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可能沦为恐怖主义的受害者

2014-04-29 00:44张晓东
方圆 2014年5期
关键词:恐怖活动恐怖主义暴力

张晓东

3月3日,昆明火车站“3·01”严重恐怖暴力案成功告破。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制造了这起恐怖活动,该暴力恐怖团伙,除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抓获1名外,其余3名已落网。

但对于很多亲历者来说,恐怕一辈子都无法忘记3月1日晚9点20分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那一幕:刀光在夜色中飞舞,無助与恐惧在空气中漫延,生命在血光中凋谢,蒙面的暴徒们手持长刀,肆意地砍向人性,砍向人类的良知,就像他们肆意地砍向路边与他们素不相识的人们。那一夜,生命在遭受劫难,人性也同样遭受着劫难。

在恐怖主义面前,任何以族群、文化、政治目的辩护都是不成立的。2006年9月8日通过的《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指出: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做法,是旨在损害人权、基本自由和民主,威胁领土完整、国家安全,颠覆合法组成的政府的活动,不能也不应将恐怖主义同任何宗教、国籍、文化或族裔群体联系起来。事实上,二次大战结束以后,世界各地愈演愈烈的暴力恐怖活动,无不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向平民施以暴力,用恐怖来追求某种政治目的。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逐渐成为暴力恐怖活动的多发国家,以新疆分裂势力为首的恐怖组织更加频繁地发动暴力恐怖活动,而2013年10月28日发生在天安门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3月1日发生在昆明的严重恐怖暴力事件,表明我国境内的恐怖活动已经不再局限于新疆地区,而是已经向内地漫延。我国反恐怖斗争的形势必将更加严峻、更加复杂。

暴力恐怖活动往往有着所谓“正义”的外衣,在这些借口之下,他们反社会、反人类。用暴力践踏人权,践踏人类道义,践踏法制。他们将屠刀对准手无寸铁的平民,对准身边的同胞,这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根本没有道义、没有正义性可言,他们的行为只会加深民族矛盾、宗教矛盾,将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复杂化,破坏国家的稳定、阻碍社会的发展。

即使与恐怖组织常借口的宗教相对照,暴力恐怖活动也毫无正当性可言。各国的宗教大都崇尚生命、崇尚和平。伊斯兰的精神是仁爱﹑怜悯与和平﹐其基本教义包括仁慈﹑宽容和互助,这些与恐怖主义的残酷暴力﹑血腥屠杀是格格不入的。圣雄甘地说“如果这些手段是纯洁的,我们可以毫不顾虑目的。”目的不能使一切手段合理,恐怖活动无论是手段还是目的,都没有纯洁性与合理性可言。

生命是每个个体不可剥夺的权利。每一个人的生命、每一种人格都值得我们的尊重,而暴力只能给世界带来痛苦和灾难。暴力恐怖分子用所谓“殉道”、“献身”的名义,在毁灭自己的同时去残害、毁灭他人。他们往往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当然,一般只是要求底下的追随者牺牲生命——更不在乎别人,特别是平民百姓的生命,以死亡为武器,疯狂挑战人类文明和社会道德的底线。他们缺乏对生命的起码尊敬、对人性的起码关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暴力恐怖活动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非人性。

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只要生活在一个社会中,都会有精神或者物质的需求,但这种需求不得以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前提,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人性才能得以彰显,价值得以实现。任何将暴力加诸无辜平民的恐怖主义,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有组织的,都不容于法律。每个国家、个体都要坚定地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由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目的而为。不仅因为它对国际和平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恐怖主义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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