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烦恼

2014-04-29 00:44查德荣
农家书屋 2014年6期
关键词:德艺双馨言论偶像

查德荣

偶像是大众心中的楷模,至少在某方面甚至在多方面是人们效仿的榜样。在现代传播条件下,说得好、做得好的人都可能成为偶像,但一旦成为偶像便失去作为平常人的乐趣和生活,即便是偶尔的放纵也不行。这便是偶像的烦恼。

前些天一位姓黄的演员因为嫖娼被拘了,他扮演的好儿子、好女婿被广泛认可并因此出名,所以可以被认为是偶像之一吧!他的烦恼便在于,即使是单身,即使不存在包二奶、养小三之类的恶行,那也不能乱释放,否则同样难免牢狱之灾!

网上有些同情此兄的言论,大概三个意思:一是不能按官员的标准去要求演员;二是作为一个没有家庭的男人与谁上床是他的自由;三是此事件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有关部门应去做些更值得做的事。

这些言论乍一听有些道理,因此还真有些更大牌的偶像们为黄兄开脱,但仔细一琢磨便发现了许多的大谬。

首先是此事不该做。即便寻常百姓,也懂得的一个道理是不得出入风月场所,因为自古以来这种地方不仅是销金窟,还是摄魂窝,无论行商坐贾、文人墨客、官吏百姓,一旦踏入其中便万劫不复,不是妻离子散便是家道败落。

其次是此事不能做。从新中国成立起,卖淫嫖娼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开放之后出现的黄赌毒属于沉渣泛起、死灰复燃,任何人都不能把客观上出现的负面现象作为自己主观参与其中的借口和理由。一旦身陷其中,受到法律惩处那是迟早的事。

第三是此事不屑做。依黄兄之现状,本应是父母健在、妻儿同堂的生活,人家没有选择这样活着也是他的自由,然而放着信手拈来的爱情不要偏去找个野鸳鸯消遣未免贻笑大方。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理由去猜想黄兄的动机,姑且以无聊空虚去作为说辞吧!

正如有些偶像折在吸毒、酒驾、打架斗殴上一样,黄兄的“失足”再次说明,大人物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养成,“小节”往往可能成为人生路上的拦路虎。“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德才兼备”的官员等等荣誉称号绝对不是白给的。反过来说也一样,任何人都不要以“完人”作为人生目标,否则活得太累,很可能壮志未酬身先死;但任何人都要把公序良俗当回事,把法律和道德底线当回事,至少做到对人对事尽责尽力,是不是演员之类的大众偶像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认真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总之,偶像的烦恼肯定与大众的烦恼不搭,在多元化社会,这种不搭本来不是问题,但是当不搭演变成彼此不屑社会就烦恼了!因此,个人认为还是少些偶像的好。再则,偶像这事儿大家真的不能太在意,尤其是偶像本人千万不能过于当真。有人喜欢甚至崇拜那随人家去,自己心里一定要清醒。时刻把自己放到偶像位置上却又往往管不住自己,那就可能连平民百姓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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