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当代现实题材构思下的民族民间舞蹈动律化创作的研究

2014-04-29 22:10陈丽竹
青年文学家 2014年2期
关键词:动律民族民间舞蹈

摘 要:本文尝试从民族民间舞的元素动律上寻找舞蹈创作上的突破口,发展民族民间舞蹈现实题材的创作技法。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不能只停留在单一的情绪和情感的表演上,而是要贴近当代人们的平常生活状态。文章从民族民间舞蹈的根源上提出对于民族民间舞蹈现实题材的创作技法,挖掘民族民间舞独特的创作技法和编创意识,对民族民间舞蹈作品多题材创作进行技术上的尝试。

关键词:民族民间;舞蹈 ;创作;动律

作者简介:陈丽竹,硕士,所学专业为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研究,现为吉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编导系讲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舞蹈编导专业的实践性理论。2009年,撰写学术论文《即兴舞蹈的言语呈现》,获第九届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论文二等奖。2012年,编创舞蹈作品《虎妞》,获第十届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剧目创作二等奖。理论与实践并存方能不断的推动创作的发展,才会为编导课程的教授指引正确的方向。

2008年11月,撰写论文《舞蹈高等教育中创作与教学的不同受众面》,被全国舞蹈创作研讨会征集,论文选入2008年北京舞蹈学院学报论文集;2009年7月,撰写论文《即兴舞蹈的言语呈现》,获第九届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论文二等奖;2010年至今,参与课题“东北秧歌的特色研究”;2011年8月,编创舞蹈作品《让书包飞》,获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小荷风采”最佳编导奖;2012年8月 ,编创舞蹈作品《虎妞》,获第十届文華艺术院校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剧目创作二等奖;2012年9月,编创舞蹈作品《茶韵》,获首届东北地区电视舞蹈大赛银鹤杯;2012年9月,编创舞蹈作品《老师你最美》,获首届东北地区电视舞蹈大赛金鹤杯;2012年9月,吉林省精品课程,承担的《舞蹈基训课》被吉林省教育厅评委省级精品课;2012年,吉林艺术学院优秀艺术园丁,奖获贡献奖;2012年8月,指导学生参加第十届文化艺术院校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获剧目创作二等奖及优秀表演奖;2012年,吉林艺术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三等奖;2013年8月,编创舞蹈作品《老师你最美》,获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小荷风采”最佳编导奖。

[中图分类号]:J7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02-0-02

一、引言

在当代的舞蹈创作中,反映现实题材的舞蹈作品越来越多地受到观众的欣赏和赏识。有此现象的原因既是现实题材可以更直接,也直观地反映出现代人感同身受的审美角度。每一位欣赏者都在当代的现实主题中寻找着自己的生活剪影,在舞蹈的观赏中体会着感同身受的体验,在舞蹈的表现中获得理解的欣赏满足。而在这些现实题材中的创作和表现手法,大多都在运用一种非民族、非古典、非现代的方式在进行,运用相对没有拘束的动作元素和创作手法来编创现实题材是更容易的。而运用民族民间舞蹈这样具有一定固定性的动作原素材作为现实题材的创作动律,在主题的构思和动作的创造性上来说都是相对较难的。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产量是最高的,从历届的舞蹈大赛中都可以验证这一点,而从这些民族民间舞蹈作品当中,我们往往可以看到的是美感的呈现和动律化的动作编创。

二、民族民间舞的动律分析

在民族民间舞中有着各自存在的特点,由于各民族存在的地域特征和各民族人民长期生活习惯的原因,民族民间舞蹈的运动方式即因长时间不断地总结和归纳所产生的固定的动律。动律是民族民间舞蹈中各民族不同的动作运动规律;动律是各民族之间的肢体化动作的区别之处;动律是民族民间舞蹈创作和创新的依据根源;动律是可遵循的民族民间舞蹈创作法则。基于以上的说法,在进行民族民间舞蹈创作时,要做到发掘动律根源、发生各民族动律运动、发展动律特征、发挥动律而产生动作。

