑梗死后发生痴呆,发生率为29.55%;对其资料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双侧半球或左半球发生梗死、糖尿病史、神经功能严重缺损、高龄为主要临床危险因素。结论 老年脑梗死患者的痴呆是由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包括梗死部位、既往病史、年龄等,尽早对危险因素进行干预,能够预防痴呆的发生。
【关键词】 脑梗死;痴呆;危险因素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736-02
脑梗死疾病对老年患者的危害极大,病死率和致残率较高,且在梗死后患者发生痴呆的可能性也很高,而为了预防梗死后痴呆的发生,有必要对其临床危险因素进行研究。本文对老年患者在脑梗死后发生痴呆的危险因素采用回顾分析的方法进行了探讨,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自2011年1月到2012年4月间我院收治的脑梗死老年患者共88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48例,女40例,年龄为61-78岁,平均为69.5±8.5岁。所有患者在入院后均经相关影像学检查,并且符合脑梗死的诊断标准诊断为脑梗死;患者在入院后意识均无障碍,未出现痴呆症状,也未出现抑郁症表现。
1.2 方法 根据相关痴呆诊断标准对患者在入院后出现的痴呆症状进行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将患者组分为痴呆组和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的差别;对两组患者在入院后的影像学检查包括CT检查、MRI检查等结果进行比较。
1.3 统计学方法 将两组患者的统计数据采用统计工具SPSS14.0进行统计分析,其中P<0.05表示两组数据之间存在统计学差异。
2 结 果
本组88例患者共有26例患者在入院后发生痴呆,其发生率为29.55%;将患者分为两组,痴呆组患者有26例,对照组患者有62例;两组患者在一般资料上的比较,痴呆组患者和对照组患者在性别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而在年龄上,痴呆组患者年龄在75岁以上的有19例,占73.08%,对照组患者年龄在75岁以上的有33例,占53.23%,痴呆组高龄患者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在既往病史方面,痴呆组患有糖尿病的比例明显多于对照组,P<0.05,在高血压、冠心病等病史方面,两组则不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
影像学特点方面的比较,痴呆组患者左半球或双侧半球梗死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P<0.05,并且其在临床表现为神经功能严重缺损的患者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而在右半球、脑干梗死等表现上两组间则不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
3 讨 论
本次研究主要对患有脑梗死老年患者发生痴呆的临床危险因素进行了探讨,结果显示,在本次研究的88例脑梗死老年患者中共有26例患者在入院治疗后发生痴呆,其发生率为29.55%,与其他研究报道相比,该数值稍高,这可能是跟本次研究的案例数较少有关。将88例患者分为痴呆组和对照组,将两组进行比较发现,两组患者在年龄这一项一般资料上存在明显差异,痴呆组75岁以上的高龄患者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而其他如性别等则没有明显差异,这说明老年患者的年龄与痴呆的发生有密切关系。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大,患者脑组织也会随之发生退行性改变,加上脑梗死或其他脑血管损伤的出现[1],就使得痴呆的发生率大大升高,高龄成为脑梗死老年患者发生痴呆的危险因素之一。
在既往疾病史这一项比较上,痴呆组患者患有糖尿病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而其他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等则没有明显差异,这说明糖尿病史与脑梗死痴呆的发生有密切关系。患有糖尿病对患者大脑的微血管健康有影响,还会使基底膜变厚,引发缺氧缺血性脑损害,增加了痴呆的发生[2]。另外,糖尿病还会引起患者神经生化的改变和代谢系统的紊乱,进而影响脑认知功能的正常运转,导致脑梗死痴呆的发生,糖尿病成为危险因素之一。
在影像学检查特征的比较上可以看出,左半球或双侧半球梗死以及神经功能严重缺损的患者多出现痴呆,左半球是人体大脑认知功能优势区,左半球发生梗死就必然会对大脑认知功能造成较大损害,继而引发痴呆;而神经功能出现缺损同样会对患者的脑认知造成极大损害,大大提高了痴呆发生率[3]。由此可以看出,左半球或双侧半球梗死以及神经功能缺损是脑梗死痴呆的临床危险因素。
综上所述,老年脑梗死患者的痴呆是由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包括梗死部位、既往病史、年龄等,尽早对危险因素进行干预,能够预防痴呆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胡旭林,张雄如,陈碧琴,陈日坚,李健飞.老年脑梗死后痴呆危险因素的临床研究[J].广州医学院学报,2012,40(2):37-40.
[2] 梁飞宇,郝天袍,杜晓红.奥拉西坦联合脑循环治疗仪治疗脑梗死后痴呆的疗效观察[J].中国临床保健杂志,2009,12(5):505-507.
[3] 仝杰英.社区老人脑梗死后痴呆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08,10(15):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