在民间,各个民族舞蹈动律地产生是有着一定原因所在。而这个原因就在于各民族人民自身存在的、由所生存地域相异而形成的不同生活的一种习惯。这种习惯的规律即是动律的产生。在我国西藏地区,由于地势崎岖和空气稀薄决定了、也要求了人们在生活和舞动时身体自然放松并略微向前弯曲呈弓形;因为在西藏地区人们要常年背水上山,因此形成藏族舞蹈的动律特点,身体略微前俯、膝盖上细小而不断地颤动,一步步向前行进。这样的动律特征成为了对藏族舞蹈创作中典型性的动作编创入口,同样的动律特征也保护了藏族人民的膝盖在行走时不受损伤。在以上所形成的身体体态和动作动律下,也产生了很多优秀的舞蹈作品。如:《母亲》、《牛背摇篮》等。在这些作品中,舞蹈编导很好地将民族舞蹈的自身存在的动律和编导构思出的舞蹈情节融合在一起。情节性的舞蹈表现,是一种舞蹈写实的表现。情节性的舞蹈表现是一种带有说明性质、展现功能的舞蹈表现方式。在舞蹈表演的过程中,舞蹈内容的发展递进,舞蹈情节的表达,都可以通过对情节性舞蹈表现的运用得以实现、达成。舞蹈是一门艺术,它本来源于生活,闻一多先生对舞蹈曾做出了这样的评价:“舞蹈以综合性的动态动员生命;舞蹈以律动性的本质表现生命;舞蹈以实用性的意义强调生命;舞蹈以社会性的功能保障生命。”这几句话高度的总结了舞蹈的存在意义和其发展的方向。舞蹈不要做高不可攀的艺术之神,舞蹈是一种肢体上的国际性语言,它要成为人们表现生活、表达内心感受的工具。例如:在汉族舞蹈中,东北秧歌是一种讲求“哏”、“俏”、“浪”的表演风格。因为在东北秧歌的动律中,随处可见由动作带出的表演风格的特征。东北秧歌中前踢步讲求,快踢、快收、慢踩脚的运动节奏。按照这样不平均的动律节奏分配,让观看者感受到东北人又豪放又内敛的性格。在东北秧歌的上身动律中,不断地出现一开一合、一阴一阳的动作特点,这也更深刻的表现出了东北秧歌的表演风格,从各个动作当中都可以品味到这一点。舞蹈就像是一盅好酒,它不是冰块只给人凉爽单一的感受,它需要欣赏者慢慢地入口、细细地品味、对满口的余香一点点地回味。这样舞蹈的美才能显现出来。在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当中,就是这样的审美要求舞蹈创作动律先行,以动律为圆点创造出舞蹈的多样变幻的舞蹈动作。

三、民族民间舞动律在题材中的运用

舞蹈是具有最高度韵律、拥有节奏、排有秩序、享有理性的艺术表现状态。它与宇宙的运动和人民的生活相一致。社会在发展,人民的生活在进步,作为民族民间的艺术文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不能停滞。在今天发生的事情,用肢体化的语汇表达出来,就是当代的具有现实题材意义的舞蹈作品。在构思的过程中,创作者要寻求思想上与动作化的统一。即有了表现就有了情节,情节中需要两个必要因素:人物和事件。只有有了这两点情节才可能展开。人物可以是人,也可能是物。在创作人物是要从它本身特性入手,作为人的性格、习惯,这是区别其他人的一个特点;作为物的生长状态、运动特点,都是将其艺术呈现时要把握的重點。对于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来讲,必须将民族动律特点融入到人物的性格或生长状态等方面,这样将表演与表现结合起来成为一体。欣赏者在表演当中感受到表现题材情节的意义,在对情节的体味中得到表演美感的享受。拿东北秧歌为例,在东北秧歌的表演美学上更多表现的是给人一种青年人的生活、内心状态。用东北秧歌的动律来表现老年人,首先要表现的就是人物的年龄,利用东北秧歌中的划圆动律表现老人家走路进一进、退一退的年龄动作特点。再运用东北秧歌中颤步的动律特征来加深欣赏者对“老”的感受。围绕如此的几个特征点,将老年人的姿态呈现出来。事件,则是舞蹈发生的原因。在一个具有题材的情节舞蹈当中,舞蹈最终的意义是告诉欣赏者一种思想。在战争年代,我国舞蹈前辈吴晓邦先生曾运用舞蹈为自己手中的武器,与敌人进行斗争。利用民族民间的动律特征创作有情节性的、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舞蹈作品,既是对于民族民间舞蹈的继承,又是对于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

四、总结

民族民间舞蹈是由我国悠久的历史和多民族的、多地域的环境特点所决定并形成的文化产物。也只有我国才拥有具有多种多样的动作特征、表演特性、表现风格的民族民间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不会只停留在情绪舞的创作环节上,那样会影响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使之落后。民族民间舞蹈既要保留也需要发展,只有有人欣赏才有艺术品的存在价值。由于民族民间舞蹈重创作手法的雷同,大大降低了欣赏者对于民族民间舞蹈的喜爱,很多人关注现代舞的原因也就在于此,现代舞可以更随意的表现现代人的思想和生活状态,但民族民间舞蹈发展不是抛弃一切地投入情节舞的表现中。对于民族民间舞蹈创作要始终站在动律的表现风格上,以太阳光向外辐射的方式进行审美化的创作,其美学特征不会偏离本民族的特点。民族民间舞蹈创作中,没有巨人的存在,也不会有后人站在巨人的肩头会更容易获得成功的说法。所有人在进行民族民间舞蹈创作时,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前,跑得快的原因是创作者对于民族民间舞蹈动律化挖掘的更深刻。而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也始终保持在各民族美学的审美角度中。

参考文献:

[1]《中外舞蹈思想概论》.于平.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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